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想和人家過就算了,你還想要分人家腿鋸掉得來的補償。人還是要厚道一點,懂點感恩。
2樓:上海雅心
1、如果有辦法告訴你,那我都過不了自己這一關。
2、你老婆是為了等你才這樣子的。你如果起訴離婚,法院能夠判你離就不錯了。還想要錢!
3、你老婆可真是可憐,身邊怎麼有你這樣的人4、告訴你:無論怎樣你都得不到這錢,不僅如此,你若離婚,你需要對她有個安置才成
3樓:蠻驥
不可以!你不可如此薄情寡義!何況老婆是等你下班出了車禍。
失去了一條腿,她本就可憐了,你還要拋棄她,還企圖瓜分她失去一條腿換來的,下半輩子的一點點保障金!你會遭人唾棄的!你只可分得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但絕不含車禍賠償金。
並且若判離婚,鑑於你老婆已殘的現實,法院在處理你們的共有財產時,會最大限度的傾向於你老婆。奉勸你別動歪腦筋,人在做,天也在看!
4樓:500裸漢
這是賠償給她以後生活的,你離婚不但得不到,婚姻共同財產到還要分一半。
5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你是來找罵的吧
那我罵一句
給老子滾
6樓:
你還是人嗎。應該比以前更愛她才對,你只有錢,畜牲。你用什麼方法也得不到一分錢的
7樓:不石在
真離了你也會被車撞的,到時候恐怕不是一條腿的事了!哼哼
8樓:
你還有良心嗎?她可是為你失去了一條腿,讓她以後怎麼生活,你還掂記那點錢
9樓:匿名使用者
她都那樣了,以後做事不方便了,你離婚還想她一半錢,她有多難過啊,
10樓:
為什麼撞的不是你?你該死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真他媽不是人我知道怎麼辦也不會告訴你這種連屁都不如的傢伙
12樓:手機使用者
為你自己積點德吧,不然會有報應的
13樓:
你斷了腿,你老婆會這樣做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沒有良心的人,斷腿的應該是你!還想分錢。
15樓:私人高階養生
要錢就得要人,天下沒那麼好的事。
16樓:匿名使用者
她怎麼活?沒愛情,也沒親情了嗎?
17樓:祕境幽深
怎麼會有你這種動物?
狗狗腿被車撞了,但是還能動,走路一瘸一拐的,他還能正常走路嗎?另外,狗狗被車撞得時候我去抱他,被他
18樓:藍凌雲雨
一般被車撞了,肯定是有問題了的,必須來醫院看一下,拍個**,一般來說以後會好的,不管狗有沒有打過疫苗,你還是需要打針,狂犬疫苗只起到一個防護作用。
19樓:漠漓文
保險期間還是打個疫苗,另外狗現在走路一瘸一拐的最好到醫院拍個片看有沒有骨折,骨折的話正過來恢復了就好了。沒骨折等傷恢復了還是會正常走路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狗狗應該帶它去醫院檢查一下,要看嚴不嚴重要是不重的話恢一段時間應該會好的還有你最好打個疫苗這事不能忽視。
21樓:手機使用者
要打,疫苗並不是完全能除去病毒的。只是預防,為了預防,花點錢是必要的!
我老婆下班路上,騎電動車被車撞了!電動車有損壞,人腿骨輕傷!請問我該怎麼要求賠償,索要多少?
22樓:鍵盤的灰
在合理合法範圍內均可提出要求。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根據《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
23樓:王蛇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報警,由交警來認定責任吧.!.
24樓:匿名使用者
電動車一般都沒保險,你還是讓交警來劃分責任吧,劃分完責任交警會開張證明,如果責任不在你老婆那麼錢就跑不掉了,
上個月老闆不在和老闆娘說了辭工結果事多老闆不讓辭工說他不知道我要辭工的事
大樹和鳥的故事 可以正式提出辭職,如果老闆硬是不同意,可以找人力資源管理局的相關部門請求歸還自己應得的工資。籤勞動合同是形式,既然存在勞動事實關係,就受法律保護。 海亮 如果不想撕破臉,那就再找老闆好言相說。如果不願意,就找勞動局,讓他們幫你要。現在按照新勞動合同法 如果沒簽合同,是要付雙倍工資的。...
我女朋友上個月15號來的月經,上個月20日同過房,有做安全措
不在排卵期,不可能會懷孕 按理說做的事後應該是在安全期,不太容易懷孕。如果以前月經穩定的話,用試紙測試下吧 我女朋友是20號來月經,上個月13號我們 了,沒有安全措施,同月19號早上也沒有安全措施,當晚她來月.20 灰太狼 你可以買驗孕試紙 按步驟驗孕的 建議你多買幾張多試幾次 有時候會不準的 月經...
上個月申報完增值稅後,上個月開的銷項專用發票如果單位欄目寫錯了可以作廢嗎
拼命考滿分 上個月開具的增值稅銷項專用發票不能作廢。國稅發 2006 15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的通知 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 收到退回的發票聯 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 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三 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