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房晨鐘
不算。屬於一般家庭糾紛。青斑和瘀血不是故意的。
2樓:一光年一
算家暴,因為男方是明知女方不願意跟他走的情況下故意拉拽女方的。
3樓:山
這個當然不能算家暴了,第一這沒有家暴的因素和傾向,只是想把對方拉住以免再次失蹤,第二他只是拉拽對方而不是暴力擊打對方,沒有家暴擊打的傾向。
4樓:匿名使用者
算是,違揹她的意願了,你屬於強迫,她玩失蹤不對,應該有她的苦衷,你理解也好,不理解也好,倆人和和氣氣協商是否能繼續生活下去,不行就分開,雙方都沒煩惱了
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如果有證據證明(證人、證言、音像資料均可),女方身上出現的淤青,是在男方找到失蹤女方後,準備將其帶回時發生拉拽過程中造成的,不能算家暴
通常情況下,應先報警處理。
6樓:阿瞭解
這個應該算是的吧,畢竟是造成傷害了,不論當時的情形怎麼樣,男方沒有控制住情緒,就算不是故意的,但是確實傷害了女方,這個就算不是家暴也是傷害了。還得看法院怎麼辨別。
7樓:大海的蔚藍水瓶
這種情況不屬於家暴。家暴是指故意傷害對方。
8樓:武依雲
不是故意暴力毆打,不算家暴。但今後注意分寸,把握好力度。不行就報警。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算家暴,最多隻能是誤傷,怎麼能叫家暴呢?女方犯錯在先不是嗎?
10樓:雲生韻飛
不算,只能算是起爭執。
11樓:抗爾雅
這個應該不算,情緒過激吧?應該是。這女的玩失蹤就說明他不想跟你過。能過就過,不能過拉倒,說清楚就行了。
12樓:
呵呵,這個不交失蹤,是離家出走,拉拽是強迫行為,屬於家暴的一種表現形式。
13樓:檸檬草
不是故意打人,
應該不算家暴。
但是你說的情況明顯不是失蹤,
是女方不願意回家。
男的不能限制女的人身自由。
14樓:染橙
不算吧,應該我個人覺得,因為家暴比這嚴重
15樓:極度克爾
家暴分軟暴力和武力暴力!軟暴力也就是不和你說話!當你不存在!甚至語言上羞辱辱罵你!武力暴力就是打人!所以是不是家暴自己去評定!最好不要有家暴行為!
16樓:文玉林
首先,女方是為何而玩失蹤的?男方好不容易找到女方了,為何不是激動相擁回家?拉扯回家,說明女方不願意回家,這裡面的原因很關鍵吖。不能1下子就說明是家暴吖。
17樓:成琴韻
你飯吃中午男方把女方找到了,拉拽過程中造成淤青,算家暴嗎?不算,因為她想把她拿拽回家
毆打至淤青的**算家暴證據嗎
18樓:篤鈞令沛藍
如果對方否認的情況下,僅憑**很難認定這是家暴。建議下次再發生家暴時報警,**的出警記錄及驗傷單是家暴的有力證據
19樓:
算得,然而你要儲存好,並且能描述家暴過程
20樓:考向微生錦欣
在對方否認的情況下,光有**不能證明是家暴,還要有報警記錄和**開具的驗傷單
因感情糾紛女方找到了男方家裡鬧了,然後男方把女了殺了拋屍了,會怎麼判?
21樓:英子妮
故意殺人拋屍,情節嚴重,當人判死刑,栗子執行
22樓:匿名使用者
死刑基本上跑不脫了,如果自首的話可能會從輕,比如死緩。
遭老公打至淤青算家暴嗎?
23樓:氯化鈉
打家裡人就是家暴,一次也不成,打青更不允許,這個風氣一定不能助長,堅決制止,決不容忍。
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女方失蹤了.男方報警一定要找到女方.這**會有辦法幫男方找到女方嗎
24樓:唐巨集林律師
只是單純失蹤,不是刑事案件的話**不一定會非要找到失蹤人。只是作為配偶,4年以後可以宣告死亡。
25樓:
**很難幫男方找到。
女方找到男方家暴行為還會賠償男方嗎
26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家庭暴力的行為,女方在提起離婚訴訟時,有權依法要求男方承擔賠償責任,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核實。
27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你的問題很不明確建議進一步完善。
女方失蹤後被男方找回男方起訴離婚要賠償女方嗎
28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沒有關於一方提出離婚應當給另一方補償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規定,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此,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方如果有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29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為什麼男方要賠償女方呢?!
女方玩失蹤,本已過錯在先,給她賠償,豈不是本末倒置?!
女方被打了一巴掌算家庭暴力嗎?
30樓:心理諮詢師劉琰
毆打、限制人身自由、強迫過度勞動、經常性謾罵、恐嚇、用開水燙、火燒、刀割、凍餓、**等手段殘害家庭成員。
31樓:喬斌扶邃
一個巴掌不算暴力嗎?我認為這也算是的
32樓:麴淼徭夢雲
可能他遇到了不順的事
或許他不再耐煩女主人公了
33樓:糜翎脫靈槐
沒說出動手的原因
不發表意見上面的一些回貼
你們知道原因嗎
就在那的吧的吧
34樓:權苑冠曉暢
算,我想有教養的男人是不會動手的,有句老話說得好洞口不動手,我想只有沒用的男人才會動手。
女方婚禮辦了男方把女方接回家男方第二天舉行婚禮可是新娘突然不想結婚了怎麼弄
請問新娘是未成年人嗎?結婚這種事是過家家嗎?一天之內就覺醒不想結?之前是怎麼同意結婚的?不想結婚那就不要結,想清楚就不要猶猶豫豫,果斷點!然後去承擔一切的後果和責任,怎麼去和長輩談,怎麼去安撫親朋,該賠償賠償,該道歉道歉。 風中飛絮 首先應弄清楚女方不想結婚的原因,根據原因,因去疏導他,並且把結婚和...
婚後女方戶口遷到男方怎麼辦理,結婚後把女方的戶口遷移到男方需要什麼手續
夫妻戶口同省不同市 1 拿結婚證和女方的戶口本,到女方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把婚姻狀況改為 已婚 並且開具 戶籍證明 2 拿雙方的戶口本,還有雙方的身份證原件,還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 居 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3 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 戶口準遷證明 到...
有事實婚姻女方故意外地,男方找到,有權利帶回女方嗎
婚姻是自由的,人生是自由的,有事實婚姻也好,有結婚證也好,女方不願意回去,男方無權利強制帶回女方,法律是公平正義的,每位公民都享有法律自我保護的權利。有事實婚姻但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找到女方後看本人是否願意跟你回,如果不願意,你無權干涉,更無權帶回女方。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這就是男女之間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