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用人單位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並且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的,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是應當向其支付賠償金的;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的,則屬於違法辭退,用人單位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那得看你是否與老闆簽訂了試用期合同,如果沒有那就沒辦法了,只有索要三天的薪水完事。
4樓:
試用期是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的
我在燒烤店找了個吧員的工作 有三天沒工資的試用期 第一天上班還不怎麼會操作 找錢的時候找錯了十塊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因為十塊錢辭退你的話,那這老闆不跟也罷,這工作不幹也好。再去找別的工作吧,又不是什麼技術活。非得在他這幹,他這學。
6樓:永遠
淡定點不要因為這樣一件事情就鬱悶了
工作還是要繼續找的,不要在意一次的工作丟失
在商場上班試用期是三天,過了三天我是正式上班,一共六天的時間,昨天店長說在
7樓:mo陌上花開
試用期就按試用天數給工資了,你沒有賣出貨,單位也一樣要給工資,不過業績差了單位估計不會留人,試用期辭退你提前三天通知你就行了。
我昨天去一家服裝店上班,店長說試用期3至5天,並未填寫任何資料,今天早上因為一點矛盾她把我辭退了, 50
8樓:x那時年少
試用期的工資是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你可以拿到不到100塊錢!
9樓:扯蛋的青春蜻蜓
沒有工資,試用期沒過沒錢拿
10樓:吃飯的粥
試用有工資,而且有三個月的工資,頂你
11樓:freeze霧
啊,家人,我也是四葉草
12樓:遠方
才上一天班,用勞動買個教訓吧
試用期工作小結,員工試用期工作小結
世智若雨 新員工試用期工作總結 試用期的工作總結 內容包括對試用期工作的回顧 總結,對企業文化的理解 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現及不足,如何改進存在的不足 及對今後工作的設想 建議 等等 新員工試用期工作總結 試用期的工作總結 時間一晃而過,轉眼間試用期已接近尾聲。這是我人生中彌足珍貴的經歷,也給我留下了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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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中原的野馬 時間它從不停留,從2020年10月9日入職索富,到本月底已經有三個月了,三個月的時間不短也不長,剛好可以認識一個行業和一家公司的一些基本情況以及自身在這個崗位的優勢與不足。這三個月時間主要分為兩段,第一個月在福建三明工廠度過,主要了解一下咱們泵的生產和測試流程,這段時間還是挺充實的,...
試用期被辭退,請假三天老闆說試用期沒有假期,正式上班才有4天假期這樣子合理嗎
任何老闆都不願要沒有時間觀念的員工,在試用期就請假,表現出你對這份工作不夠認真的態度,辭退你很正常。正常上班每月4天假,就是有雙休日,企業也非常合理!員工試用期內,十一之後被無故辭退,假期內有工資嗎 上圩農場主 試用期員工是有工資的,上一天班算一天,用底薪 21.75天 80 上班天數,你自己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