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分割家庭共有財產訴訟費用多少

時間 2022-01-19 22:05:02

1樓:華律網

當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無法協商一致離婚的,即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而起訴離婚時,除了交納必備的受理費用外,對於離婚共有財產分割,將要根據財產的數額確定最終的訴訟費用。按規定,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並且訴訟費用將由以下部分組成:

1、案件受理費,即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時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離婚案件中,一般每件是50元至300元。注意,如果起訴離婚分割共有財產的,那麼即按照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受理費;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案件受理費。2、其他訴訟費用,即當事人應當在訴訟中支付的除案件受理費之外的其他費用。其他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費用(1)勘驗費、鑑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3)採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所以,起訴離婚分割共有財產時,必須得考慮共有財產的總額,並根據財產總額確定最終的訴訟費用。

2樓:深圳張勇律師

一般來講,不涉及財產的案件律師費3000元左右。有財產糾紛的,視案情可能還要按財產數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師費,最終的律師費你可以與律師確定。

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標準:

若無財產糾紛,法院會收300左右訴訟費。

若有財產,超過20萬以上的財產部分按0。5%收取。

3樓:戎馬一生

由法院依照起訴標的進行計算。

起訴離婚,財產共同分割的問題 20

4樓:華律網

當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無法協商一致離婚的,即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而起訴離婚時,除了交納必備的受理費用外,對於離婚共有財產分割,將要根據財產的數額確定最終的訴訟費用。按規定,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並且訴訟費用將由以下部分組成:

1、案件受理費,即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時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離婚案件中,一般每件是50元至300元。注意,如果起訴離婚分割共有財產的,那麼即按照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受理費;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案件受理費。2、其他訴訟費用,即當事人應當在訴訟中支付的除案件受理費之外的其他費用。其他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費用(1)勘驗費、鑑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3)採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所以,起訴離婚分割共有財產時,必須得考慮共有財產的總額,並根據財產總額確定最終的訴訟費用。

5樓:

婚前首付和8千公積金為男方一方財產無須分割』婚後貸款裝修房款為雙方共同債務每人承擔一半。

6樓:3230王

前財產沒有公證分開,婚後還是視為共同財產,分割時,是平均分割的; 3、掙錢多少都屬於共同財產; 4、

7樓:進來溜

如:婚前沒有公證,婚後所共有財產

8樓:匿名使用者

真希望天下家庭皆和睦.

離婚協議夫妻共同財產訴訟費是多少

9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人民法院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離婚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家庭財產離婚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離婚訴訟費:

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徵收,即標的×4%+10元;

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徵收,即標的×3%+510元;

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徵收,即標的×2%+1510元;

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徵收,即標的×1.5%+2510元;

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徵收,即標的×1%+5010元;

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徵收,即標的×0.5%+10010元。

二、離婚財產糾紛訴訟費誰承擔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

嘉興律師網頁連結

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10樓:老虎

離婚訴訟不牽扯財產糾紛,按50--300元收取訴訟費。,牽扯財產糾紛的,超出20萬部分,按0.5%收取訴訟法。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離婚後要求對共同財產做分割的訴訟時效

11樓:華律網

離婚時一方隱藏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至次日起計算。離婚後要求確認夫妻七分割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等,因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對方隱匿的財產,知道權利受侵害時一年內。

13樓:千千之北

這個問題的處理要看共同財產的具體情況而定。

一、該共同財產是《婚姻法》第47條所規定的情形,即: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另一方請求再次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二、該共同財產不是《婚姻法》第47條所規定的情形,即雙方在離婚時都已經知道的共同財產,只是離婚時雙方都沒有分割,維持共有的狀態。這個時候,一方起訴請求分割該共同財產沒有訴訟時效的限制,因為其主張的是物權請求權,而物權請求權不存在訴訟時效的問題。

14樓:正商觀察者

第一,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房子是共同財產,先離婚後起訴分割家庭財產可以嗎

15樓:北京儒德律師事務所

協議離婚的話,在離婚協議上寫清楚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訴訟離婚的話,判決離婚的時候會一併處理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沒分割,離婚後發生爭議的話,可以起訴分割共同財產。

16樓:匯法網

您好,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協議是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它當然是可以進行變更或者撤銷的:一是由雙方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者撤銷;如果雙方不能就變更或者撤銷達成一致意見,則只有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變更或者撤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望採納!

17樓:大大大大彪哥

可以,認為當初離婚協議分割不合理的話,可以再行起訴

是否可以先起訴共同財產分割,後起訴離婚?

18樓:阿元

在不離婚的情況下分割財產,最高法院規定是允許的,但有法定條件。你們這種情況是不符合這個條件的。

離婚屬於複合訴,就是一個案件處理幾個問題,包括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而正常情況下,法院一個案件只處理一個問題,如民間借貸只處理借款問題等。

所以,子女在離婚時才能進行財產分割,不能先分割財產後離婚。法院不會給立案受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19樓:布冬舊聞

先起訴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後起訴離婚,可以。但當事人必須持有重大理由,比如說,一方有意隱藏或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夫妻債務等情形的,否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法院不支援共同財產的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第四條明確: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不離婚就不能分割共同財產,除非有些極特殊情況,比如一方患病無錢醫治,共同財產被另一方控制又不給醫療費,患病這方只求要錢治病不要求離婚,理論上可以只起訴分割共同財產,不起訴離婚。

21樓:王元頁

可以先離婚再分割財產,不能先分割財產再離婚

婚內財產預設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可以協商各自佔有比例,只有離婚時無法協商分割財產,才起訴由法院分割

法院判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破裂」,只要能證明感情破裂,就可以判決離婚。一方不能證明感情破裂,另一方又不同意離婚,法院當然不判離婚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共有財產,房屋產權共有人房產分割

房屋的所有人是你媽和你姐,是婚前財產,不參與分割,但是如果你姐夫能證明他有出資,可以主張債權返還,也就是房款部分返還。關鍵是證據了 房子的所有權人就是你媽媽和你姐姐,以房產證為準。但是你們應當把你姐付出的錢還給他。這一點法律還是支援他的。1 夫妻協議為單獨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確定...

什麼是家庭財產,什麼是家庭共有財產?應如何認定?

南京婚姻律師許乃義 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夫妻共同財產,也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的財產。一般而言,家庭財產主要包括下 1 夫妻雙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2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其中包括雙方或一方勞動所得財產,雙方或一方所得遺產或受贈的財產。3 未成年子女的...

婚前買房婚後如何成為共有財產,婚前購買的房子,如何能成為婚後共同財產?

1 婚前如果是一次性付款購房,無論是否公證,法律認定婚後財產只屬於產權人。2 婚前貸款購房,婚後還貸形成的房產價值及其增值部分,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3 要想婚後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只有通過轉讓或贈與的辦法加名。贈與要繳納1 2面積房價的3 契稅,轉讓要繳納1 2面積房價的1.5 契稅和0.1 的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