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上班我的合同沒有到期對方想,辭退我,我該怎麼做

時間 2022-03-28 08:55:02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如夢水雲間

如果超市非要辭退你,可以問辭退的理由是什麼,要求給你寫張辭退證明書,要收集好證據,可以到當地申請勞動仲裁(免費)。維護自己的權利。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拿違約金了 恭喜

我在超市上班(收銀員),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突然跟我說工作態度不好,要辭退我。請問,我如果申請勞動

4樓:小微物流

按法律規定是可以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樓:蒼洱白子

老闆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而且要辭退你,那麼你要反應到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

6樓:商標註冊

你可以主張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訂立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用人單位需要舉證辭退你屬於合法情形,用人單位不舉證或舉證不能,則用人單位要承擔不利後果,你勝訴的可能還是比較大的,答案僅針對當事人陳述進行解答。

7樓:鈴鐺大響

國家規定試用期三個月,三個月內雙方可以提前一天打招呼解約。你夠三個月了嗎

8樓:神祕日誌吧

說句不好聽的話,像這樣的糾紛最終結果都是不了了之。

9樓:溫漢廷

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自己沒有過錯,就可以

10樓:石來運轉

沒簽合同無用的,拿工資走人

11樓:

你給老闆打工得不到任何賠償.沒人管.

合同未到期,公司卻辭退我,該怎麼辦?

12樓:戚廣利

合同未到期公司辭退員工,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不能支付,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通過法律解決。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我在大潤發超市上班三年他們沒有給我交各種養老保險我辭職以後怎麼維權?

13樓:芳徑歌者

簽有用工合同嗎?合同上寫有必須交納五險一金嗎?如果有明文規定可以到勞動仲裁庭起訴超市違約,要求他們賠償損失。

14樓:巨妙柏

不籤勞動合同和不繳納社保,都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要求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雙倍工資賠償。

15樓:hxyyw黃勇

這個要看合同是怎麼簽到的,如果沒有繳納保險這一項,就不存在維權

我在超市上班,廠家員工,超市只是給我提供一個上班的地方,我聽別人說最近超市要把我辭退。 10

16樓:蠍之櫻桃

還在合同期內嗎?

廠商要辭退你還是要安排你去別的地方上班?

17樓:章法法律

這個屬於公司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

我在超市上班十年了,超市沒給我交養老保險,現在我五十歲超市要辭退我,請問我要到**去維權?

18樓:司馬晟宇

您現在可以去超市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他要求他們把你這些年的保險補齊,並且對你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

因為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要解決一定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為員工每工作滿一年就可以得到一個月的工資補償,但是最多不能超過12個月。

19樓:王新菊

如果要去維權,應該是/勞資部門,最主要的是你在超市上了十年班,那麼有沒有籤合同,如果沒有,那就不好說,不過你沒功勞也有苦勞,如果沒有別的原因要辭退你,是應該討個說法,我支援你。如果我說得對,希望你能採納,謝謝。

20樓:

用人單位自聘用起就有義務為員工購買社保。

用人單位未給你交社保的做法是違法的,你可以這樣做1、與單位協商,要求補繳社保

2、到當地勞動局投訴。

3、向社保局投訴,要求社保部門督促單位補繳4、要求解除合同並獲得經濟補償金。

5、有其他損失的,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發放社保補貼,但不交社保依然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2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企業當地勞動仲裁或者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定要準備好證據,比如工資條,銀行流水之類能證明你在那個企業工作過的證據,一般都能告贏。

22樓:欺日無窮

去當地社保局監察大隊反應舉報,相信社保局工作人員會幫助你解決這類問題的。

超市暑假工,沒簽合同,和老闆二次確認做兩個月,但是老闆隔了兩天就把我辭退了,該怎麼要求補償

23樓:大俠之夫君

在超市裡做工作沒有籤合同,然後兩個月這個老闆應該給你兩個月的工資的,無故把你辭退了,這是不對的,可以去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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