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五哥
原則來說,單位不承擔責任。畢竟自殺屬於行為人故意行為,第三方很難干涉。 但也要考慮自殺原因,如果因為單位造成,也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2樓:勢雨筠
如果上班期間員工自殺,單位有責任嗎,出於人道主義應該要承擔一點責任,雖然是個人行為,但是也是在工作期間自殺,所以單位應該承擔一點責任。
3樓:十年資深人力諾諾醬
首先的瞭解公司對員工有無過錯責任。如果遇到員工在公司自殺的事件,依據法律的基本原則,有過錯則有責任,反之則無責任。員工在單位自殺,用人單位沒有責任,但可以處於人道主義支付一定撫卹金。
員工在單位自殺不構成工傷;員工自殺死亡可歸屬為非因工死亡,其家屬享受相關待遇;非因工死亡待遇具體標準請諮詢當地社保管理中心。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殘或者自殺的。根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粵勞薪〔1997〕115號)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卹金。
喪葬補助費的標準: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準: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卹金標準:
6個月工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準發給死亡撫卹待遇。參考資料**:
百科-工傷保險條例。
提問。員工自殺在公司裡面怎麼賠償。
單位現在不管,家屬該怎麼做。
現在你需要找個律師 把單位告上法庭 法律會做出最公正的裁決。
4樓:東方典
有,責任還不小,就是因為在上班。
5樓:為你解憂哼
因為是在上班期間發生的事情,單位也是有責任的,這種情況下,單位肯定要負擔一部分費用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廣州搬磚員自殺,廠長有責任。
員工自殺公司有責任嗎
7樓:龔成貴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沒有責任,員工自殺不屬於工傷。遇到員工自殺,用人單位應第一時間報警及通知家屬,並通過錄影、證人證詞、物證等手段保留必要的證據。
與家屬協商期間,用人單位應查證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有哪些,稽核繼承人的身份是否真實合法。無論依地方規定,還是民法理論,或是出於人道主義,如果雙方就相關費用達成一致握戚爛意見的,都應簽署相關協議及保留書面的費用支付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仔碧、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段漏殘或者自殺的。
員工自殺公司需承擔責任嗎?
8樓:區樂仕
如果員工的自殺確實是工作以外的其他因素引發,與工作毫無關係的,那麼用人單位無須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是工作因素(如上級領導強迫、刁難、威脅、侮辱勞動者等)引的,那麼用人單位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關責任。
自殺不構成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孫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自殘或者自殺的。
據此,如能確認勞動者屬於自殺的,即不能認定為工傷。自殺是否屬於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是與「因工衡世死亡」相對應的籠統的概念或說則攔運法。
一般而言,非因工死亡是指非員工自身主觀故意因素導致的死亡,如意外事件或疾病等導致的死亡。非因工死亡,政策法律法規明確了其家屬可享受相關待遇。
自殺」是指自然人自願或故意採取各種手段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它與患病死亡、意外死亡有著本質的區別。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乙個月工資,不足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以勞動者本人實際工資計算。
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沒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乙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員工在公司自殺公司負責嗎
9樓:楊國平
法律分析:員工在公司自殺公司不需要負責。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毀棗**的;
2、醉酒導致**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職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咐態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
二)醉酒導致**的;
三)自殘或纖簡拆者自殺的。
員工在上班期間自殺算工傷嗎?
10樓:賈寶驊
員工在工廠裡的宿舍裡跳樓自殺,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但可以要求場裡賠償喪葬費。
在工作的時間受到的傷不一定都是屬於工傷,所做的行為與工作無關的話,則不會被認定。
我國也是專門出臺相關的規定,以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勞動者的權益,對於不應該得到賠償的是堅決得不到法律的支援。
工傷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耐搜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規定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工作在宿舍跳樓自殺,工廠沒有過錯的,不承擔責任,更沒有賠償。
2、自殺的,也不屬於工傷,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如果單位比較負責任,也可以給予死者家屬適當的慰問金,但不是賠償金: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轎畝遲規定,賠償金、撫卹金、喪葬費有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承擔的,如果沒有交工傷保險的,就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第十四閉李條 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11樓:聽見幸福花開
當然不算了,什麼時候自殺都不可能算工傷。
12樓:好行丶遠人
員工叢前在上班期間自殺算工傷嗎?員工在上邊兒期間自殺並不算工傷,但是首先應該查清員工在上邊兒期散敏間自殺的原因衝鄭枝是什麼?這可能牽涉到刑事案件,所以必須**介入才可以的。
13樓:中草藥植物花卉情感
不算。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猜數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
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穗胡首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做隱: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14樓:思語新竹
這個應該是算不上工傷。因察頌為員工上班期間自殺,那是他的個人行為。跟工作單位沒有關係。如果是在上譽沒爛班期間受傷慶漏,那是屬於工傷。
15樓:寶貝馬龍
這個應該不屬於算工傷的,首先自殺。看是那方面的,如果是員工,為了工作吵架而自殺的,這屬於另一回事,但是說自殺,這不屬於工傷行為,
16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員工在上班期間自殺,既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可認定為工傷的情況,也不屬於第十五條可視同工傷的情況,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員工在上班期間自殺算工傷嗎?
17樓:緊韌體諮詢顧問
這個不算衫譽工傷,派虛應該算是意外,不能照工傷來處理,只能照意外來處塵塌燃理。
上班期間暈倒公司要負責任嗎
上班時間如果因為工作環境礦導致員工暈倒,公司要頁生產安安責任。如果員二因病暈倒,公司有責任把病人護送就醫及,醫藥及醫治費用由醫保按規定報銷。公司要負安排休息及時 的責任。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回答上班期間暈倒公司應該負責任。理由 工傷規定第四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四種情形為工傷的,人民法 ...
員工自殺老闆有責任嗎?員工自殺,企業需要賠償嗎
那要看員工自殺的原因是否和工作有關,以及是否和老闆有關,如果都和企業及老闆無關,那老闆沒有責任。一般來說沒有責任,員工自殺不屬於工傷。遇到員工自殺,用人單位應第一時間報警及通知家屬,並通過錄影 證人證詞 物證等手段保留必要的證據。與家屬協商期間,用人單位應查證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有哪些,稽核繼承人的身份...
員工上班期間屢屢私自外出,開除需賠償嗎
海之藍 員工違規在先,有過錯,無需賠償 上班期間,員工私自外出,給予什麼懲罰 員工在工作期間私自外出受傷,僱傭方需要承擔賠償麼 淮安浙江人 在工作期間私自外出的,與用人單位或僱傭方無關,應當由員工個人承擔責任 如果員工外出是一種職務行為或僱傭行為的,用人單位或僱傭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或依法享有工傷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