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怎麼判,離婚房產價值無法達成一致,法院會如何判決

時間 2022-04-04 21:00:07

1樓:八三老人

首先應確定該房產是婚前還是婚後所得,來確定該房產的所有權,還應注意一點就是該房產的房產登記,以及購買合同和交款時的發票。然後再考慮房產的分割。至於撫養費應考慮當地的生活水平而定,一般不超過對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另外兩歲以前的孩子法院一般會判給女方做監護人。

2樓:匿名使用者

1.房屋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2、孩子未滿2週歲,這種情況下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屬於女方。

3、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上述問題。

3樓:劉大來律師

如果是婚後借錢買的,那麼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借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都應該由雙方承擔,和孩子沒有關係。

如果是婚前買的,則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借款屬於婚前個人債務。

如果雙方就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達不成協議,可以去法院起訴,依法判決。

北京婚姻家庭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那是屬於女方的財產,但你必須提供證明,比如房產證的戶主,當時借款的證人等,你的讓法院相信房子你女方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至於孩子歸誰和房子沒有關係,孩子判誰另一方要付孩子扶養費教育費等,那時法院會明確規定的。

5樓:匿名使用者

1.女方自己付錢買了房子,男方沒有任何投入,該房產應當認定為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來分割;如果要進行分割,男方也應當承擔一半的房屋買賣費用。

2.孩子的撫養權歸屬要看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意願

3.如果協商不成,建議起訴。

6樓:劉洪

婚後的房產不管是誰出的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各分一半。關於孩子應該共同撫養到18歲,房子孩子是沒有份額的,只有繼承權或贈予給孩子。

7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是你朋友的,不過,你朋友要補償男方償還十萬元債務的部分。

小孩子歸你朋友,因為只有一歲

另你朋友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經濟幫助金,因為你朋友沒有工作,無收入

8樓:因故鄉而註冊

1、在無其它約定的情況下,如果是婚前買的,就是個人財產,婚後買的就是共同財產

2、小孩一歲,無法律規定特殊情況,小孩現在會歸女方3、後邊的敘述有些混亂,既然房子三人有份,怎麼又給女方幾萬塊錢,房子成了男方的?

4、如果房子被認定為共同財產,那就面對現實,儘可能依據法律多爭取自己的權益。

9樓:zhou律師

首先要確定房產過戶登記的時間,一般情況下,如果房產登記日期為結婚登記之前的,為個人財產,房產證登記日期為結婚登記之後的,為夫妻共同財產。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房產是婚前購買,但是婚後下證,拿出購房合同、票據等證據來證明房產的歸屬。

另外,由於孩子不滿兩週歲,再考慮到男方經常不在家,對孩子的撫養不利,所以,個人認為,法院判給女方孩子的可能性比較大。對於10萬元債務的問題,如果認定為女方婚前財產,那債務為女方個人債務。

10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如果是在婚前購買,則屬於個人財產,如在婚後購買則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孩子年紀尚小,一般會判給女方撫養,男方支付撫養費。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11樓:同律

房子要確定產權登記的時間,如果是婚前登記,且在女方的名下,這就屬於婚前財產,屬於女方。如果產權登記是在結婚之後,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女方能證明是用自己婚前財產購買房子,這就會可以證明房子的歸屬問題。這樣證明也會將婚前借款的十多萬歸於婚前債務,女方也該自己償還。

孩子一歲,還屬於哺乳期內的孩子。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與子女】中明確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再加上男方是開長途汽車的,經常不在家,這無法對孩子進行較好的照顧,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為出發點,孩子應當歸母親撫養。

12樓:有一樣一樣一樣

這個時候可以通過相關部門介入,對你的朋友和她的老公調解。如果無法調解,你的朋友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並且請求對財產進行分割。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 首先要確定房屋是否屬於個人財產。結婚時買的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取得所有權的?如果是婚前,則是你的朋友的婚前財產,房子不會因為結婚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男方無權佔有房屋。

關於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會從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判定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男方說離婚房子分3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建議你朋友去法院起訴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離婚房產價值無法達成一致,法院會如何判決

13樓:憶回首一笑

第一,關於在房產總額沒有達成協議情況下,法院對離婚的判決:

法院不會因房產總額無法確定而不判決離婚,離婚的判決條件是夫妻感情確是否破裂,若破裂則法院判決離婚。法院通常會將離婚和財產一併處理,首先對離婚和財產問題進行調解,如調節不成,則法院會將離婚問題和財產分割問題一併判決的。

