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案件的證據需要從合法性、關聯性、真實性三方面來認定,單純人證不一定能定罪,人證與物證相結合形成證據鏈並排除合理懷疑才能給嫌疑人定罪。
2樓:湯安吉
這是需要綜合判斷的,如果僅僅只有一個犯罪嫌疑人指認,那麼定罪依據還是不足的。
3樓:正氣長春
辨認是證據的一種,但只有犯罪嫌疑人的指證,而沒有其它相關證據佐證,是不能對被指證的人定罪的。
4樓:好心情站
不知道具體情況,不好判斷。
如果有其他證據相互印證,可以依法對嫌疑人定罪量刑;如果僅僅是孤證,不能成立,嫌疑人無須自證無罪。因為刑事訴訟貫徹“疑罪從無”的原則。
5樓:問法網姜律師
光有指認不行,還必須要有其他的證據證明他和這個有關係,並且有犯罪行為。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訴法規定,沒有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但是證據確鑿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
證據確鑿是指,有物證,人證,都充分證明的,才可以進行定罪,要不不能判定被告人有罪。
7樓:王曉冠律師
不一定,需要有其他確切證據配合證明才能定罪
8樓:問法網周律師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能夠證明其犯罪事實的都是證據
蒐集證據是**的工作
沒有其他證據是不能給另外一人定罪的
解答完畢,祝好運!
派出所指認犯罪嫌疑人,有規定要幾個人站一起?派出所說是10個人對嗎?要是記不清了咋辦?打我那個人
9樓:野馬幫何莫
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可以讓被害人、證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對與犯罪有關的物品、檔案、屍體、場所或者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
辨認時,應當將辨認物件混雜在特徵相類似的其他物件中,不得給辨認人任何暗示。辨認犯罪嫌疑人時,被辨認的人數不得少於七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的,不得少於十人的**;辨認物品時,混雜的同類物品不得少於五件。對場所、屍體等特定辨認物件進行辨認,或者辨認人能夠準確描述物品獨有特徵的,陪襯物不受數量的限制。
10樓:成長中的小法官
公安做的沒錯,辨認需要有最低人數規定。
11樓:希望社會的故事
這個很難的,被人打的靈魂出竅,**還記得人的面孔啊?
犯罪嫌疑人什麼時候可以請律師,犯罪嫌疑人從何時開始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
天海盡頭的角落 所謂公訴案件,即刑事公訴案件,是指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的案件,以及對於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 充分,已涉嫌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到犯罪嫌疑人公司,叫犯罪嫌疑人到公安去協助調查,犯罪嫌疑人在詢問筆錄時主動交代罪行算自首嗎
請叫我郭少 刑法 第67條規定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自首必須是同時具備 自動投案 如實交代自己...
犯罪嫌疑人一審完可以見家屬嗎,犯罪嫌疑人在哪個階段可以會見家屬
華律網 首先,我得說明的是,在法院的生效判決作出前,是不應當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稱作 犯人 的。按照法律規定,刑事案件在生效判決做出之前,家屬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見面的,在偵查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 審判階段只有辯護律師持律師證 委託書 律師事務所專用介紹信等手續才能在看守所見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