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上個月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臺頭開錯了,又重新開了張正確的,忘記作廢舊的了,這個月已報

時間 2021-09-21 09:19:26

1樓:匿名使用者

本月開紅票申請,在防偽金稅填寫紅票申請列印並匯入u盤,寫衝紅說明,帶要衝紅的發票二三聯及影印件5樣到稅務局辦理就行了

2樓:

這需要先開紅字發票申請單,在開票系統裡能找到,得到稅務局的批准後,可以在開票系統裡開具負數發票(即紅字發票)。等我開機後給你找找看。

3樓:匿名使用者

開張紅字票衝回就行了,紅票的臺頭無所謂,開正確的錯誤的都行,稅務局只管收稅,才不管你臺頭臺尾的呢。

不過各地稅務局要求不同,最穩妥的辦法是問一下稅務局!

4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交稅就申請紅字。

普通增值稅電子發票抬頭錯了可以重新開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重新開具發票,但根據具體情況不同,可開具情況不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

如未按上述規定,屬於未按規定開具發票行為,可根據發票管理辦法進行處罰。國家稅務總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的「紅字發票管理」規定如下:

一、一筆買賣,全部退貨,又能取回原發票註明「作廢」,可以重新按實際銷售額重新開具發票的,不可開具紅字發票;

二、只有在銷貨退回無法取回原發票註明「作廢」的,在取得對方的有效證明,開票方確已將貨物驗收入庫,方可開具紅字發票。

「對方的有效證明」指發生銷貨退回時,除填制退貨發票外,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或匯款銀行的憑證,不得以退貨***替收據。

若對方(消費者)為個人,在確實不能退回原發票作廢情況下,應由消費者個人書面寫明情況,註明身份證號碼、地址和聯絡**,經銷貨單位負責人批示後方可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具發票。

6樓:墨汁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如未按上述規定,屬於未按規定開具發票行為,可根據發票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國家稅務總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的「紅字發票管理」規定如下:

一、一筆買賣,全部退貨,又能取回原發票註明「作廢」,可以重新按實際銷售額重新開具發票的,不可開具紅字發票;

二、只有在銷貨退回無法取回原發票註明「作廢」的,在取得對方的有效證明,開票方確已將貨物驗收入庫,方可開具紅字發票。「

對方的有效證明」指發生銷貨退回時,除填制退貨發票外,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或匯款銀行的憑證,不得以退貨***替收據。

上個月申報完增值稅後,上個月開的銷項專用發票如果單位欄目寫錯了可以作廢嗎

拼命考滿分 上個月開具的增值稅銷項專用發票不能作廢。國稅發 2006 15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的通知 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 收到退回的發票聯 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 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三 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 ...

上個月的增值稅發票開錯了,這個月開了負數發票並重新開具了正確的發票,請問如何做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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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開的增值稅發票在下個月拿到,怎麼做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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