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離開單位的臨時工要求補發養老金合法嗎

時間 2021-08-11 16:45:42

1樓:昆重帥師

公司已經關閉,你找誰要

已經過了2年,超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限了,勞動仲裁是無法爭取了

你這個情況,無法爭取了

2樓:索賠專家

首先,我國法律上早已沒有了臨時工這個概念了,任何用人單位,都必須為勞動者上社會保險的。

其次,雖然如此,但根據你所說的情況,很可能已經超過了勞動仲裁或訴訟的時效了,除非能證明知道權益被侵害的時間在兩年內。

再次,養老金也不是企業發的,臨時工問企業要養老金是沒道理的,最多要求公司補交。

3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的。

但企業已經關閉了,你投訴時就沒有被投訴人了。所以社會保險中心是無法立案的。

4樓:凌荒野

不合法,臨時工不算是正式員工,也不歸公司所歸管,即便是出任何意外,也不會對公司有影響,所以不能要求,可以拒絕!

5樓:中意保險

不合理.並且可以拒絕.

單位只有義務上養老保險,而且只是上在職期間的養老保險.沒有義務補發養老金或補交全部養老保險.

6樓:

當初就應該行使自己的權利

08年在事業單位幹了5年的臨時工,已經離職2年多了,單位沒給繳養老金.也沒簽合同,能得到賠償嗎?

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由於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因此,離職兩年多了,已無法通過法律程式主張權利。

若能夠證明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可考慮向當地社保中心投訴,請求干預並查處,為你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

8樓:風中小白雲

你都離開2年了,人家可以不承認在這裡做過工。

事業單位臨時工可以要求單位補交養老保險嗎?

9樓:王曉峰

可以跟單位協商,您可以去單位人事部門詢問。 臨時工 事業單位是可以購買交保險的,但是沒有絕對的義務。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和單位協商,但單位是沒有這個義務的。

11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在企業單位做臨時工已經15年,公司一直以此為由沒有給上養老保險,合理嗎?

12樓:遮天痞子

是的, 一般的公司的臨時工都不會買社保,做那麼久怎麼還是臨時工啊?

我在事業單位幹了十年臨時工,今年要求單位繳養老金,單位找理由不繳我應該找誰

13樓:好生活

單位不給繳納養老金,你需要去找勞動局,可以起訴他們,讓他們給你補交,但是能不能繼續工作不可而知,辭退你也需要補償金。

14樓:家庭教師張

找當地的勞動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5樓:ok我來看看哦

你應該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法》規定,

16樓:金絲猴

你的這種情況,應該說單位是違反社保及勞動相關的政策規定的,你可以向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表達你的訴求。

17樓:落葉如蝶

到社保局投訴,帶上你是單位職工的證明,工資條等,要求單位為你補交養老保險,如果沒有,那就比較麻煩了 。

18樓:

這個你可以向你當地的勞動部門去舉報的,讓勞動部門來仲裁一下

19樓:劉萬強律師

您好,從您的描述推斷您是事業單位的合同工,可以依據勞動法的規定,請求公司補繳保險,並支付經濟補償,向當地的社保稽核部門反映投訴,請求責令該事業單位進行補繳。

20樓:楓耶月

十年了,臨時工在事業單位能幹十年也算是老員工了,可以到勞保局諮詢,如果原合同中有說明要繳納公積金的,單位概不繳納的,須補齊繳納到現在為止!

21樓:匿名使用者

臨時工也是簽過正式合同的,不給交養老保險金是不符合規定的,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知道你是否與用工單位簽訂過合同,如果有合同請保管好備用。如果沒簽合同,那麼你就收集你的工資單或者銀行工資卡的流水。材料準備好後,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2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如果單位不給你交的話,你可以去社保部門去反應一下。

24樓:雨過空氣好

無論什麼工種,勞動法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需要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你這單位嚴重違反了勞動法,你可以去勞動部門去申訴。

25樓:熱心網友

你可以找勞動人事局反映尋求幫助。

事業單位臨時工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

事業單位臨時工的社保按照勞動法執行,無限期合同試用期最高1年,一年後就得給交,你可以申請仲裁了 聘用人員是 指機關事業單位中除國家公務員 勞動合同制職工以外,並簽訂臨時聘用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人員 用通俗的話說,聘用人員就是指正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臨時工,包括計劃內臨時工和計劃外臨時工,既包括簽...

事業單位的臨時工,被辭退會有什麼補償

事業單位的臨時工,被辭退,勞動雙方的臨時工管理通常是按照 勞動合同法 的勞動關係,勞動者被辭退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為屬於 勞動合同法 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

勞動法對社保和臨時工是怎麼要求的?

這個是在試用期也有要求,試用期有時間限制,過試用期後必須按照勞動法繳納社保,即使臨時工,派遣工,合同工等等。只要有用工事實就必須買。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1,如果單獨只約定了試用期,未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視為沒有試用期。2,從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應當繳納社保。而不論試用期和非試用期。3,從建立勞動關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