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怎麼反駁法律無情辯論賽中,正方(法律有情)提出的

時間 2021-08-30 10:12:02

1樓:傳說中的豁人

其實這個只是利用了一個思維定勢。。這幾條說明的不是「法律有情」,而是「法律有理」。有理有度不等於有情。

對孕婦而言,不判處死刑並不是出於犯罪情節的憐憫,也不是因為這個女子長得我見猶憐,而是因為她們肚子裡的孩子無罪。對於未滿18歲的兒童,法律也並不考慮他們到底是為什麼而犯了罪,依照刑法,法律考慮的是是否是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是否符合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這四個條件。

同時,對於75歲以上的老人,法律考慮的是再犯可能性低。對於未成年人法律考慮到的是改造必要性大,防止未成年人在監獄汙濁的環境下受到不良的影響。法律是講道理的,每一個一句話的法條背後都有幾頁甚至幾十頁的法理。

在法律的眼中,只有理有可恕,沒有情有可原。

就像我們常說「落花有意、流水無情」,其實花也無情水也無情。有情於無情只是人們的感覺。他們只是遵循著自然法則和天道至理日以繼夜的運轉。

法律也一樣,它就是高懸於我們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如無情的時間一般注視著我們的一舉一動。不論我們讚揚它懲惡揚善,還是咒罵它冷酷無情,它都不以為意。在它被創造出的那一剎那,他被賦予的唯一使命就是排除一切影響,公平的維護社會的秩序。

最後個人建議,辯論賽不是為了擊垮對方而進行的,對方辯手是不可能無話可說的。辯論賽是打給觀眾看得,所以在辯論過程中,不要過分的把「無情」渲染成「冷血」。而是要強調有理有據有度,保證公平。

防止造成觀眾的反感和本能的牴觸。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個還不好說啊,你可以說孕婦犯了死罪但不用死,並不等於孕婦犯罪不會被處罰,既然會被處罰,那就說明法律是無情的!如果法律真實有情的,那乾脆就讓孕婦回家好好過日子得了!

縱橫法律網-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於伏海律師

3樓:數不盡離愁

法律保護弱勢群體並不代表法律就是有情了,只是為了符合整個社會的利益需要,符合整個社會的道德觀,價值觀,其使用依然要根據法律條紋嚴格適用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這麼說,這些只是法律規定的執行方式,也就是緊扣法律的規定來進行執行,這反而是說明了法律的無情性,也就是說以上的例子只是法律在考慮問題是比較全面,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就規定必須這樣處理,不能有其他的「有情」的因素,這不是恰恰也說明了法律的無情麼?

辯論這東西不是說全部都是死的,就是一種詭道,有的時候一定要偷樑換柱。呵呵,不知以上說的您是否可以瞭解?

辯論賽關於《情在理先》,要是反方提到法律的問題怎麼有力的反駁他 10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明確一點————法律無情亦有情,然後就有兩種路線供你選擇:

1、實力派。事先準備大量說明法律有情的案例,用來進攻或防守2、偶像派。法律中既有情又有理,就如同兩口子打架不會叫自己的孩子評理,他也評不出來,為什麼呢?

因為一個是爸爸,一個是媽媽,你說誰對誰錯?

所以說,對方辯友,咱們哥倆辯論誰也不準用法律說事,ok?

6樓:南風非涼

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破題,什麼叫做情在理先?你說的對方會提到的法律問題的角度和說法是什麼?如果對方提到法律問題,主張在一些違法犯罪的案件中,就應該講理不講情,你當然不能跟著對方走啊,要從情理的角度強調法律是社會道德的最後底限,強調人情並不是迴避理或者法律,違法犯罪畢竟是少數,人情道德可以約束大多數人,只有人情道德已經無法約束的情況下方啟用法律,因此是情在理先。

7樓:該使用者巳登出

這個問題比較難以回答,而且在辯論中對方一定會據此提出觀點。

我覺得可以這個角度入手反駁對方:人們常說:法不容情!

