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關於民事訴訟中的證據收集,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1、在王某訴齊某合同糾紛一案中,該合同可能存在損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實,在此情況下法院可以主動收集證據。
2、在胡某訴黃某侵權一案中,因客觀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項關鍵證據,在此情況下胡某可以申請法院收集證據。
3、在周某訴賀某借款糾紛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沒有時間收集證據,於是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在此情況下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4、在武某訴趙某一案中,武某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但未經法院准許,武某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請複議一次。
正確答案:1、2、4。
解析: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人民法院負責調查收集的證據包括:①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②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鑑定、勘驗的;③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互相有矛盾、無法認定的;④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自己收集的其他證據。
故c錯誤。
2樓:
因為客觀原因而「不能」收集,指的是即使經過主觀努力也收集不到。這裡的「不能」指的是沒有能力、無法、做不到。
沒有時間收集,一般指的是有更重要的其它事情要做從而放棄收集。實際上如果認真去收集是能收集得到的。
3樓:中顧法律網團隊
自己沒有時間,這是主觀原因,法院可以根據案件客觀情況決定調查或是不調查。
4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收集證據是有規定的,如果周某因為自己收集該證據不便或很難,或因為涉及國家祕密必須法院收集,法院認為有必要自己收集的外,其他的不會自己去收集,周某沒時間收集證據的理由根本不合法律規定法院收集證據條件
5樓:匿名使用者
這裡不能為您做選擇題。
關於民事訴訟中的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 我覺得好難區分啊
6樓:
凡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是直接證據凡不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必須與其它證據聯絡起來才能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是間接證據。
直接證據,「間接證據」的對稱。是指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案件主要事實在刑事訴訟中指被告人是否實施了犯罪行為,在民事、行政訴訟中指當事人爭議的法律關係的事實。
刑事被告人對犯罪的供認,被害人或目睹證人對被告人實.施犯罪的陳述和證言,民事被告人對原告人所訴事實的承認,書證中關於民事爭議事實的記載,均屬直接證據。運用直接證據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相對較為簡單,但直接證據本身是否真實可靠,尚需其他證據印證,在司法實踐中,通常以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互相配合、互相印證來認定案情。
間接證據是指對被審計事項具有間接證實功能的證據。這種證據需與其他證據相結合才能證明審計事項的事實。間接證據的證明力,取決於它與其他證據結合。
7樓:青舞之龍
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
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是按照民事訴訟證據與證明物件的關係來劃分的。
所謂直接證據,就是能夠直接證明證明物件的證據。例如,結婚證,可以直接證明夫妻關係;房產證,可以直接確定房屋的所有權;借據,可以證明雙方當事人的借貸關係等等。
所謂間接證據,就是指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事實,但能和其他證據聯絡起來,共同證明和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例如,張某死後,李某要求繼承其財產,理由是二人是收養與被收養的關係,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就需要用下述間接證據加以證明。第一,李某從五歲開始就是張某撫養**的;第二,近十年來張某由於年邁體弱多病,一直由李某贍養與伺候,張某死後的喪事費也是由李某負擔的;第三,張與李多年來一直生活在一起,群眾公認為父子關係。
通過以上三方面的間接證據,足以說明張某與李某屬於養父與養子的關係,故張某的財產應該由李某繼承。
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也是相對而言的 ,並且是以同一證明物件為標準的。劃分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的標準,應以能否直接證明案件的關鍵性事實來確定。一般來說,能夠直接證明案件的關鍵性事實的為直接證據,反之,就為間接證據。
在司法實踐中,由於案件千差萬別,有些證據,介於二者之間既可算間接證據,所以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並不是絕對的。
間接證據在民事訴訟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間接證據可以作為調查研究整個案情的嚮導 。其次,間接證據可以鑑別直接證據的真偽。
第三,幾個間接證據聯絡起來的證明效力,就可以相當於甚至超過一個直接證據的證明效力,所在在證明案件的事實時,間接證據是直接證據的有力助手和可靠的佐證。
就本題而言,收據上的金額如果和借條上的金額一致,直接可以證明原告收到了這筆錢。被告付錢給原告,正是因果原被告之間存在借貸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借條是真實的,原告就只剩下兩個選擇:1、承認被告還了錢。
2、不承認。不承認的話被告可以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原告返還。總之,收據可以直接對抗借條,從經驗法則出發也可以認為這個收據是直接證據。
8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直接證據並不是意味著只要一個證據就能證明事實真相,只要能證明一部分事實就是直接證據,這裡是指民訴的,刑訴的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區分就是上面其中一人說的那種,沒具體看,不過看到「主要事實」四個字就知道是刑訴的,別被誤導了,刑民的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區分不同的
9樓:嫣然過客
這個當然是直接證據,要是原告認為被告這個證據,只能證明被告給了原告錢 不能證明清償了他的那筆特定債務的話,可以提出自己新的主張,再對此提出新的證據,不然法庭就將採信被告的說法。間接證據一般看似與主張無直接關係,需要邏輯推理而成的,就是間接。說還錢了,拿出收據最為直接了。
關於行政訴訟證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10樓:至gs渝
