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心情好了就好了
當事人姐姐家是有責任的。同事喝酒後能開車。親姐姐在明知道他喝酒了。
還讓他開車回家這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同事人。因為在姐姐家喝了酒。
半路上出了車禍。那麼就願姐姐為什麼不阻止他?因為酒後不能駕車。
當事人的事。是與姐姐家有直接責任的。
2樓:網友
當事人在親姐家喝酒了並且在回家的路上出車禍死了,當事人當然有責任,因為這是在你家喝酒,如果你讓他少喝酒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所以說當事人要負全責,還有就是在酒桌上的人也有一定的責任,他們也是要負責任的,不過他們的責任就是稍微小一點,所以說在酒桌上要少喝酒。
3樓:陽光的妮子
當事人在親姐家喝酒,回家途中遭遇車禍而死亡,當事人的姐姐是否有責任及責任大小視情況而定。如果確定當事人是因為飲酒造成的死亡,那麼當事人的姐家承擔連帶責任,需賠償一半損失。如果當事人車禍死亡,肇事者全責,那麼當事人的親姐承擔未盡責任,即未將當事人安全送回家的責任,承擔部分損失。
4樓:網友
當事人在親姐家喝了點酒。回家的路上,出車禍死了,當時人家有責任嗎?他們應該是有責任的,因為知道弟弟在他們家喝了酒,然後讓他駕車回家。
在飯桌上,知道喝酒之後沒有進行勸阻的,就有一定的責任,她姐家當然是有責任的,如果勸了她不聽,那麼這個時候也應該別的方法,而不應該讓他開車回家。所以她姐姐家應該是預見到喝了酒之後是不能開車的,否則會發生危險,而沒有勸阻的話,他們家的責任會更大一些。
5樓:網友
當事人的姐家如果不知道當事人酒後是開車回家的,姐家就沒有責任。如果知道當事人要開車回家,還讓他喝酒也沒有勸阻,那姐姐家就有責任。
6樓:網友
有一定的責任。如果在喝酒過程中同桌的人有勸酒行為。那麼勸酒的人也有一定的責任。請酒的人也有一定的責任。
7樓:所隨
按理說不該有的,除非是被勸酒然後酒後駕車,要不然不該追究的,去世的也是自己的妹妹或弟弟,誰也不願意發生這種事情,親人去世都是傷心的,如果並不是我所說的情況,還是算了吧,不如一致對外追究對方車輛的責任吧。
8樓:網友
這個肯定是有責任的啊,喝了酒你還讓他獨自回家,這就是你的責任。
9樓:冠慧雅
你說的這個是這樣的,如果你非要追究他姐的責任,那是有的,但我覺得做人不能哪樣,親情是最重要的。
10樓:網友
苦主的家人想錢想瘋掉了?
親情關係徹底搞斷掉了,撈點這種錢,好意思用?
苦主家受到意外的傷害,親姐家也不會好受,去要錢,再傷害另一家。
11樓:大慶樹苗
沒有勸酒不承擔責任,但有勸阻的義務。
12樓:銘修冉
親姐呀。能害他?想他出事?
不要動不動就責任---賠錢。
朋友在我家喝酒,在回家的路上發生車禍去世了,我們家有法律責任嗎?
13樓:網友
如果不能證明或沒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你們家)無過錯,按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明知喝酒會降低駕車人的心智,在朋友喝酒時沒有提醒、勸阻,喝完酒後有沒有制止其騎電單車出走,即為過錯。應承擔一定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節錄)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年5月1日起實施(節錄)
第三條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二人以上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4樓:我是大俠別惹俺
既然是朋友,事後應該去弔唁。盡乙份心意。
15樓:qq陽光
你的父親是有責任的,首先你父親的朋友駕駛機動車來喝酒,你父親就應該知道酒後駕車的相關法律責任,你不能以不懂交通法規為藉口。我在電視上看過相關的報道,朋友一起喝酒過後,出現很多類似的情況,或多或少的都要賠償,賠多少要看對方的力度,以及相關的法律條文,我不是法律工作者,詳細的我也說不太清楚,你可以諮詢律師,最好還是調解,畢竟受害的是朋友,我們能做的只能對家屬的安慰,同時也無愧於逝去的亡靈,說白了的話,不因為你的酒,他死了,管你鳥事。一切以和為貴吧,錢財乃身外之物,我們可以掙。
16樓:
還是主動承擔點責任比較好。畢竟人家的人沒有了。
17樓:法邦網專家
沒有法律上的賠償責任!
律師怎樣接待當事人,律師怎樣接待當事人 詳細
銀浩邈甘半 接待當事人是承辦一個案件流程的第一個環節,其重要性無需多言。律師是一個靠說服人吃飯的工作。同所有律師說,要是律師連當事人都不能說服的話,那他就不具備做一名律師的資質。言下有兩層意思 一是說明接待當事人的重要性 二是當事人是律師要說服的受眾中最容易擺平的。那麼,應該怎樣擺平你的當事人呢?在...
律師能代當事人籤當事人名字和手印嗎
桔子學法 律師可以在委託授權的範圍內 當事人作出實體及程式權利的處分。 張偉傑律師 律師作為 人,簽收法律文書,寫自己名字即可,不寫當事人名字,不用按指印。 不可以。當事人簽名必須自己簽署。指印也不能代按。如果這樣做了,法律風險很高。 徐律師 不可以1 律師是當事人的委託訴訟 人,律師的行為是依據當...
當事人可以推翻之前的筆錄嗎,當事人沒有承認的筆錄能作證據嗎
職場spring老師 當事人可以推翻之前的筆錄,但必須說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法院是不予支援的。參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 第三百四十二條,當事人在第一審程式中實施的訴訟行為,在第二審程式中對該當事人仍具有拘束力。當事人推翻其在第一審程式中實施的訴訟行為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