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總公司幹了七年他要把我調到分公司我在總公司需要寫辭職報告嗎

時間 2021-08-11 18:01:56

1樓:美美的鱷魚皇后

如果你同意調崗分配,不需要寫辭職報告。如果你不同意,需要離職才要寫離職報告。

2樓:言午

這個是呼叫,

不是離職,

所以不要寫辭職報告。

3樓:一一北漂的小女人一一

這種情況當然不要寫辭職報告了,因為你也沒有辭職,你只是從總公司調到分公司而已,這是屬於工作調動。

4樓:無刺仙人掌

都是一個公司,屬於內部調動工作,不用寫辭職報告,如果工作的性質無變化,合同繼續履行。如果崗位發生了變化,需要重新簽訂新的補充合同,不過前提是單位應和你協商一致。

5樓:

你不需要寫辭職報告,因為你在那公司乾的時候還還想在那邊就不要在那工作

6樓:就在半夢半醒之間

是調派員工,還是調離員工的過程,調派不需要,交接一下就可以。如果是調離的話,是需要寫辭職的。

7樓:別好

不需要,還是同一家公司,無需寫辭職報告,只是換個環境而而已,由總公司到分公司而已。

8樓:匿名使用者

在總公司幹了七年,

他要把我調到分公司,

在總公司不需要寫辭職報告,

分公司依然是歸總公司管理的。

9樓:建造師張

你好,你在總公司幹了七年,要把你調到分公司去,那你在總公司是不需要寫辭職報告的,因為分公司也是屬於總公司管理的

10樓:憲芝

總公司幹了七年,他要把我調到分公司,我在總公司需要寫辭職報告,其實你不用寫辭職報告,只是他給你調配工作調配就可以了

11樓:

在工公司幹了七年,他要把我調到分公司,我在總公司,需要寫辭職報告嗎?這樣是不需要的,因為他是一個公司

我在總公司幹了七年他突然給我調到分公司請問我在總公司還用寫辭職報告嗎?

12樓:藍天老師

只是把你調到分公司去了,不用寫辭職,報告辭職報告是說明你不在這個公司幹了,你現在還屬於這個公司的員工。

13樓:雙魚座愛美之歌

首先搞清楚總公司和分公司屬於哪種隸屬關係,如果分公司隸屬於總公司,也就是正常的工作調動和調整,不用寫辭職報告,如果不屬於一個集團就得先辦離職手續,然後再在新單位辦理入職手續。

14樓:文筁

在總公司工作,然後被調動到發工資工作很正常的,不用寫辭職報告的

15樓:琴智敏

沒必要,因為你是被調離而不是你自己不去上班,也不是去別的地方去上班。

16樓:泣若菱

還是去分公司幹吧,有可能給你新的重任讓你承擔。總公司分公司都一樣。

17樓:依運晟

你在總公司幹了7年,然後領導把你帶到分公司,那你不用寫辭職報告,你只是工作調動而已,不是離職。

18樓:

不用寫辭職只是工作調動並非不幹了。

19樓:彌茂

你是不用寫辭職報告的,因為這並不是辭職,而是公司裡把你調到分公司的。這是正常的調動工作。

20樓:弭曼青

這是總公司把你調到分公司的,是正常的調動工作,所以你不需要寫辭職報告,你並沒有辭職。

21樓:sky追風者

如果是正常調動過去,就不用寫辭職報告了,如果你不願意調動,那就寫報告辭職吧。

22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調動,不用寫辭職報告.

23樓:

你在總公司幹了七年,他突然給你調到了分公司,你不需要在總公司寫辭職報告,但是應該把自己的情況反映給總公司。

24樓:梅雨時節

你在總公司幹了七年,給你調到分公司,在總公司是不用寫辭職報告的。因為這是同一家公司,只不過是工作調動而已。

25樓:

我在總公司幹了七年,他突然把我調到分公司,這種是不用寫辭職報告的,因為他是一個公司

在廠裡上班不想幹了辭職不批怎麼辦

26樓:華律網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27樓:敖登州

在廠裡上班不想幹了可以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你可以說家裡有事必須辭職。如果他要是不批或者不准你可以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進行辦理。

1、《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辭職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寫出書面辭職申請,三十日內,勞動合同自動解除,勞動者可不承擔因之而產生的任何法律後果。

3、勞動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辭職並解除勞動合同後,勞動者在職期間的工資不受影響。

4、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可不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

5、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履行辭職手續後,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在職期間的工資,勞動者可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仲裁解決。

29樓:羊羋羋的春天

首先,你應該是崗位上比較重要的人員,所以工廠不願意損失人才;

每個工廠都有一個正規的離職流程,大致是提前一個月遞交離職申請,要保障您的薪資不會扣損,建議您還是多於領導溝通,然後遞交一下離職申請。

離職後能有個計劃是更好的,比如是有家事需要處理、有其他崗位想要試試等等,大家出來賺錢的,如果現有崗位做的還是不錯的,其實最好還是能做下去呢

3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合同,可以立即走人;簽訂了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你就可以走人了。而且不得少你一分錢工資。

建議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上面有詳細規定,如果你屬於正當辭職單位沒有理由拒絕,只要交接完畢,在規定期限提辭職報告就可以了,單位拒絕可以向人社部門投訴或仲裁

31樓:別苑飄香

首先,瞭解一下你和公司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以未籤合同未理由起訴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其次,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你已經提前30天提出辭職,但是你有證據證明你的說法嗎?所以在你提辭職的時候要寫一個書面的辭職報告的東西或者別的東西來證明你已經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了。然後過30天直接走就行,公司如果拖欠工資或者扣工資的話,那就是違法的,你直接帶上相關證據去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要求公司給你支付工資。

32樓:王元頁

自己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三十天就可以離職

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等單位批准

自己保留一個給單位辭職信的證據,電子郵件**錄音簡訊之類都可以,萬一單位因此不發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3樓:招人

在家也可以通過網路找到適合自己的專案,現在在做著,有網就可以,比上班強多了,看茗字家瞭解就絕對不會讓你失望,希望可以幫到你

我在總公司幹了七年他突然給我調到分公司請問我在總公司還用寫辭職報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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