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

時間 2023-05-14 06:30:02

1樓:紫諾

你的問題可用《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兩個法規來解釋。

第一個問題單位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二個問題根據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網友

讓他們盡情地拖吧,只要你能證明這一點,到時候算總賬,根據勞動合同法工資要付雙倍。正是應了那句話: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3樓:

摘要。親,您好,很榮幸為您解答"/>

根據您的問題「 勞動合同法 」,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為您分析的結果:勞動合同法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23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23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勞動合同法。

親,您好,很榮幸為您解答

根據您的問題「 勞動合同法 」,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為您分析的結果:勞動合同法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23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23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法的作用:1、有利於理順勞動關係,在權衡國家、企業、勞動者三者利益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和社會環境。

2、有利於加大國家巨集觀調控力度,縮小貧富差距,通過法律手段引導國家經濟良xing迴圈、持續發展,積極應對經濟全球化過程中面對的各種挑戰。

您好,我的勞動合同從2023年10月1日開始,到2023年10月31日結束。到目前為止公司一直都沒有和我續簽勞動合同,但是有給我買社保。不過公司想下週開始和我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我應該怎麼處理好呢?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續簽,勞動者還在繼續工作,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求,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用人單位屬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果我現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後,中間這11個月空缺沒有合同的時間是否能要求補償金?

可以的親,可以要求雙倍補償。

4樓:

摘要。法律分析:第一條 【立法宗旨】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第三條 【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這個問題哦~勞動合同法:2023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23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法律分析:第一條 【立法宗旨】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第二條 【適用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第三條 【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5樓:風險預警網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應該公司留存一份,員工留存一份,如果公司全部保管是不合法的。

其次如果你離職,工資只發底薪也是不合理的,是公司的一面說辭,在法律面前都是無效的,工資的扣項是要要一定依據的,比如扣除績效,應當出具相關的績效考核表做扣款支撐,績效考核表員工簽字才生效。

以上兩項都違法了法律,如果你離職不發應得工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不籤勞動合同的名義,這樣可以獲得雙倍工資補償,申請仲裁前你應當收集一些證據,能證明你是這家公司的員工,包括考勤表,打卡記錄,工資明細,工牌,工卡,郵箱,自己的工作證明等。

6樓:達州律師

1、公司的做法違法。

2、公司應當給您一份勞動合同。

3、合同約定了底薪和提成的,都應當予以支付。

4、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監察部門投訴或針對你的請求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7樓:周律師說

用人單位應當給員工一份勞動合同,如果不給,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另外,公司的提成應當按照規定發放給你,如果不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8樓:蒼洱白子

公司做法違法,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必須返回勞動者一份勞動合同書,而且要購買社保和按時發放工資,不然,可以反映到就業局解決,依法申請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您想拿回合同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沒有勞動合同並不影響你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的效力,其他的憑證如工資流水、職工名冊、工服工牌等也能證明你和公司由勞動關係,建議自行收集。

同時,公司工資的發放結構比如什麼情況下發提成,你是否有提成業務的工作內容,您應有相關證據證明。因不清楚你自己的記錄符不符合規定,對此不預下結論。如果您有從事提成義務,但是公司沒有給你提成工資當然是不合法的。

此種情況下,建議收集支撐材料如與人力資源的錄音等等。

最後,當公司不給上述費用時,可以拖欠提成工資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告知公司根據相關規定,此時可要求經濟補償金。大部分公司在該情況下,會選擇妥協。

如上述無果,可考慮與勞動監察機關投訴,投訴內容為因為公司拖欠提成工資。投訴無果,可予以仲裁,且以要求支付拖欠提成工資為由還可以要經濟補償金。(三種方式都是解決辦法,可根據實際來解決。

10樓:劉鵬律師

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要求公司提供勞動合同,對於提成工資的問題,你要收集你應發提成的材料和公司計算提成工資的依據,還有你公司是否購買了社保?

11樓:網友

肯定不合法的,公司和你簽了合同沒有給你,實際已經違法了,可視為你沒有簽訂合同,要求賠償雙倍工資。不要主動離職,主動離職不能得到經濟補償的。把你收據的資料影印一份帶上找當地勞動仲裁。

當然也可以同步到大的傳媒和新聞節目,這樣你的權益才有保障。

12樓:風險預警網

這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應該是自己拿的。

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他。

13樓:老蔡熱答

首先,勞動合同與商務合同一樣,合同雙方均有權獲得一份合同原件,因勞動合同由公司主導簽訂的,公司得證明其向勞動者返給了一份原件。

其次,公司應按時足額髮放工資,否則,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補足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

14樓:諾言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工資,造成經濟損失的除外,即使造成經濟損失,扣款也不超過月工資的20%,1200罰款600已經超過這個額度了,是違法行為,具體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勞動合同法38條,勞動合同法38條

勞動合同法38條是關於用人單位違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按照此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作年限給予補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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