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被自願」簽了公司的「加班申請書」有什麼結果?

時間 2023-01-26 15:45:02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你們也有應有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你是「被自願」,誰信?

你可以選擇。

1.不簽名,然後老闆炒你魷魚,拿補償。

2,籤,然後拿加班工資~

讓員工籤自願加班申請書,請問有法律依據嗎?要辭職還不批,說什麼一個月只能辭職一個,要排隊不然就讓我

3樓:壹介布衣

1、除特殊情況,加班是要雙方協商一致的,你們有權拒絕加班。「讓員工籤自願加班申請書」違背員工真實意思,無效。

2、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按法律規定,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3、必要時,可就您的問題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求助。

公司要求員工簽訂自願加班申請書,說是員工自願加班的,而在合同附件中則規定員工自願加班的,工資按正常

4樓:網友

你不加班說你不服從管理要扣你錢,你加班不說錢的事情,玩意出事情了就會說你是自願加班的。。。

5樓:陽光小路人家

不都是這樣嗎?別和公司那麼計較,越算越鬧心,只要差的不是很多得過且過!

公司為了避免責任叫我們籤自願加班協議,這樣合理嗎?

6樓:up向上

公司為了避免責任叫我們籤自願加班協議,如果加班用人單位與你們協商過,你們同意的話,同時有依法支付加班費的話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被迫簽訂這個協議的話,就是違法的。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法》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律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7樓:edison大哥

不算員工自願不自願加班,按法律都必須付加班工資。

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工時制度。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休息日最低保障。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條 法定假日。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工作時間延長限制。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限制的例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禁止違法延長工作時間。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延長工時的報酬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帶薪年休假制度。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8樓:網友

該份協議違法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無效的,如果單位安排你們加班,你們即使簽了協議,只要有加班分證據還是可以向單位主張加班費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定加班時間數內,不管是否自願,加班報酬不低於國家標準都是合法的!

10樓:愛周剛

沒事兒了,多掙點加班費也是好的。國家以經濟發展為中心。對勞動方面,如果不是太過分的話,像深圳地區這些長三角地區。

都是要以經濟發展為中心嗎?所以**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力求經濟穩步發展。

11樓:王富彥律師

即使簽了協議,必須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工資,時間也不能超過規定。超過無效。

12樓:化學天才

合理,勞動合同中的內容只要雙方當事人自願,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是有效的。

13樓:探索桂林美景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4樓:高雅慧律師

您好,可以籤,但是這份協議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無法律依據,加班必須有加班費。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違法行為,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16樓:a中心城區

不合理。也不合法。你可以去你當地勞動監察機關或者勞動仲裁委員會去仲裁!

17樓:網友

送你手機還不好嗎,你對你老婆這麼討厭嗎?連她送你的東西都不要,那你還不如和她離婚不要過了,再說手機是無辜的啊送你手機還不好嗎,你對你老婆這麼討厭嗎?連她送你的東西都不要,那你還不如和她離婚不要過了,再說手機是無辜的啊送你手機還不好嗎,你對你老婆這麼討厭嗎?

連她送你的東西都不要,那你還不如和她離婚不要過了,再說手機是無辜的啊送你手機還不好嗎,你對你老婆這麼討厭嗎?連她送你的東西都不要,那你還不如和她離婚不要過了,再說手機是無辜的啊。

誰能告訴我保安自願加班申請書該怎麼寫?模板。。

18樓:匿名使用者

自願加班申請書。

某公司公司基於法律安排休假,我因個人原因申**班,望公司同意並且依法支付加班費。

此致名字年月日。

勞動合同問題:合同未到期,逼著重籤新合同.自願加班申請書和自願不交養老保險協議.不然不發工資 20

19樓:中顧法律網會員

1、你們單位有諸多違法行為:如不買保險、扣服裝費、強迫加班、拖欠工資等。

2、仲裁不收任何費用且快捷、很有效,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要求補買保險、支付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給你們經濟賠償金。

20樓:匿名使用者

無保險、無加班費,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

有爭議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無須交費。

可在工作地投訴或仲裁。

21樓:匿名使用者

無理的霸王條款,絕對不能籤!

這樣的公司根本不該去的。

不合理的協議或條款,即使當初不得已簽了,應該也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去告他的,本就不合法的條款和合同,根本就是無效合同!

你的勞務關係在杭州的話,應該還是找杭州的勞動仲裁部門。

但是無論你通過什麼方式和途徑進行維權,你都必須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這也是很多人最終放棄維權的原因之一。

22樓:琦文華

分項說明你問的問題:

1、關於扣工作服錢的問題,如果公司有合理合法的規定,公司是可以扣的,但是即使是扣款也是要按月折舊。也就是說一套衣服120塊,穿了10個月,只能扣20塊。不能全額的。

估計你們公司目前這種做法是完全不合法的。

2、關於自願不交保險:交保險是公司的法定義務。公司說你自願不交而補發一部分錢的做法,即使你簽了公司也是違法的。

3、自願加班:加班是需要雙方協商一致的。如果加班了按規定發了加班費的話也就算了。

如果加班沒有按照規定發放加班費,也是違法的。只要是加班,不管自願與否都需要按規定支付加班費。

4、以扣錢為要挾籤合同的做法屬於是受脅迫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仲裁認定合同無效。

綜上:你應該採取的措施:

1)取證:錄音取證公司逼迫你們籤合同的過程,注意要把工作服扣款,要求交保險公司不交讓你前自願不交保險協議,自願加班協議,不籤就不給發工資這個爭論過程錄音好。

2)如果離職時公司不給你發工資(你現在也可以申請仲裁),勞動局申請仲裁(仲裁是免費的):申請如下內容:

認定合同無效(脅迫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支付雙倍工資。

返還全部扣除的資金。

公司補交保險(包括個人交的部分和公司交的部分全部公司交)

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

還有不明白的諮詢當地勞動部門。

23樓:貴州思豆粥

去仲裁吧 免費的 但仲裁人員一般吃了好處不會站在你這邊的。

老的合同你有一份嗎?如果手中有一份你就留著,將計就計,等新合同簽了,兩個一起拿著去告他。

公司強制員工加班但是被告知自願加班的該怎麼算

24樓:龍城趙

是不抄是自願加班是員工襲說了算,還是公司說了算?你發的合同條款是不要臉的資本家弄的,說白了就是基本不批准員工加班,但是工作量又逼得員工不得不自行加班,公司又可以以不是公司安排或要求為由不付加班費,這就是不要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這種工作,只能說,受不住就向勞動大隊或支隊投訴,或者離開這種吸血鬼資本家公司,或者自己忍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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