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財產問題,夫妻共有財產 與 夫妻共同財產 有什麼區別?

時間 2021-07-19 01:55:52

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樓:鄔民

當然可以了.因為該房屋是男方婚前買的,按照現行婚姻法的規定,房屋是算做婚前個人財產。這只是說在離婚時法院對財產進行分割時房屋會判給男方所有,但是婚後你們投入在房子上的前,男方必須補償給你.

包括裝修你投入的錢和雙方共同還貸的錢.算不清誰出了多少也沒關係,他至少要補償你一半.因為凡是婚後形成的財產都是夫妻共有.

3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共同財產:

1,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夫妻雙方離婚後,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該如何分割?這一直是離婚時很有爭議的問題。離婚不僅解除了夫妻間的身份關係,也終止了夫妻間的財產關係。

夫妻離婚時,夫妻財產的分割主要是指對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在夫妻財產的分割中,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財產是其中的關鍵問題。確定夫妻財產的範圍,應分清夫妻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既要保護婚姻關係中夫妻雙方的利益,也要保護家庭關係中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任何人的財產權利都應當受到保護,不能受到侵害。在離婚時,法律規定的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和夫妻雙方約定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應當屬於夫妻個人,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家庭共有財產中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應當從家庭共有財產中分離出來。

在離婚時,應進行分家析產。

2,夫妻共同財產中的股權如何分割

如果股權被看好,夫妻爭買反之則雙方都不要而要求補償款。存在如何確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股權,如何操作即對於增加投資的股權、股息如何認定其性質的問題以及雙方爭要股權如何確定補償款的作價。

一般而言,共同財產包括在約定財產製下將個入的婚前財產約定為共有;男女婚前共同投資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用夫妻共同財產取得的股權。

3,因一方過錯導致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因夫妻一方有過錯(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導致夫妻離婚的,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有過錯方就應當少分或者不分,從而體現出對過錯一方的懲罰。

對於夫妻離婚系因為一方過錯導致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在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一是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法院直接裁判有過錯方少分財產,二是不論是否存在過錯都平均分割共同財產。

4,只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才是法律認定的離婚過錯行為,規定因上述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4樓:sml神

可以,但是需要你舉證證明你出了錢,即你在這個房子中所佔的比例。

都可以要回來的。

或者你可以舉證結婚錢,男方總共出了多少錢。婚後是雙方共同還貸,那麼婚後的部分應該對半平分。除非一方能舉證具體的金額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你只能夠證明裝修的錢是你出的,不是共同財產支付的。

按照一般來說,婚前的房子夫妻共同還貸的,應該視為共同財產處理的。

這個要看具體的情況,例如貸款的部分佔比重的大小,你裝修的金額和當時房款的比例大小等。

原則上,共同還貸應視為共同財產處理。

6樓:地對空飛毛腿

能夠提供充足的書面證據的為婚前財產,否則視為婚後財產。

有關法條參考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7樓:嘮叨魔法師

你好,女方無權主張房屋的所有權,因為房權在首付的時候已經轉移,你們還貸是夫妻對債務的共同清償,和房權無關。

但女方肯定可以要求賠償,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上面的律師們都說的很清楚,不累述。

我要提醒你一點的是,房屋產權證上的名字是誰的,或者婚前你們是否有相關協議,因為這還牽涉到贈與問題,如果一方為表忠誠或其父母為表愛心特意將房屋的一定份額贈與給你,那麼你也可以主張這一部分的權利。這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還是很常見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保留證明你還款的證據

裝修款表票之類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要女方可以提交償還貸款的證據以及裝修時支付的費用的證明。

法院一般判決應該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進行分割。

夫妻共有財產 與 夫妻共同財產 有什麼區別?

10樓:笨貓多隻

一、共有財產

共有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項財產共同享有所有權。如家庭財產是共有的,合夥的財產是共有的。

共有可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項財產按各自的份額分享權利、分擔義務。具體來說:

1、按份共有的共有人按自己的份額分享權利、分擔義務。如合夥企業的盈虧對內都是按照當初出資的份額來享受或承擔。

2、在處分共有財產時,應協商一致進行,如不能協商一致,按照份額佔一半以上人的意見處理,但處理時不得損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3、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共有財產的權利,但優先權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行使,否則就喪失這個權利。

(2)共同共有

所謂共同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項財產不分份額、平等地享有所有權,主要形式是夫妻共有財產和家庭共有財產。如房屋、傢俱、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等。對這些財產每個共有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權,沒有權利大小、義務多少的區分。

二、共同財產

共同財產,即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11樓:匿名使用者

三樓張勇「律師」滾

你的大多數回答都是錯誤的,沒有意義的

從法律邏輯學上說,共有財產包含共同財產

因為共有的形式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一般是基於特殊的身份關係形成的共有,如沒有財產約定的夫妻共有、繼承開始後,財產分割前的所有繼承人的共有

在夫妻共有財產方面,目前按照民法通則和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約定,財產為雙方共同共有,具體分割時按照各佔50%的比例分割

以上答案望有幫助

12樓:七臺河李陽平

自我協商,可以確定為沒有共同財產,各自承擔責任義務。

但法理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收益收入,預期收益都是共同財產。

13樓:律g師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按一般共同財產處理。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1)工資、獎金;(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解除同居關係後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於共有財產。二是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並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

就你所說的,作如下分析:

1、你們之間的同居關係沒有法律根據,僅就解除同居關係訴訟,法院不受理。

2、就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分割進行訴訟,法院會受理。(根據是上面的那個司法解釋)

3、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對於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應根據照顧無過錯第三方的原則判決;雙方無配偶同居的共同財產的分割,可能會折中處理。具體要看你們的一些具體情況

如|。有|。疑|。惑|。可|。以|。加|。我|。好|。友,在|。線|。法|。律|。諮|。詢!

14樓:張勇律師

沒有任何區別,只是說法不同而已。

15樓:匿名使用者

共有包括共同吧,就是說'共有'有'按份'還有'共同'共有,共同就只是共同了()個人理解

處分夫妻共有財產是否必須雙方同意

處分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經過夫妻雙方跟同意。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是的...

夫妻共有財產,房屋產權共有人房產分割

房屋的所有人是你媽和你姐,是婚前財產,不參與分割,但是如果你姐夫能證明他有出資,可以主張債權返還,也就是房款部分返還。關鍵是證據了 房子的所有權人就是你媽媽和你姐姐,以房產證為準。但是你們應當把你姐付出的錢還給他。這一點法律還是支援他的。1 夫妻協議為單獨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確定...

如果房產是他父親的名字,算不算夫妻共有財產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 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 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 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 補貼 2 生產 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