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拿勞動合同謊稱不見了錄音詢問勞動者簽訂沒有有效嗎?

時間 2025-04-15 17:40:16

1樓:陳而康

用人單位不拿勞動合同謊稱不見了,錄音詢問勞動者者簽訂沒有,有效嗎?未簽訂勞動合同首禪,可向勞動局,說明,責令,辦理。勞動合同,錄音詢問勞動者,簽定了,沒有雀桐。

只是乙個程式。不用管宅,也可向當地法院,訴訟,補籤,勞動合同,頃芹坦辦理相關保險,

2樓:網友

用人單位不拿勞動合同,這個太好辦了,直接按未簽訂勞動合同處理,要求公司賠付雙倍工資!

3樓:佰信人力資源

錄音如果作為鉛賀豎證槐大據提交,證明一些事情拍檔的話,錄音時要注意稱呼對方全名,包括公司名稱,能夠最大限度的使聽者明確事實。

用人單位不出示跟勞動者己鑑訂的合同書怎麼辦

4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實踐中,有的用人單位只讓勞動者在空白的勞動合同書上簽字,不讓勞動者和知曉勞動合同的內容,或者以種種理由拒絕將勞動合同書交給勞動者,造成勞資雙方的資訊嚴重不對稱。

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糾紛,勞動者就處於無「據」可查的處境,即說不清工資多少 不知道執行什麼工時 有時連是否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都無法證明,導致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 實際上,用人單位拒不將勞動合同書交給勞動者,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廣大勞動者一定要學會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小叮嚀: 規範企業的勞動合同是一式三份的,企業乙份,勞動者乙份,送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簽證存檔乙份(一般是電子檔),但實踐中很多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完勞動合同後,會以種種理由不給乙份勞動合同,或者乾脆只籤乙份勞動合同留在自己手裡。其實這樣做的目的和簡單,就是在日後發生爭議時,由於勞動合同文字在企業手裡,企業想怎麼改就怎麼改,這對勞動者是極為不利的。

廣大勞動者一定要警惕企業這種行為,遇到類似情況時,一定要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沒有合同,用錄音是否能證明與這家公司有勞動關係

5樓:長沙王錦文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是不能是唯一的證據。沒有勞動合同的,可以從其他方面入手: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找公司同事作證,或者發工資的銀行轉賬記錄。

沒有勞動合同有錄音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勞動合同不影響勞動關係,如果你現在是試用期,表明離職後3天可以走人,如果你是正式員工,表明離職後30天就可以走人。根本無需經過所謂的「同意」

另 ,勞動關係成立超過1個月不籤勞動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你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8樓:深圳張勇

1,要看錄音的內容才能確定能證明什麼事實,2,要看你是要求離職補償還是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 員工要保留好員工與公司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工資條,工作證,社保紀錄等等一切能夠證明員工在這家公司工作過的證明材料。

勞動仲裁要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據,立案,排期,通知**,**,裁決。一般仲裁在2-3個月左右完成。

若事情較複雜,最好帶上材料諮詢律師後,再確定是否請律師幫你。費用方面,你可以到時與律師協商確定。

9樓:匯法網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錄音材料也只能作為一部分證據,具體法律效力如何需要仲裁人員判定。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就已經建立了勞動關係者建立勞動關係。只需要收集仲裁所需的資料即可。

仲裁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等。申請人應提交證明資料原件和影印件各乙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提交《證據資料清單》一式兩份。有加班費請求的,應列明是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以及加班的具體時間、加班天數或小時數、加班費具體金額。

10樓:趙三康

您好;您的名片、工牌、工作證明、入職登記表或者一些授權書之類的,還有人證,工資發放記錄,就是三個同事之類的,您只需要證明乙個初步的責任,就可以申請仲裁;

當然錄音也是可以的,就怕裡面資訊不全無法立案;

立案後會要求對方提供考勤記錄等證明的;

未簽訂勞動合同有乙個雙倍工資的,您可不要忘記了哈!

沒簽勞動合同的前題下,怎樣收集錄音證據

1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為了證明勞動關係,可以與該公司負責人進行**錄音,通話時開啟手機錄音功能或者單獨用錄音筆錄音。

錄音證據,單獨作為證據效力不大,最好是能書證。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12樓:伊克賽赫

把手機或錄音筆開到錄音狀態,然後揣兜裡,進去談就行了,談的時候要注意,1、把時間地點說清楚了;2、儘量在錄音裡體現出談話的對方是誰;3、儘量把勞動合同涉及的內容說出來並獲得對方認可;4、就雙方的爭議話題告知對方,表明對方知曉。

13樓:網友

工資單,發工資的銀行卡,考勤卡(記錄)都可以作為一種證據,合法的錄音可作為證據,私下偷錄的只能作為參考。

我沒有籤合同,勞動局要我出示證件才能起訴他,我沒有證據,周圍的人都知道我在他這裡工作,報了警,公安

14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的存在,在勞動關係確認之後在到勞動部門投訴即可,如果勞動部門調解不成可再次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報警並不能解決勞動糾紛。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5樓:網友

1、公安局不管這個事情。

2、你可以提供工資卡、社保繳納記錄、離職證明等作為證據。單位員工作證也可以。

16樓:乙隻男神經

按照法律規定,只要有兩個以上的人給你書面作證,就能成為證據,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同時你還有權向對方索要十二個月以內的兩倍工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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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單位主張二倍工資,並可以與單位補籤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

用人單位沒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雙倍支付工資嗎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工之日次月起至一年期間,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