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人身自由權。
指公民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人身行動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人身自由,它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自由的基礎和前提,也是公民生存的起碼權利,人身自由內容包括:
2、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指與人身有密切聯絡的名譽、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權利,具體體現為人格權,如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私隱權等。禁止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權,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場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訊自由:指公民通過書信、**、電信及其它通訊手段,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通訊,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體指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屬私生活秘密與表現行為的自由。
包括公民的通訊他人不得扣押、隱匿、譭棄,公民通訊、通話的內容他人不得私閱或竊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九十八條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
第九十九條 公民享有姓名權, 有權決定、 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第一百零二條 公民、法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公民、法人的榮譽稱號。
第一百零三條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 禁止買賣、 包辦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第一百零四條 婚姻、家庭、老人、母親和兒童受法律保護。
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零五條 婦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場他人的私隱,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盜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稱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犯姓名權、名稱權的行為。
關於人身自由權的法律保護
2樓:清湯芥麥面
民法中保護人身自由權如下:自然人享有身體權,自然歷臘人的身體完整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塵正他人的身體權。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條。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肢兄滑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私隱權等權利。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一千零三條。
自然人享有身體權。自然人的身體完整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體權。
國家法律對於公民人身自由權的保護有何規定?
3樓:吳莉
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一、非法拘禁罪的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亦即在法律範圍內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身體行動的自由權利。公民的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產、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從事一切正常活動的可能。
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拘禁行為只有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應當根據情節輕重、危害大小、動機為私為公、拘禁時間長短等因素來綜合分析,以此確定非法拘禁行為的性質。
二、私闖民宅有什麼處罰。
私闖民宅情節嚴重,則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據我國《刑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15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
1、《憲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
2、《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關於人身自由權的法律有哪些
4樓:毛安妮
人身自由權是指公民在法律範圍內有獨立行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手源不搏漏被非法剝奪、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體的自由權利。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護。
法律畢銀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條,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人身自由權的法律規定
5樓:肖斌
法律分析:派好敗人身塵顫自由權是屬於自然人的民事權利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條規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襪褲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條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人身自由權受到侵犯如何維護
6樓:陳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春者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刑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權包括那些權利
剝奪的人身自由權參見憲法的規定了。我不一一例舉。樓上所言有失偏頗,政治權利當人身自由權了。至於是否有結婚權 生育權這個法律上沒有完整的相關規定,不能一概而論!婚姻法中規定的結婚要件,的確沒有提到服刑人員不能結婚的情況,但是有一點很關鍵,結婚需得雙方到登記機關登記,試問監獄裡出不來的人員如何去登記?代...
打群架案件的目擊證人的人身自由權
證人作證首先是一種義務,既然是義務,有沒有必要強調證人作證的經濟補償權 對此學界曾兩種觀點 一是認為既然證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義務意味著不應收取費用,所以沒有必要建立證人補償制度 二是認為目前我國經濟很不發達,人民並不富裕,有些證人的差旅費 住宿費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且證人大都對此有反映,所以應當建立...
法律對公民的人身自由權的保護是怎樣規定的
公民的人身自由權的保護,除了從 憲法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刑法 的法律條文進行保護外,還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