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爾就是愛耍寶
目前夫妻離婚只有兩種方式:1.民政局協議離婚2.法院起訴離婚。既然女方不同意離婚,那麼協議離婚這個肯定是不行了,那麼只有走法院起訴離婚這條路,別無他法。
2樓:迦飛說
我新婚姻法離婚時,女方不同意的話,那麼你可以走法律途徑,向法院訴訟,有國法院發下通知書的話,那麼女方一定要來,不可能不來的。
3樓:英子妮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至於能不能判離婚,要看你 起訴的訴求是否符合法律 判決離婚的條件。
4樓:知心的靜姐
你好,現在離婚都有一個月的冷靜期,這個情況可以在這個冷靜期和女方好好的溝通。
5樓:東哥法律援助
夫妻雙方中,女方不同意離婚,則男方可以選擇訴訟離婚方式。要求離婚的男方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調解申請。
女方不同意離婚該怎麼辦
6樓:南京李平律師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同時規定,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
如果雙方不能協商離婚,起訴離婚不需要得到對方同意。帶上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到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立案,就可以了。
女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完全破裂,即使有一方不同意離婚,也是可以判離婚的。她敢賣孩子法律就會制裁她。不過她既然說了這話,肯定對孩子不會好,孩子還是要過來由你撫養。
8樓:古蒂洛卡
女方顯然是太幼稚了,你可以收集她對你父母不尊重,不贍養,威脅你的證據,去找個律師諮詢。孩子不滿兩週歲從法律意義上來說,這個不能成為不離婚的理由,因為只有在孩子 哺乳 期間是不能離婚的,過了這個時間是可以的,能證明你們感情破裂的證明,比如你門已經分居半年以上,經常吵架,還有你有能力比女方更好的撫養你孩子的條件,
9樓:網友
去法院起訴離婚。
你最好準備好證據,證明孩子不能判給女方。我相信法官會充分考慮孩子的安全的。
10樓:網友
婚姻法有個條例 好像是 雙方可以先分居兩年 再離婚的。
在平時你可以收集一些女方對子女不盡義務的證據 到判子女的時候這些證據很有說服力。
11樓:女若水
好聚好散,想離的男的多給點錢,孩子身上多承擔點義務不就行了。
新的婚姻法關於一方起訴離婚,可另一方如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12樓:民商法苑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訴訟一方堅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法院會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依據做出判決。
13樓:熱浪人間
這要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依據事實和法律規定的離婚條件作出判決。
起訴離婚,本身就是因為其中一方不同意離婚,才採取的離婚方式。是否應該判決離婚,法院要依據《婚姻法》作出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4樓:15076719575冤
沒有最新的婚姻法。第一次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法院不判離婚,過六個月再起訴。
男方要求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15樓:崇浦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的,法院一般會先根據雙方的訴求開進行調解。男女雙方都享有先調解的權利,有些離婚案件當事人雙方可能並不是能夠達到離婚的條件,只有一方起訴離婚一般要經過多次起訴。那麼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呢?
接下來就有法律快車的為大家來解答。
一、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離婚訴訟案件一共分一下程式,具體北京張穎律師給您講解下,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準備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
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後,在**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 在此之前你要收集案件的多方面證據,比如,住所地,婚姻破裂的證據,財產證據,子女撫養的證據,有婚姻過錯的,還有收集婚姻過錯的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沒有證據,案件的結果可想而知。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後,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定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全過程。
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過法定的審理程式之後,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
由此可知,離婚案件一般也公開審理,但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其決定權在於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規定「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是因為離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審理中可能會涉及到個人隱私、感情上的一些不願意公之於眾的內容。
因此,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法庭一般都會允許。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的時間、地點。公告可以張貼於人民法院的公告欄,也可以在公共場所或當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單位張貼。
**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理前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審理前的準備工作做好之後,法庭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16樓:寒雲曲阜城
我國《婚姻法》第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可見,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對此有兩種處理方法:
(1)不通過訴訟程式解決,而由當事人雙方的親友、所在單位、群眾團體、調解委員會等部門進行調解。調解是我國解決民事糾紛的一項重要而富有特色的法律制度。由於夫妻關係中包含著複雜的感情因素,夫妻矛盾既有疏通、緩和的可能,也有激化的可能。
調解的作用就在於促進夫妻雙方矛盾的緩和,幫助當事人雙方提高認識、分清是非,使雙方當事人慎重考慮,珍惜感情.有利於家庭關係的穩定。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在處理離婚糾紛時有兩種調解方式,其中的一種就是訴訟前的調解,即上述有關部門的調解。這些部門對當事人矛盾糾紛的真實情況比較瞭解,對於夫妻之間的小糾葛、不足以導致離婚的小矛盾,可以做好說服工作。
當然,現實生活中還存在這樣一些現象,如單位借調解之名,干預或阻止當事人提出離婚訴訟,這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如果調解和好,則維持夫妻關係,如果調解達成離婚協議,則由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如果調解無效,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或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對子女問題和財產問題仍不能達成協議的,則向法院起訴離婚,進人離婚訴訟程式。法院受理離婚案件,首先進行調解,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可能調解和好,也可能調解離婚,還有可能調解無效,訴訟程式繼續進行,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感情狀況依法判決離婚或判決不準離婚。從目前各方面情況看,對於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向法院起訴離婚則是主要的方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7樓:老桃傾聽
回答男方提出離婚,但是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判決雙方是否離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對於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女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18樓:牛梅益思琪
如果她一直不同意離婚,你只有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就是時間比較長,但最終可以解除婚姻關係的。
19樓:頓玉蓉象雲
從你描述只能選擇訴訟離婚了,三萬元離婚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何況訴訟離婚法院絕對不會支援他這要求,原則上離婚訴訟適用「原告就被告「,就是在被告方的所在地法院起訴。簡易程式在3個月以內,普通程式在6個月以內,你需要提供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不然第一次很難判離。你提到的如何證明分居兩年,可以要求居委會村委會之類的開證明,或者鄰居做人證。
20樓:霍羅巴憶秋
如果你沒房產的話,就好辦了,你可以先以感情不合提起訴訟,(一般不行不可能讓你離婚的)然後看她乖不乖了哦,如果還是那樣,就以感情破裂為由上訴法院吧,這個還是有可能離的哦!至於財產嗎,結婚前的值錢的東西全不算,結婚後的財產平分,不要子女的一方要向帶有子女的一方支付撫養費…如果你和她沒結婚證的話,直接叫她走人,法律不承認你們的夫妻關係,所以不要離婚,還有兄弟你要慎重啊,4年了,說沒感情鬼會信…除了你爸這個家就你說話了…你也算半個主了,實在忍不了,我建議打一回(不要太重啊)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21樓:儲冠宇
半年中分居 一年之後不同意也能盼。
兩人在一起不容易 希望能和好。
22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離婚,要麼就法院判決,還可以用分居來自動離婚~!
23樓:勞資字易巧
那就分居,兩年後訴訟離婚。
2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離過不知道···最好諮詢一下!
男方主動提出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25樓:愛笑的賽宗妤
雙方就離婚事宜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訴離婚,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雙方存在《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准予離婚的情形,或其他夫妻情感確已破裂的情形的,應裁定準予離婚,否則不能離婚。
注意,如果女方此時 處在哺乳期的,根據《婚姻法》第34條的規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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