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帳號已登出
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第十一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2樓:漢清妙
蕭紅的筆下,魯迅的形象更真實,更立體,更有人情味兒,也更顯出乙個偉大的人是相當注意細節的。他沒有那麼高,沒有那麼冷,也沒有那麼橫眉冷對!
蕭紅在《回憶魯迅先生》那篇經典的散文裡提到魯迅平常準備兩種香菸,一種劣質的是綠聽子,自己吸。
另外一種白聽子,他用來招待客人。客人來了他帶到樓下去,客人走了,他又帶回樓上來,平常都是放在樓上的抽屜裡。
可見魯迅是珍惜貴一點的香菸的。他自己平常不捨得吸,但是他捨得拿好煙招待客人。
對於好東西他不是據為己有,而是和他人分享。他尊重他人,他懂得分享是快樂的。
魯迅包書也是包得那麼仔細,包得方方正正的,每個邊角都處理得很到位。用細繩捆,包好後把繩頭剪得整整齊齊的。
今天我們每乙個眾生,和他的為人處世相比,都是相差太遠了。魯迅精神怎麼可以捨棄?怎麼可以?他才是真正高大尚的人!
蕭紅在文中提到,有一次,母親對魯迅說,他父親喝醉酒後脾氣怎樣的壞,母親囑咐魯迅長大了不要喝酒,不要像他父親那樣……
從此,魯迅喝酒時,從不多喝,從沒醉過。他多麼自律。
給老闆幹活老闆跑了怎麼辦
3樓:恩碩法律諮詢網
你上班的單位有沒有在工彎槐薯商註冊明消登記的呢?埋者可以報警代為解決,解決不成在確定法律關係後,看是走仲裁還是訴訟。
幹活老闆跑了怎麼辦?
4樓:鯤之怒
向地方勞務局投沂。
現在和私人老闆幹活,不籤合同,老闆跑了怎麼辦?工錢怎麼要回來?
5樓:要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請當地的法律援助。
6樓:淺顏熙丶
花錢買教訓。以後記得籤合同,而且要看清楚合同款項。
7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跑路了,你可以向當地報警的。
給私人老闆幹活什麼合同都沒簽老闆跑了怎麼辦
8樓:du知道君
已經形成用工事實。。。屬於工傷了。。。可以要求索賠的。。。
我是農民工我跟別人幹活老闆跑了我該怎麼辦
9樓:雪
組織一些你的工友到勞動局諮詢,也可以請乙個律師,現在都有幫農民工討要工資的律師的,一告乙個準兒!
地方臺的什麼新聞啊、訪談啊,反正是反應民聲的節目基本上都有,你就找乙個比較火的節目尋求援助,就能快些了!
祝你們早日要回血汗錢!
10樓:明朝遺少
可惜我不是律師,你可以到勞動局等維權機構告他,或者諮詢律師上法院告,最討厭拖欠農民工兄弟工資的人了,太沒良心了!一定要告!
11樓:網友
我靠,這個欠揍的傢伙,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權利。
我給個體老闆幹活,活幹完後老闆跑了,他沒給我們打欠條,該怎麼辦?錢收得到嗎?
12樓:英美心裡
集體簽名,互相證明告他。
他一定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關鍵你們要有證據。
有證人也可以。
我是農民工,給老闆幹活剩下的工資要不來,兩年多了?
可以到勞動局去告他,當然可以打 問情況,或者直接報警,然後警察出面,再層層施壓,可能就能把工資拿回來!作為乙個農民工,給老闆幹活老闆少發了工資兩年多了一直要不回來。這種情況可以反饋給勞動監察部門。讓勞動部門的人去調查你的老闆。的違法情況。老闆受到調查,馬上會給你解決。嗨,拖欠農民工的工資,老闆可惡!...
給私人老闆幹活工資要不回來怎麼辦
1 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 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3 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 仲裁 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
給老闆幹活我騎車被路上晒玉米的滑倒了我帶了老頭老頭現在住院了晒玉米他有沒有責任
雞冠山上的春天 我幫你分析一下 1.老闆應該沒責任,雖然你在為他幹活,但老闆沒讓你撞人,沒注意安全,是你個人行為,與老闆無關。2.晒玉米如果是在路上晒的,影響了交通,這點他也是有責任的,他應該負次要責任。3.主要責任還在你自身,如果你小心一點,就不會出現這場意外,希望你以後注意安全行駛。 阿元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