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與社會保障法法勞動合同的簽訂中的問題。招聘員工問題

時間 2022-07-30 10:15:03

1樓:

問題一:此煤礦招收工人是存在不合理的情況,如果知道其中有部分工人仍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還是招用的,那麼如果發生糾紛給原單位造成損失的,此煤礦是要承擔責任的。勞動合同的簽訂是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的行為,只要雙方沒意見,對條款達成一致,那麼可以簽訂的。

但是勞動合同的內容需要符合法律法規的條款,如果違法了,此條款是無效的。合同中規定婚喪假期間不支付工資是不合法的,對於婚喪假是有明確規定的,在法定的婚喪假期間是需要支付工資。合同中約定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42小時,勞動法規定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明顯是超時的。合同約定職工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要提前60天通知用人單位,也是違背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規定職工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即可。合同規定職工可以自願參加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這也是不合法的,社保是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除非工作人員不符合參保的條件。

合同約定連續工作兩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這個違背了年休假條例,只要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勞動者就可以依法享受年休假。

問題二:按照問題中的條件,說明此崗位對勞動者性別的要求是沒有的,既然用人單位設定了招用的程式,那麼應該按照招聘結果錄用。如果說僅憑梅某是女性而不招用的,那麼屬於就業歧視,是違法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存在違法行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建議申請勞動仲裁。

縱橫法律網 張海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一:1、該煤礦在招收工人的時候違法,合同簽訂的程式和內容均不合法。2、該合同的簽訂程式不合法,有10名尚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該份合同的內容不合法。婚喪假期間不支付工資、職工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60天前通知用人單位、職工可以自願參加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連續工作兩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規定違反勞動合同法。

問題二:公司的做法不合法,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不得有性別歧視。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勞動合同的特點有哪些

5樓:小青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而制定的法律。根據勞動法看出,勞動合同具有以下幾點法律特徵:

第一,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合同是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結果,是以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的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且合同的內容即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由意思表示的內容來確定的。因而,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合同是一種雙方或多方或共同的民事法律行為。首先,合同的成立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其次,合同的各方當事人須互相或平行作出意思表示;再次,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須達成一致,即達成合意或協議,且這種合意或協議是當事人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因而,合同是一種雙方、多方或共同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三,合同是以在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的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首先,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的目的,在於為了各自的經濟利益或共同的經濟利益,因而合同的內容為當事人之間財產性的民事權利義務;其次,合同當事人為了實現或保證各自的經濟利益或共同的經濟利益,以合同的方式來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

第四,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這其中包括: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合法,訂立合同的程式必須合法,合同的形式必須合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合同的履行必須合法,合同的變更、解除必須合法,等等。

第五,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所謂法律約束力,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必須遵守合同的規定,如果違反,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樓:彼岸的暗夜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複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通過簽訂不同型別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於穩定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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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解除,不用承擔違約金。謝某以書面方式提前30天通知前單位辭職事宜,符合法律規定;謝某未與簽訂培訓協議或保密協議,無承擔違約金義務。

企業有責任轉出檔案,如不願辦理,可以持解除勞動關係證明,請人才市場直接辦理轉出。

關於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的問題,請大家幫幫忙!

8樓:周雪峰律師

是哪方面的爭執,還有你們單位是什麼性質的,屬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

一般的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解釋和各類會議紀要,還有《社會保險法》及其相關解釋等,《民訴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還有很多**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適用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看《勞動合同法》第5章

勞動法與社會保障**述問題 10

11樓:樑清風

新勞動法特點

一、籤合同前用人單位須履行告知義務

為了充分保證勞動者知情權,《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二、不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須按月付雙薪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同一勞動者只能被「試用」一次

《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主要限定了了:試用期的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次數,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中,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四、鼓勵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勞動法》第20條規定,雙方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具備3個條件:勞動者在該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 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要簽定無固定期限合同。

五、制定勞動規章制度不再是用人單位一方說了算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原勞動合同法徵求意見稿中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應當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此條內容外資企業表現非常強烈,他們認為這是與現代企業制度背道而馳,股東(老闆)作為公司的所有者,理當享有制定、實施有關規章制度的絕對權。

「如果按照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公司最高權力已轉向他人之手。」甚至引發報界報道的美商會等資方「"從中國撤資」"的威脅論。最終通過的《勞動合同法》中已將「應當經……討論通過"」刪去,用「"平等協商確定」"代替。

六、明確了用人單位強迫勞動的四類情況

《勞動合同法》加重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還有以下五種型別:

(一)、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情形被納入到行政處罰範圍,並輔之賠償責任。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三)、明確用人單位強迫勞動等四類情形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有以下四類情形,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四)、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將受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五)、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

勞動法是我國勞動法律體系中關於勞動合同的專項性法律,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企業規章制度,必須通過法定程式後才能生效。

社會保障法:從國內有關社會保障法的著述看,主要有以下幾種定義:⑴社會保障法是高速社會保障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⑵社會保障法即國家為維護社會安定和經濟穩步發展而制定的,保障維護社會安全和經濟穩步發展而制定的,保障社會成員基本生活需要和經濟發展享受權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⑶凡是依據社會政策制定的,用以保護某些特別需要扶助人群的生活安全,或用以促進社會大眾福利的立法,就是社會保障法;⑷社會保障法是調整以國家和社會為主體,為了保證有困難的勞動者和其他社會成員,以及特殊社會群體成員的基本生活,並逐步提高其生活質量而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試題,求兩勞動和社會保障法題目答案

首先,因為是08年4月訂立的勞動合同,故適用08年1月1日出臺的 勞動合同法 1。其與商場訂立兩年的合同,依政策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故其違反勞動合同法之規定。2.合同約定,需先繳200元押金,如果吳某違約,則200元押金不再退還。根據政策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招...

新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

兩個法律都有相關規定。工資補償部分在勞動合同法有明確條文。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

沒有簽署勞動合同能得到勞動法的保障嗎

朋友實事勞動關係存在,就能得到勞動法的保障,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就可以。1 能的,雖然你與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