請問沒簽合同的臨時工工資待遇,做臨時工,沒簽合同,不做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時間 2022-03-18 11:15:11

1樓:匿名使用者

一是要求成為企業改制時勞動關係轉換物件。根據舟山市企業改制勞動關係轉換有關檔案規定,勞動關係轉換物件為國有、城鎮集體企業的原固定職工 (經勞動部門辦理職工錄用手續的)。而當事人雖說是2023年進入建築公司的,但如果沒辦理相關招用手續的話,性質也應該是臨時工,按照政策規定,不屬於企業改制勞動關係轉換物件範圍。

但是如果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是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男性未超過60週歲、女性未超過50週歲的,根據《勞動法》,可按工作年限領取每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二是要求享受獎金、福利待遇的問題。根據《勞動法》,企業有工資分配自主權,勞動者的工資與企業協商決定,工資中已包含了獎金、福利等。但是企業應該依法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不管他是正式工還是臨時工。

如果當事人要求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三是要求享受雙休日、節假日的加班工資問題。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當事人有權要求享受加班工資待遇。在同企業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在有效期內,信訪人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沒簽合同的臨時工工資待遇應當按照勞動者正常工作的時間支付勞動期間的工資。

一、臨時工雖然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工資待遇應當按照正常上班的天數以及加班的多少來計算其工資。

二、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從第二個月開始向勞動者支付其雙倍工資差額。

3樓:法邦網專家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期間的工資.

做臨時工,沒簽合同,不做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20

4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抄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襲。隨時可以申請的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樓:he**en趙鑫源

如果簽訂了合同的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沒簽就收集證據去依靠法律來討回自己的工資。

6樓:雁門掃雪人

可以私下解決,或者到勞動局進行投訴,不過各地的執法力度不同,難度較大。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回自己的工資。

8樓:

去勞動局,找仲裁或監察大隊,這些是站在勞動者角度的部門

9樓:北京誠輝律師

你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建議你去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10樓:中顧法律網專家

去勞動局糾察大隊投訴可以關鍵是你要有證據 建議你把老闆給你發工資的憑證保留好,再找幾個同事給你出份證明 更損的的是你錄個音,想辦法讓他承認你在他那工作過。 感覺好的話,可要投我採納哦。謝謝。

11樓:匿名使用者

做臨時工,老闆說好不做就繪錢的,現在他說要到下個月給錢

12樓:

先拿法律條文讓他看,說自己勞動局有熟人,實在不行去勞動局告他。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做臨時工沒簽勞動合同,不做後老闆不給工資的,職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內訴,或向勞容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和因未籤書面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廠裡什麼都沒有。合同都沒有

15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選擇去勞動局舉報這個老闆

17樓: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抄問題襲,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單位補發工資。不籤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第三,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18樓:匿名使用者

1。臨時工,雖然沒簽合同,但你若有證據證明你與該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專如物證、證人證屬言),那就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等同於簽過合同。

2。老闆不給錢,違反勞動法。勞動者已付出的勞動必須得到報酬。

3。你現在最重要的是找尋證據,來證明你和老闆之間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包括你用偷錄音,錄影的方式也可以。有了證據後,你才能去勞動部門舉報。否則,勞動部門不予受理。

19樓:影視推廣君

可以和老闆協商,申請領取自己的正當工資,如果下次老闆還讓做,先讓把上次的工資結清之後再考慮幹活。實在不行可以報警,讓警察來處理這件事。

沒簽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職可以隨時走嗎

20樓:

這種情況下可以隨時走,並且可以要求公司足額發放工資,同時要求經濟補償。

解析:

1、可隨時離職。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該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有權不提前通知用人單位,提出辭職。

2、可要求足額發放工資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依法給勞動者發放工資。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

3、必要情況下可申請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1樓:哀紹輝

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條:「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同時作為對於勞動者的保護,「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

」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他想什麼時候走就可以什麼時候走,甚至連工作的交接都不用做。這可以說是對於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種懲罰。

所以對於單位來說,故意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只會帶來更不利的結果。一個優秀的企業不是通過逃避勞動合同來回避相關義務,那樣是無效的;而是應當通過自己有勞動合同的制訂權以及規章制度的制訂權來約束員工,由此才能為企業獲得更大的主動權!

因為單位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同時也對勞動者的利益造成了損害,這個時候勞動者不需要按照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單位的規定,就可以馬上辭職走人。

1、沒簽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法,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3、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沒簽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法,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2樓:困難解決局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3樓:蒼洱白子

臨時工離職的,最好與公司打招呼,或者寫辭職信,找領導簽字同意,然後按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拿到離職證明。

沒有籤合同的,離開公司前,最好先結清工資,以免公司拖欠工資。當然,你有離職證明的,那麼可以直接上訴法院解決。

24樓:道覓霜昊乾

按照勞動合同法,你不僅可以隨時走,而且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補償;但是現實是你還是要打聲招呼,不籤勞動合同的公司一般不正規,如果要補償,要有勞動事實的證明。

25樓:偌仔

提前三天就可以,而且不得扣你的工資。你可以和經理說,因為他沒和你簽定勞動合同,你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他要離開,要他安排人在三天內與你交接。如果他扣你的工資,你可以隨時到勞動仲裁機構投訴他。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和你籤合同,你還可以要求他支付兩倍工資呢。

找他協商,他應該會同意,你可以因為他沒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提出辭職,他不同意是得不償失。

臨時工沒簽合同,拖欠工資怎麼辦?

您好,我是諮詢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企業未簽臨時工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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