這個是04年司考47題的單選 自己找找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學專家李敬民 。。。這麼簡單的題都做錯,你還號稱「專家」。。。服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1、答案:abd
2、解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證據,由法庭出示,並可就調取該證據的情況進行說明,聽取當事人意見。」規定,所以a選項正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七條「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保密的證據,不得在**時公開質證。」規定,所以b選項正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第五十條「在第二審程式中,對當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證據,法庭應當進行質證;當事人對第一審認定的證據仍有爭議的,法庭也應當進行質證」規定,所以c選項錯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十九條「原告確有證據證明被告持有的證據對原告有利,被告無正當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張成立。」規定,所以d選項正確。
13樓:
答案:abd
解析:根據《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保密的證據,不得在**時公開質證。
根據該規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證據,由法庭出示,並可就調取該證據的情況進行說明,聽取當事人意見。
根據該規定第五十條的規定,當事人對第一審認定的證據仍有爭議的,法庭也應當進行質證。另外,該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原告確有證據證明被告持有的證據對原告有利,被告無正當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張成立。
3. 下列有關民事訴訟中實行公開審判的表述哪項是正確的( )
14樓:善良的
下列有關民事訴訟中實行公開審判的表述哪項是正確的(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屬於法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 )
法院審判案件公開進行的訴訟原則。**時間、地點對外公開,允許公眾旁聽和新聞記者採訪。審判公開原則最早為資產階級啟蒙學者所提出,以反對封建司法中的祕密審判、私設法庭、專橫擅斷。
後為各國普遍採用。在中國,依照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下列情況不公開審判:
①涉及****、個人隱私案件,一律不公開。②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歲以上不滿16歲的一律不公開;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一般也不公開。③離婚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
上述案件不論是否公開審理,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公開審判是相對於祕密審判而言的。公開審判取代祕密審判是訴訟制度文明進步的表現。
在封建**社會,審判多在祕密狀態下進行,審判過程不僅不公之於眾,甚至在當事人之間也相互隔離。祕密審判的不合理性在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受到進步思想家的猛烈批判。隨著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後,公開審判制度逐漸成為現代各國的一項重要訴訟制度。
15樓:鄴星
cb個人隱私案件是法定不公開;d離婚是申請不公開,也就是可以公開。
a「一律」前應加上個「原則上」
民事訴訟法中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16樓:華律網
1、書證;2、物證;3、視聽材料;4、證人證言;5、當事人的陳述;6、鑑定結論;7、勘驗筆錄。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17樓:射手絕對不能貪
《行政訴訟抄法》第三十一條規定,bai證據可分為七類,即書證du、zhi物證、視聽資料、證人dao
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延伸到涉稅工作中,稅案證據按種類可分為:稅務稽查底稿、詢問筆錄,以及調查過程中取得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鑑定結論、戡驗和現場筆錄;按照稅案證據的屬性可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原始證據和派生證據、言詞證據與實物證據等。
這是指法律上規定證據**表現形式的分類。根據新修定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證據有下列8種: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筆錄;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中國《民事訴訟法》把證據分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電子資料、當事人的陳述、鑑定意見、勘驗筆錄。《行政訴訟法》與《民事訴訟法》基本相同。
關於民事訴訟中的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我覺得好難區分啊
凡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是直接證據凡不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必須與其它證據聯絡起來才能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是間接證據。直接證據,間接證據 的對稱。是指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案件主要事實在刑事訴訟中指被告人是否實施了犯罪行為,在民事 行政訴訟中指當事人爭議的法律...
民事訴訟中證據有幾種表現形式,民事訴訟法中證據的分類 幾種形式 有什麼作用
華律網 1 書證 2 物證 3 視聽材料 4 證人證言 5 當事人的陳述 6 鑑定結論 7 勘驗筆錄。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民事訴訟法中證據的分類?幾種形式?有什麼作用? 法學院法老周捷 民事訴訟證據的分類,是指依據一定標準對各種民事訴訟證據加以歸類。一,證據在學理上的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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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拘留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偽造 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 以暴力 威脅 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 賄買 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 隱藏 轉移 變賣 毀損已被查封 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