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該不該享受晚婚待遇

時間 2023-03-24 17:00:06

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時還沒到晚婚年齡,不算晚婚,不能享受晚婚待遇。

這個標準是按結婚時間,即領證時間算的。

打個比方,我二十三歲領結婚證,到二十八歲辦儀式,請婚假,你說單位能算我晚婚嗎?

2樓:期待按鈕

婚姻法規定,應該按照結婚(領取結婚證時間)的日期確定是否晚婚,所以你的情況不屬於晚婚,但是如果你單位通融,允許你按照晚婚待遇休婚假,也不算大的問題。祝你婚姻美滿幸福!

晚婚有補助嗎

3樓:羽樂小將

首選瞭解一下,很多人對這個晚婚不太理解,認為年紀很大了結婚才屬於晚婚,其實法律規定遲於法定婚齡(女20歲,男22歲)三年以上結婚者,即為晚婚。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明確規定了晚婚晚育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婚假、生育假,延長的獎勵婚假和獎勵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獎勵婚假和獎勵生育假,指公民因晚婚晚育而享受的特別獎勵休假,休假期間,工資、獎金一般照發。

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生育條例和辦法中都有對晚婚晚育者進行獎勵優待的具體規定。國家規定的基本婚假一般為3天,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或者規章在此之外都又規定了晚婚獎勵假,時間有長有短。

4樓:海綿寶子的微笑

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方不得早於22週歲,女方不得早於20週歲。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的初婚為晚婚。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婦,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一週。

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週婚假.工資、獎金照發。使用。

晚育假期的工資、獎金照發,其獎金額由亨受者所在單位自行規定,但其獎金額不得少於同時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 所謂「晚育」,是指女子24週歲後生育第一胎 女:23歲 男:

25歲 女方:產假90天,晚育加30天,剖腹加15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又加15天,總共150天 男方:7天 晚婚晚育是我國婚姻法所鼓勵的,也是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

5樓:匿名使用者

晚婚,根據當地規定享受晚婚假,沒有補助。其實給你的晚婚假,就等於給你補助了,

6樓:匿名使用者

男25週歲,女23週歲以上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 晚婚晚育享受以下待遇:

(1)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雙方晚婚的,婚假延長到15天;

(2)晚育的給男方護理假7天;

(3)育婦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4)婚假、護理假、產假期間,按出勤對待,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對於晚婚並且晚育的獎勵一般為200元左右,由當地**予以表揚。但是非農業戶口不享受此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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