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做偽證應如何處理訴訟,民事訴訟做偽證後果有哪些

時間 2022-01-16 11:45:07

1樓:瘴癸玧

第一百零二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實覺得這不是針對證人而是針對訴訟當事人的。做偽證法律規定好像沒有處罰的,至少在民訴訟法上沒有,但是應該承擔民事的賠償責任。

2樓:四哥有法說

證人在民事訴訟中作偽證,對於當事人來說侵犯的是當事人的訴權。對於侵犯訴權的行為,目前在我國屬於不可訴,只能向法院反映,按照擾亂訴訟秩序,依據程式法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做偽證後果有哪些

3樓:超絕至精

民事偽證有罪指的是在民事訴訟中,偽證者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七十條的幫助偽造證據罪或妨害作證罪等。通常人們所說的民事偽證罪主要就是指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的罪名。

《刑法》第三百七十條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妨害作證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條法律外延廣闊無限,幾乎為開放性法律條款,可用於制裁民事訴訟中任何形式的偽證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支援民事偽證罪的其它法律條款

民事訴訟法102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此條法律的關鍵點在於情節的輕重,要根據偽證是否影響案件事實,有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如法官誤判),偽證者的主觀故意程度和動機,偽證者心智是否正常,是否及時自首悔改而定。當然,民事偽證者有權提出其主觀和客觀上的抗辯。

刑法第14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由民事偽證引起的司法不公和懲罰無辜必然會危害我們這個和諧社會的健康發展。

此後果是誰也不想看到的。

4樓:未來法律

您好:一、偽證

民事訴訟中的偽證,是指訴訟當事人及其訴訟參與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為達到有利於己方(或一方)獲得非法權益、免除應盡義務,或損害對方(另一方)民事權益、加重對方義務的目的,故意製造和提供虛假的證據材料;或在人民法院收集、調查證據時,故意提供的虛假材料。偽證是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或相反的證據。而製造、提供偽證則是一種訴訟違法行為。

偽證行為從主體上說,要有製造、提供偽證的人;主觀上講,行為人必須出於故意;客觀上必須是行為人實施了製造、提供偽證的行為;客體上必須是妨礙了民事訴訟和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偽證行為的主體、主觀、客體、客觀諸方面必須齊備,欠缺任何一個方面都不能構成偽證行為。

二、民事訴訟做偽證的危害後果

訴訟證據是人民法院用來查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依據,也是作出正確裁判的基礎。證據一旦虛假,將會帶來嚴重的危害後果。偽證的危害後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妨害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影響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

在審判實踐中,一方當事人舉出偽證,對方當事人在質證過程中肯定會提出異議,有的會舉出相應的證據予以抗辯,有的針對對方的偽證申請延期舉證。法院為了查清事實,在規定的時間內一般予以准許。有時也會依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職權進行相應的調查取證,再次**審理。

有時對偽證認證不當,造成錯誤裁判。這樣,就會因偽證而人為地增加了訴訟成本,延長了審理期限,浪費了寶貴的訴訟資源,影響了辦案質量和效率。這在公正與效率成為人民法院審判工作主題的今天,是不應該出現的。

《人民司法》在民事訴訟法施行後不久曾報道了這麼一個案件: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因為原告串通、賄買了

五、六個人一起作偽證,以致法院耗時九個月,花了大量人力物力才將案情查了個水落石出。雖然作偽者最終受到了制裁,但法院畢竟付出了沉重的訴訟代價。

(二)侵害了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名譽和身心健康

偽證由於與客觀事實不符,偽證的突然出現,一般出乎對方當事人的預料。對方當事人毫無心理準備,疲於對偽證進行抗辯,心理往往處於氣憤、受冤的狀態。而偽證一旦被法院採信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無疑就侵害了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

如果偽證內容牽涉個人隱私,也必然會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名譽。

(三)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

我們知道,司法行為是國家行為,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公正與否直接關係到法律的正義性和司法機關的權威性。司法公正體現在每一個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審理結果之中。

如果由於法官的業務水平或工作疏忽,使偽證被採信而造成了錯誤裁判,對於法院、法官來說,可能是百分之

一、甚至是千分之一的遺憾。而對於當事人來說,卻是百分之百的不公正。這樣,必然造成了當事人和人民法院對法律正義性和司法權威性的懷疑,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

這也是偽證行為人向司法權威挑戰的最嚴重的社會後果。

(四)激化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助長了違法訴訟行為

民事訴訟的任務是確認當事人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制裁民事違法行為,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由於偽證被採信,導致了法院的錯誤裁判,使無辜者喪失了合法權益、承擔了不應有的義務。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非但沒有得到解決,反而會使矛盾激化、矛盾程度加深,影響了社會的穩定。

在實踐中,由於民事案件處理不當而引發刑事案件的情況並不鮮見。同時,對於「勝訴」一方來說,製造、提供了偽證居然贏了官司,無疑會沾沾自喜。因為法院肯定了他(她)的違法行為。

對於偽證者周圍的人來說,會產生極壞的負面影響,容易導致違法訴訟的惡性迴圈。最終受到損害的還是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和國家機關的權威。

三、民事訴訟做偽證的處理後果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人民法院都可以根據行為人的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一百零四條又規定,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一千元以下,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118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的罰款、拘留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偽證者處以罰款、拘留運用較多,而追究偽證者刑事責任的較少。

綜上所訴,民事訴訟做偽證後果非常嚴重,不僅妨礙人民法院辦案,還損害了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自己也須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所以,律師365在此提醒大家,做偽證是不合法的行為,為了社會的公正性,我們須做到有法必依,讓偽證在民事訴訟中徹底消除。

5樓:午驕陽老師

回答您好,很高興能為您作答。

做偽證的法律後果有:

1、民事訴訟,證人作假證的法律責任:

在民事訴訟中,如果證人作假證,可能會構成妨礙訴訟,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對其採取訓誡、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在法院沒有採取措施的情況下,對方當事人當然可以向法院提出,但最終由法院決定,且該決定不能複議、上訴。

2、刑事訴訟中,證人作假證的法律責任:

在刑事訴訟中,如果證人作假證,會構成的偽證罪,構成偽證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後續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關注我提出定向詢問。祝您生活愉快!天天開心!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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