第二,法院對於財產的判決:

一般來說房產的處理方式有三種,拍賣、變賣、折價。拍賣一般是雙方都不要的情況下,拍賣過後的拍賣款均分;變賣類似,折價就是歸一方,另一方得款的方式 。如果當事人在訴訟中對定價有異議的話,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重新鑑定等。

第三,關於鑑定費用和訴訟費的收取:

鑑定費用由提出鑑定方預先支付,在訴訟結束後由被告方承擔;訴訟費同理,一般來說都是先由原告方墊付,後由被告方承擔,但是雙方也可以就訴訟費用達成協議,安協議向法院繳納。通常離婚案件是不存在敗訴和勝訴的問題,結果也就只有兩個:

1、因原告證據不足無法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2、判決離婚。並對財產及子女進行分割。

根據務院制定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簡稱《交納辦法》)關於交納標準收費辦法,非財產案件第一條的規定,受理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對於鑑定費不同地區收費不同,不過一般在5000元左右。

第四,對於起訴後男方不到場的情況: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84條和第130條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130條之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第84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用本節規定的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第五,關於離婚案件審理時間的規定:

離婚案件屬於民事訴訟,根據民訴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擴充套件資料:

可以視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14樓:

逐問進行答覆,並另說一點。

首先,在房產總額無法達成協議情況下,法院是否會判決離婚?

法院不會因房產總額無法確定而不判決離婚,是否判決離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此種情況法院一般會經過評估後,按照房屋評估總價款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來分配財產,而且要將房子判給一方,得到房產的一方給另一方一半的錢。

其次,聽說這種情況下法院會給房子鑑定估價,實踐中估價一般會比市場價低多少?

房屋估價一般不會少很多,主要是對於房屋所在地的具體房價來以及裝修標準來進行評估。

第三,鑑定費用和訴訟費如何分攤,是否由敗訴方承擔,收費水平如何?

鑑定費和訴訟費的分攤在離婚案件中一般是一人一半來負擔,因為離婚案件一般不存在敗訴勝訴的問題。結果只有兩個:1、因原告證據不足無法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2、判決離婚。並對財產及子女進行分割。

對於鑑定費用各個省市一般不用,不過一般在5000元左右。訴訟費今年剛剛更改了,現在案件受理費的標準很低。

第四,起訴後,男方拒不到庭,而離婚案件必須由當事人出面,如何才能保證我順利的離婚?

我國法律中規定,離婚案件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不到庭案件事實問題將無法審查清楚。但如果男方不到庭,這個問題如何解決,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在審判實踐中,通常是在幾次傳喚不到庭的情況下,法院會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缺席判決。對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重要的依據就是夫妻分居2年以上,或一方具有過錯。你離婚是否具備以上兩點,如果有,法院一般會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判決離婚的。

第五,一般從起訴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審判時效能否約束離婚案件?

離婚案件如果不復雜的話,一般情況下均適用簡易程式。簡易程式是3個月,但如果在訴訟期間出現了一些例如財產評估鑑定等問題的話,就不好說了。因為評估鑑定的時間不包含在審判期限內,是審判期限中斷的情形。

另外,一審如果判決下來後,如果對方上訴,到二審法院還需要3個月的時間。在一審和二審之間還有上訴期、送達期等,大概30天左右。

另外一點:如果一審法院因證據不足不判決離婚的情況下,也就是說你無法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下,你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的情況下就不要上訴了。在一審法院判決生效後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法院就會判決你離婚的。

這是有法律規定的。

婚內贈與房產離婚怎麼分,婚內房產贈與離婚時怎麼分割

一方在婚前接受贈予所得的房產是歸一方個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夫妻分割的財產前提是屬於共同財產才進行分割。因此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是不需要進行分割的,仍然是歸產權方所有,配偶無權要求進行分配。但是如果產權方在結婚之後將配偶的名字加上,那麼視為產權方對配偶的贈與,房屋也就變成了夫妻共同財...

如何分配離婚後房產,離婚後房產怎麼分配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婚姻法解釋二 第十九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 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

離婚房產分割,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你的描述很不清晰,如果房產證只有你老公的名字,在沒有其他約定的情形下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房產證上你為共有人,應按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婚後老公父母給你們買的兩套房子,如果房產證上只有老公的名字,那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