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白色的明
工資增加後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或修改合同,如有需要可以在原有的合同上進行變更。
一般勞動爭議案件中工資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也就是說,將來如果對工資金額有爭議只要說個金額數即可,而用人單位則必須充分舉證,例如有勞動者簽名確認的工資支付記錄等,否則將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2樓:找法網
工資增加後一般情況下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或修改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3樓:韓飛律師
工資增加後是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或修改合同的,如有需要可以在原有的合同上進行變更。
一般勞動爭議案件中工資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也就是說,將來如果對工資金額有爭議,你只要說個金額數就行,而用人單位則必須充分舉證,例如有勞動者簽名確認的工資支付記錄等,否則將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勞動者最好也存證,例如工資條、銀行帳戶記錄等,更大程度的保障自己權益。
4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只需要按照公司內部管理流程進行審批存檔即可。
5樓:我好無聊
不需要,一般勞動爭議案件中工資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也就是說,將來如果對工資金額有爭議,你只要說個金額數就行,而用人單位則必須充分舉證,例如有勞動者簽名確認的工資支付記錄等,否則將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勞動者最好也存證,例如工資條、銀行帳戶記錄等,更大程度的保障自己權益。
如果實在不放心,可以在原有合同的基礎上進行變更。
本人已籤無固定期合同,公司現修改合同,要我重新籤新合同,我可以不籤嗎
6樓:假面
可以不籤,不同意變更合同,則不得變更勞動合同期限,單位要辭退應該有補償。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於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7樓:周律師說
你好,當然可以拒絕的。這屬於變更合同條款,應當經得你們的同意。
當地最低工資上調,勞動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簽訂?
8樓:濤聲海韻
最低工資上調,單位必須跟著調工資,無需再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基礎,國家其他法律必須遵守,勞動合同法也有規定最低工資賠償。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後,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也是勞動爭議發生後處理爭議的重要依據。因此,在簽訂合同前,勞動者至少應具備以下三方面的常識:
1、提前準備。在勞動合同訂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合同文字,一邊對合同文字內容又充分的瞭解,特別是對於雙方協商約定的條款,尤應引起高度重視。
2、把握內容。從全面保護個人利益出發,應儘量瞭解《勞動法》的內容,這一點雖然對大眾來說又很大的難度,但從合同本身出發,應清楚勞動合同的條款要包括兩部分:一是法律規定的條款,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應負的責任共7方面的內容;二是雙方認為有必要明確約定的條款,應明確寫明。
3、重點了解。在把握合同條款的基礎上,還應該清楚瞭解事關自身利益的兩部分內容。
一是在什麼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以及補償標準。關於這一點,《勞動法》列出了7項內容,可向勞動部門查詢。
勞動合同簽訂後,還應積極做好善後工作。明目張膽的不公正合同比較好防範,即使在簽訂比較正規的合同時,也要洞察蛛絲馬跡,以防上當。
1、附加條款要看清。在聘用合同中,一般都是會有一些附加條款的,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企業拿出原文,仔細審看無異議後,還要蓋章留存,作為依據。要認真檢查有無遺漏的約定事項或者附加說明,需要立即補齊的絕對不可拖延。
2、當面簽字,蓋章不可少。求職者拿到合同,應該讓企業及其負責人同自己一起當面簽字蓋章,以防某些企業利用先後簽字的時間在合同上做手腳(更改數字、時間等)。同時,仔細鑑定單位所蓋公章,看其是否與自己即將進入的單位一致。
因為事後往往發現,在同一法人單位下,會存在許多分公司、下屬單位或營業部門,不少勞動者是不願意進入所有的部門的。
3、數字一定要大寫。合同簽字後,有些企業會抓住時間空隙,將合同上的數字更改讓求職者吃啞巴虧,所以,求職者在簽訂合同涉及數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
4、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時間。有些合同需要登記才能生效,而時間涉及權益期限和合同續簽等問題,這些都需要予以充分的注意。
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9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無需重籤,最低工資調整是公開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只要工資不低於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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