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姻法婚姻規定

時間 2023-10-01 03:54:43

1樓:熊哥

你屬於華僑,華僑同國內公民在國內結婚需要以下證件:

按照我國民政部門的政策規定,華僑同國內公民的結婚登記,凡要求在國內辦理的,男女雙方須共同到國內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涉外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國內公民:⑴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⑵所在單位或市、鎮、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和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證明。

華僑:⑴我國駐該國使、領館頒發的本人護照;⑵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我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對於來自同我國無外交關係的國家之華僑(包括申請與我國公民結婚的外國人、外籍華人)要求與國內公民結婚,其婚姻狀況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點,未婚、離婚或喪偶,如果離過婚的,還須持有離婚證書正本,喪偶的,還須持有喪偶證),須經與我國和當事人所在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的***或該國駐我國使、領館認證。

就是這個流程了!

2樓:網友

你查一下婚姻登記條例。

婚姻法婚姻規定

3樓:蔡懷慶

法律分析:該法律已經廢止,被歸類到了民法典之中。民法典關於婚姻作出了以下新規定:

1、新增了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若一方對離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內撤回離婚申請;2、明確判決不准離婚後,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准予離婚;3、增加了夫妻一方揮霍財產,離婚時法院可以給其少分或者不分給揮霍一方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最新婚姻法規定

4樓:陳淵

法律分析:《民法典》界定了親屬、近親屬、家庭成員的範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汪乎清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困前,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頃畢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最新的婚姻法規定

5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最新婚姻法規定男性結婚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性結婚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迅跡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衫讓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畝塌並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婚姻法最新規定有哪些

6樓:王敬芬

法律分析:2023年隨著《民法典》的出台,傳統意義上的《婚姻法》已成為《民法典》中第五編,自2023年1月1日起即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現行婚姻法是怎麼規定的

7樓:南京何蘭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一條 本法是婚姻家庭關係的基本準則。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新婚姻法相關規定請教各位,新婚姻法有哪些規定?

會。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房產屬於共同共有,由女方有一半的權利。如果房產屬於按份共有,由雙方的權利,按房產證上實際標準的比例。當然要給你老婆一半了。你最好別變更房產證,這房子是你的婚前財產,為什麼要改房產證啊?如果不寫你老婆名字,你離婚的時候這房子就屬於你個人的,跟你老婆無關。新婚姻法有哪些規定?20...

法律規定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法中婚姻無效的情形有那些

所謂無效婚姻,是指違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的婚姻。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 重婚 二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 未到法定婚齡。三 有關夫妻在家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婚姻法中婚姻無效的情形有那些 根據 婚姻法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 重婚的 e69d...

婚姻法中關於彩禮的規定,新婚姻法對彩禮規定有限制嗎?

儆櫟 你好 首先,男方現在不能提起離婚。其次,如果領取了結婚證,是不用返還財產。婚姻法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 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