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開車撞了小區隔離樁要求物業賠償合理嗎

時間 2021-06-27 12:32:48

1樓:個人行家

業主應該賠償物業隔離樁。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什麼特殊原因

當然這個主張是不合理的

自己開車不小心撞上小區的鐵柱,要求物業賠償合理嗎

3樓:個人行家

不合理。

這個屬於駕駛員單方責任事故,應聯絡車輛保險公司自行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這鐵柱是幹什麼用的,設定在**的,如果這鐵柱是小區內的正常設定的話不僅物業不會賠償你,還需要你賠償物業公司鐵柱子損害造成的損失。

5樓:匿名使用者

你撞的是一個不能動的東西,你想想是你的錯還是那個物體的錯呢?懷疑你駕駛證是直接買的吧?

小區門口汽車被隔離樁撞物管該賠償嗎

6樓:暗黑小生

是小車撞到隔離樁吧?隔離樁又不會動。。。這種情況物管沒找車主賠就不錯了。

物業小區業主開車撞上物業擺放的石墩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物業沒有責任,同樣的你在馬路上要是車子撞到路墩你去找誰?自己全責,走保險,不維權,沒必要時間耗不起,就算小區有責任能賠你幾個錢,去了只是找氣受,反正保險全賠的

8樓:

那你不妨嘗試向法院起訴,看法院如何向你陳述設立者的責任。

9樓:t陽光刺透雙眼

要賠錢啊,畢竟是活動的東西撞到不動的東西

10樓:匿名使用者

石墩是不是在路上,如果不是,撞壞了石墩還要賠償給物業。

我前幾天開車出了單方事故,把小區道閘撞壞了,走保險時保險公司要求

11樓:凍心小哥

找保險公司,如果沒有轉賬成功,他們會有記錄。 如果對方賴皮,那隻能起訴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北京升降杆撞壞

北京升降杆撞壞

北京升降杆撞壞

tel 010-65347844

tel 010-65347844

tel 010-65347844

按價賠償,如果,對費用額度有異議,可以自己出去找人維修。

如果汽車有保險的話,有第三者責任險有的話,打**給保險公司,讓他們來處理

小區的升降杆屬於小區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共用設施,其管理、使用、維護由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承擔,維修、保養是需要費用的,所以說,撞壞了,就要照價賠償。

公共物品損壞了,不賠肯定是不行的。希望可以幫到您 望採納!

業主小區道路上摔倒,物業應該承擔責任嗎?

13樓:乙小甲

如果存在安全隱患,可以要求賠償,如果不存在安全隱患,沒有權利要求賠償。

根據《民法通則》

第一百二十五條    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定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二十六條    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一條    受害人對於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

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14樓:小圈圈

某小區居住的王老太雪後出門,在小區的步行街不慎跌倒,安全人員發現後立即將王老太送進醫院。經診斷為:右腿股骨頭粉碎性骨折,立即實施手術置換股骨頭。

手術后王老太提出:她是在小區內跌倒的,因為自己每月都交物業管理費,其中包括了小區道路的公攤,那麼,她在小區道路上跌傷的醫療費用及精神損失費用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幾經交涉,物業管理公司未做承擔,王老太一紙訴狀將物業公司推上法庭。

案例分析:案例涉及小區內發生個人原因引起的意外傷害問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條例》是物業管理公司收費的依據,其中住宅小區公共性服務中包括了小區道路的綠化管理費,王老太所交物業管理費中的公攤是屬於正常的收費範圍。

(2)《民法通則》、《民法細則》中明文規定:凡因個人原因引起的意外傷害其責任自負。

(3)王老太雖在小區道路上跌倒,沒有他人傷害,且小區步行街積雪已打掃過,物業管理公司本職工作沒有延誤,小區的警示牌也已懸掛,王老太這種意外傷害的確是與自己不當心或一時路滑不適應造成,與物業管理公司沒有直接的關係。

(4)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多方面關心王老太,但沒有權利和義務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及精神損失費。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物業收取了物業管理費,就負有義務對小區內的設施、綠化、交通、安全進行管理。因此,如果物業已經預見到障礙物會對業主的安全造成威脅,而沒有采取必要措施,物業管理公司就要承擔責任。

1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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