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鋪位租賃合同裡的「霸王條款」該如何處理

時間 2021-05-07 19:59:54

1樓:南國購

你現在的情況是,合同還沒有籤;你認為合同的那個條款無法接受;不籤合同的話你先期已經投入的的5、60萬元。

基於這些,可以判斷,合同還沒有成立。

1.我們首先來看這個條款:

這個條款屬於免責條款。它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經雙方同意。因此,一旦你簽字的話,就意味著你同意該條款的效力。那麼,你將確實失去將來權利。

2.那麼可不可以先簽字,等未來糾紛發生以後,以該條款無效請求法院支援,或者以該條款顯失公平請求法院撤銷呢?

這樣可以說服法院麼?

這不是一個好方法。而且風險極大。從法理上來講,法院也不太會支援判定該條款無效。

一個原因,雙方同意並簽字,另外一個原因,要判定條款無效,一般根據民法通則6和7條,即該條款內容違***公共利益、不利於社會穩定、違背社會公德之類的。而你們所協議的這項內容,法院一般不會判定為無效。

另外,因為彼此協議一致,且該條款系合同簽訂前明示於你,所以,法院也一般不會因為顯失公平而撤銷。

3.如果要該條約變的公平,除非繼續協商。但是,鑑於你們先期已經投入較大資金,對方有恃無恐,寸土不讓,那麼怎麼辦?

a:繼續協商。

b:你可以基於合同不成立要求對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在我看來,只能這樣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來逼迫其改變該條款;這樣做的風險是,你和他對簿公堂,合同最後不能籤,而且你的損失法院也沒有支援(即你要求對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所以,這只是一個思路。我講講締約過失責任。

締約過失責任是以先合同義務為成立前提的。所謂的先合同義務是自締約雙方為簽訂合同而互相接觸磋商開始產生的注意義務,包括互相協助、互相照顧、互相保護、互相通知、誠實信用等義務。這些義務是以誠實信用原則為基礎的。

在你的案子裡,對方當事人利用你已經先期投入的境況,提出了明顯不利於你的條款,使得你無法做出正當的判斷,左右為難。這個時候,不論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利於你。

在這裡,可以斷定對方違反了合同簽訂過程中,雙方應有的誠實信用原則。

這個合同法42有規定。

另外,對方的行為很可能導致合同不成立。這個時候,也可以得出對方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儘管我國現行法沒有明文,但在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合同,當事人對此又有過錯或者過失等情況,合同不成立與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這兩個是有明文規定的)具有共性。

故也可以類推合同法58條的規定。(見魏振瀛、民法學第二版、p432,北京大學出版社)

你可以以締約過失和對方談判,告訴他你的目的也很簡單,就是要求對方將該不利條款去掉。否則,可能由其現在就承擔你已經投入的資金損失。

希望可以幫到你。

2樓:深圳遊濤律師

依照國家工商總局《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的規定,對使用霸王條款的經營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3樓:

這算什麼霸王條款,如果是霸王條款,那麼沒有人會簽約,如果有人願意籤,那就是願者上鉤的,你可以不租的

4樓:小豆仔

第一條找個人臨時頂替。

第二條:合理裝修。

第三條;商場有員工守則,這個的彈性很大。無法界定。

商鋪租賃合同中有條規定是否屬於霸王條款,應該如何解決。 15

5樓:匿名使用者

甲方是否拿出消防局檔案給你啊,不是甲方以消防為藉口,主要是甲方是否可以拿出國家消防局的檔案。

商鋪租賃合同是否構成 商鋪租賃 霸王條款 20

6樓:匿名使用者

1、甲方無權鎖鋪,租金沒欠,並且貨是你的。建議報警。

2、據合同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甲方無權單方面要求10萬違約金,除非你們雙方合同上有例明,任一方違約均需賠償守約方10萬。

7樓:陽光的超人小囧

霸王條約你籤的話那麼也沒有辦法l了。如果沒簽哪就最好

地下商場商鋪租賃合同這條是霸王條款嗎?

8樓:戚廣利

地下商場商鋪租賃合同這條是不是霸王條款,如果你認為影響你的業務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問題,房屋租賃合同

1 可以自擬合同。2 第三方公證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因此可以不公證。3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必須簽訂合同,以下的可以不籤。 148婚姻律師 可以在原來的合同後面,加上雙方協議合同延期 年。租金更改為 元。其餘條款不變。再簽字,寫日期。就行了。上海民事律師網 www.sf148.net 中顧法律網...

商場房產證問題,關於商場鋪位產權證的問題

你自己拿資料去辦就行了,不用他幫你辦啊,關於商場鋪位產權證的問題 商鋪內的鋪面,如果進行了面積分割,是可以辦理產權的。但是,大部分商場,內部的分割是商場人為分割,並沒有經過房產管理部門認可,如果是這樣的話是無法辦理產權的,至少暫時無法辦理。如果商場要銷售給你們,應當檢視商場的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

租房者拿房屋租賃合同辦理貸款,房屋租賃合同可以作為貸款憑據嗎

一 自願協商一致依法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二 如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房東將租賃房屋向銀行抵押貸款,系房東行使房屋所有權權利的表現,承租人不得干涉。由於用房屋抵押貸款只需要辦理抵押權登記即可,而無需轉移房屋的佔有使用和改變目前的租賃狀況,承租人按合同約定租賃使用房屋是不受影響的。三 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