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3全部委託合同與行紀合同都是基於雙方當事人的彼此信任而產生,由一方代為另一方辦理委託的事務,其法律後果由委託方承受。但是,這兩種合同又有所區別: 其一,行紀合同必須是有償的,委託人要向行紀人支付報酬;而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其二,行紀合同的主體具有限定性。在我國,行紀合同的委託人可以為公民或法人,但行紀人只能是經批准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未經法定手續批准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經營信託業務,不能成為行紀合同中的行紀人。而委託合同的適用範圍十分廣泛,各類民事主體之間均可建立委託合同關係,對委託人、受託人沒有什麼特殊的要求。
其三,行紀合同中的行紀人是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行紀事務,委託人不直接與第三人發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而委託合同中的受託人可以以委託人的名義辦理委託事務,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委託事務。在前一種情況下,委託人直接與第三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係。
2樓:利劍為公
屬於委託合同範疇也就是居間合同,拍賣人是媒介,通過拍賣人提供的平臺,使委託人和買受人就拍賣物品達成協議。
居間合同與委託合同的區別,什麼是委託合同
3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應當屬於委託**合同。
委託**關係是指根據契約,一個或多個行為主體指定僱用另一些行為主體為其提供服務,並根據其提供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相應的報酬。
無償委託合同是不是單務合同
4樓:華律網
無償合同也不一定為單務合同,如無償的委託合同,為無償雙務合同。無償委託合同其受託人的義務跟有償一樣,辦理委託事務的義務等;委託人的義務有支付費用的義務,無論委託合同是否有償,委託人都有義務提供或補償委託事務的必要費用。其一,責任的輕重不同。
在無償合同中,債務人所負的注意義務程度較低;在有償合同中,則較高。其二,主題要求不同,訂立有償合同的當事人原則上應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非經其法定**人同意不得訂立重大的有償合同。對純獲利益的無償合同,如接受贈與等,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即使未取得法定**人的同意,也可以訂立;但在負返還原物義務的無償合同中,仍然須取的法定**人的同意。
其三,可否行使撤銷權不同。如果債務人將其財產無償轉讓給第三人,嚴重減少債務人的責任財產,害及債權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直接請求撤銷該無償行為。其四,有無返還義務不同。
一種學說認為,如果無權處分人通過有償合同將財物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若為善意時,一般不負返還原物的義務,若通過無償合同將財物轉讓給第三人,在原物存在時,第三人負返還原物的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四條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條 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委託事項 受託人死亡,合同是否終止
歐陽智勇律師 1,受委託人死亡,也就是乙死亡後自然導致委託關係終止,因為委託合同的根本是基於信任,乙死亡後委託關係已經失去了存在的前提了 2,委託合同終止後,合同關係更不會轉移給任何人 3,委託合同因為基於信任,所以甲方無論任何情況任何時候,只要對乙方不再信任就可以隨時解約,但需要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給...
委託合同行使解除權要注意什麼,委託合同解除要注意什麼問題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的麼
你好。1 當事人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應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該通知自到達對方當事人時生效。合同當事人的一方有數人的,該項意思表示應由其全體或向其全體作出。同時,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後不可撤銷。2 在委託人或受託人一方為數人的情況下,數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其解除的效力是否及於其他人?這應區分不同情況...
公司沒有提供授權委託書,這份合同是否生效
甘律師 1 沒有得到授權而簽訂的合同屬於效力待定合同,即只要公司認可你的權利,合同就可生效。2 本案你有在合同上蓋章,就已視為公司行為,而不是你的個人行為了,只要合同的內容形式合法,合同就是有效的。3 本案致今這麼長的時間未判決,是否還有履行合同衝突中雙方關於證據上的疑點,法官需要時間考慮?4 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