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向日葵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外,應責令雙方繼續履行。在履行義務的同時,另一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你們之間存在房屋租賃合同關係,你提前不租,如果是個人原因屬於你違約,你可以主張退還房租,但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需要支付賠償金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未支付價金的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2樓:大地勝歌
公租房不要了,可以向小區所在的公租房管處或直接向公租房管理局提出退租申請,辦理退租手續,並結清房屋租金、水、電、氣、物業等相關費用。原有住房和設施有損壞、遺失的,承租人應恢復、修理和賠償。
租住公租房,小孩上學怎麼辦,孩子可以在公租房區域的小學上學嗎?
刀鋒傷人未開刃 小孩子讀書應該在戶口所在地,最近的學校讀書,現在你租住的公租房,一個是把戶口轉上去,看在你租住公租房的地方,有沒有你認為好一點的小學,現在如果是大形社群,那麼就會有相應的配套服務,一般的開發商都會聯絡,好一點的學校在小區開辦一個分校,因為那也是一個賣點,這樣的事情 只要是,稍微大一點...
請問我租房租了月,然後不想租了,我也提前月通知了房東
不算違約 這個不叫違法 不過你要 錄音證明你有提前30天告知對方,而且合同上沒約定房東退還押金的時限,所以你還是幫房東找到下個租客對你比較有利。如果押金和你所欠費用差不多,你大可直接收拾走人,用押金抵欠款。 首先,你沒有義務幫房東找下一個租客。理由很簡單 合同裡並沒有這一條!其次,你若已經提前30天...
租房,租了半年的,但租到一半不想租了,能不能提前退租
是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一般是租房在交定金的時候就要和房東講清楚,續租和退租的前提條件。有的是提前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