其實,法也是建立在情的基礎之上的。法體現的是多數人在常規情況下的情。違法的行為,多數是對他人構成傷害的行為,其實質就是踐踏情的行為。

另外,給你兩個法律案例看看有沒有用:

1、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當盟軍把德國和日本法西斯戰犯分別送交紐倫堡和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時,不約而同地出現了一些被告人以執行國家法律或元首命令為軍人的天職,從而不構成犯罪為理由為自己辯護。儘管這種辯護在當時德國和日本的實證法上講不無道理,但其並不符合人類生存的公理,不符合人類平等相待的古老法律原則,因此,法庭依然判處戰犯們有罪。

2、百年前美國所發生的著名的裡格斯訴帕爾瑪(riggs v.palmer)一案中,針對受遺囑人(遺囑繼承人)帕爾瑪在殺害遺囑人(自己的祖父)之後還有無繼承權的問題,形成了多種完全相左的意見。其中一種意見是:

如果按照紐約州《遺囑法》的一般規定,似乎即使繼承人殺害了遺囑人,除了承擔相關刑事責任之外,並不應當剝奪其繼承權。然而,《遺囑法》怎能容忍繼承人**被繼承人而獲得遺產!此案最終的判決結果帕爾瑪敗訴,並因此得出了一個重要的法律原則:

「任何人不得因其過錯而獲益」。

8樓:壞人地盤

法不容情是不容個人的情感。法律的制定就是根據情,要兼顧每個人的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是體現了情,如果你我對簿公堂,法律要同時照顧你我雙方的情感,所以才會不偏不依。

9樓:軒軒的說

法律的制定本身就要考慮人情世故,公序良俗

我們是法律有情,該怎麼像法律無情提出刁難的問題,讓他們啞口無言!

10樓:淮安浙江人

建議:1、立足於立法有情,並闡明其與執法無情是二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對方所有的論證可能都是圍繞執法無情的,一辯就直接堵死對方所有的準備!

變成對方所有的論證,都證明了本方的觀點:執法無情但立法有情

2、此情為階級感情之大情,而非執法過程中的徇私情;

3、列舉法律中的從輕、減輕處罰情節,若無情何以如此規定?特別是「懷孕婦女是否適用死刑」的法理分析,進一步**,十分有利於法律有情的闡述。

11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們從法律的量刑上說,你們可以看下法律中對死刑使用的限制性規定:第一,條件限制: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第二,物件限制: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還有審判時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對方可能會說道手段殘忍的除外。

還有就是你們可以從死緩的角度來說,死緩期間,無故意犯罪的減為無期;有重大立功的,減為二十五年有期。

刑法上還有減刑和假釋,這些都可以是你們的著手點。

每一個辯題都有漏洞,不可能讓對方啞口無言,你們能做的就只有不出錯,其實這個辯題還蠻有意思的,希望上述簡單的觀點能幫到你們,有什麼問題可以繼續問我

金錢比時間重要的例子辯論賽 急急急

金錢是有形資產,時間是無形資產。如果要作價值上的對比,前提你必須要認同一個觀點,就是 要麼用時間換金錢,要麼用金錢買效率 這個等量交換的邏輯。任何一個有賺錢能力的人,金錢會隨著時間投入越多,賺錢越多。可惜重點的是,每一個人的時間都未必相同,我指的是壽命長短。如果對於一個壽命長達100歲,或者更長的人...

急急急!!請辯論賽高手來幫幫忙!謝謝

這個辯論題目不難,不過不知道現在回答是否還能幫到你。對這個題目,主要要注意三點 1.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這句話是一個勵志語,想當並不是一定能當上,同時也並不意味著他會有什麼不安於職守的行為。這是關鍵 例如想成為科學家與上課不專心這個並沒有直接的瓜葛。即使你想當將軍,你也可以安於職守。2.這句...

法律有無情辯論賽有難以攻破的問題

問問對方辯友就是了。補充 不排斥就意味著共存,在法律上私情濫情滲透其中並與正義之情共存,這樣正方就自己打倒了自己。bibing 139說得很好。提示下 這個辯論各方要注意立論的角度。正方要站在法律建立的總體面的角度 有情 反方要站在法律具體應用的角度 無情 如果辯論時被對方引入相反的位置去思考,則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