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遺傳性精神病?你還要小孩?你想養個小瘋子玩?你帶這小孩以後想在嫁都困難,多為自己想想。自己條件也不好怎麼養小孩。以後路還長現在的社會狠心有好報。
2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你說的你丈夫的有遺傳性的精神病的情況,我不太清楚,所以只能按照推測,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給你幾個不同的建議。
1、如果你丈夫的遺傳性精神病屬於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我國《婚姻法》第十條規定的無效婚姻的情形裡面,第二款第三項規定了「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是屬於無效婚姻的。婚姻一旦無效,自始無效。
所以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們的婚姻從一開始就無效,你們的孩子也就只能看作是非婚生子女,撫養權是屬於母親的。但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對孩子有支付生活費和教育費至孩子成年的義務。
婚姻的無效需要法院的判決認定。
2、如果你丈夫的病不足以構成醫學上認為的禁止結婚的疾病,你們的婚姻是有效的。那就要看你丈夫的精神病的狀況,是不是足以影響他的認識和辨別能力了。
如果,你丈夫的精神病使得他喪失認識和辨別能力或致使認識和辨別能力有限,那他就是民法上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這個時候他甚至不能自主決定和你離婚,因為他沒有民事行為能力,他所作出的民事行為是無效的。這個時候你想離婚只能和你丈夫的監護人溝通了,他的法定監護人應該是他的父母,配偶或成年子女(在你的情況裡,他的法定監護人應該是他的父母)。但是關於子女的撫養權的問題,你丈夫沒有民事行為能力,而你本身不存在不能撫養孩子的情形,那麼孩子的撫養權毫無疑問是你的。
這和是不是城市戶口沒有關係,法院不會因為這個產生歧視的。孩子的父親還是有支付孩子生活費撫養費的義務,這是應該由你丈夫的監護人代為履行這項義務。
3 你丈夫的遺傳性精神病不嚴重,基本不影響他的民事行為能力,那麼你們要離婚,就要向法院證明他在你們結婚時隱瞞了他的病情,存在過錯,而且他的病沒有得到**,有可能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等等。如果他沒有對你不利的證據,一般而言孩子的撫養權也是你的。
另外補充一點,你的孩子的性別和年齡可能也有影響,一般女孩傾向於判給母親,孩子尚未過哺乳期也傾向於判給母親。
大概就這麼多,希望你順利的帶孩子的撫養權。
3樓:泠映爍山新
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可以確認婚姻無效
4樓:問法網劉律師
孩子未滿2週歲,撫養權歸你
對方支付撫養費
我國《婚姻法》第十條規定的無效婚姻的情形裡面,第二款第三項規定了「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是屬於無效婚姻的。婚姻一旦無效,自始無效。
5樓:匿名使用者
有遺傳精神病 婚前隱瞞 是可離婚的條件 如病情發作情況是不能辦理的 你及其家庭都可作為監護人 如確不能生活下去 在監護人蔘與下 起訴離婚 孩子小一般判給女方 從其家財產中協商解決撫養費問題
6樓:法律與公正
應當將女兒的撫養權判給你。
理由:1、男方有精神性疾病,對子女不利;
2、孩子小(屬於嬰兒),原則上是隨母親。
男方義務:按月或按年或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精神病的證明嗎,有的話可以憑此證據要求把女兒撫養權給你,要求他支付撫養費到成年~~
8樓:匿名使用者
有遺傳病史,是否有精神病。
如有病,你的婚還不好離。得有人看
如正常,可以離,孩子你想要就一定歸你撫養,因為孩子未滿週歲,屬哺期。他有按時給付撫養費的義務。
9樓:軍火商
你好:根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可以確認婚姻無效。你丈夫現在是否**,如果沒有,可以確認無效。
如果只是要求離婚的話,那麼並不需要其他理由,只要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就可以離婚了。如果對方不同意或者沒有其他情節的話,第一次可能不判離婚,需要6個月以後第二次起訴,那時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就很高了。
雖然你們都沒有固定的收入,所以從個人經濟條件上來,差不多,父母的貼補是另外考慮,由於孩子還沒有滿週歲,法律在判決是,首先考慮母親,而且大多數情況下都會把撫養權判給母親,所以你爭取孩子撫養權問題不大。你丈夫對孩子需要每月支付撫養費,具體的費用由法院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來認定。
10樓:京城李律師
作為母親,你完全有權利要求撫養自己的女兒,未滿週歲一般都應由母親撫養。男方必須承擔給傅撫養費的義務。
願意上見解,對你有所幫助。
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
問題 我打算與妻子離婚,在財產分割方面,我們已協商一致,但就子女撫養問題仍未能協商下來。請問題 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處理?撫養子女既是父母的權利,也是父母的義務。婚姻法 等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此有統 一 具體的規定,一般按如下五種情況處理 1 2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離婚後子女撫養權問題
把情況說清楚了,法官會傾向女方的。女方沒有固定收入,會孩子的成長不利。不需要孩子參與。我看你妻子的情況比較適合孩子的成長。不建議你強求孩子的撫養權。畢竟愛是付出。為了孩子的發展,你們應該協議離婚,但是你可以申請每隔一段時間對孩子的探視權。在暑假等要求孩子要與你在一起生活幾天。那樣對你和家庭都好!最好...
離婚時子女應由何方撫養,離婚後子女撫養怎樣變更
離婚時是需要雙方本著孩子最大利益出發,自行協議孩子撫養權歸屬,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起訴解決,變更孩子撫養權,需要雙方先自行協議變更,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有主張變更一方到法院起訴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印發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的通知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