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據此描述,說說我的個人意見。前車負主要責任,後車負次要責任。
前車在左轉彎時,未開啟左轉向燈,且道路中心為黃色實線,禁止左轉彎或調頭。摩托車應在右側車道通行,前車變更車道應開啟左轉向燈,如只有一個車道,則應在最右側行駛。後車超車已經開啟超車燈,可以臨時借用快車道。
由此推斷,前車違規左轉是事故的主因。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負次要責任。至於超載塔客不是此次討論的問題。
法律依據:
第四十四條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發出超車訊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誌、標線的地點......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
第五十五條(三)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樓:拉稀擺戴
前車超載且未打轉向燈轉彎起碼責任佔七成。
3樓:樂亭馬頭營
前方的車未打轉向燈不允許猛拐負主要責任,後方的車未與前車保持安全的行車距離和未保證安全文明駕駛付次要責任。
4樓:食貓魚
你好,按照你說的情況,是後車違章超車負主要責任,摩托車屬於機動車,禁止在同一條車道內並排行駛的,所以後車同車道內超越前車、越過黃色實線超越屬於違章。如果摩托車後車想超越前車,單方向1條車道或者沒有道路中心線走超車流程,多條車道走變更車道流程。而且前車沒有打轉向燈,不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因為法規也規定超車要鳴笛。
【注意一點,如果對方最開始是在你的右側車道,侵犯你的車道,那對方屬於違章併線,負主要責任,如果你們在同一車道內,後車至少也是同等責任】
1、單方向1條機動車道或者沒有道路中心線道路前車左轉,後車禁止超車,只能在後面停車等候;
2、中心雙黃線是禁止跨越和騎軋的,多條車道的這類情況,如果車行道分界線是虛線,後車應當向右變更車道行駛。
【法律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三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3、根椐《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國家標準gb5768-1999(2號修改單修訂後,2023年10月1日實施)2、19.2 c) 中心黃色單實線。表示不準車輛跨線超車或壓線行駛。
後車的交強險,可以承擔財產2000(修車)、醫療費1萬的賠償。構成傷殘等級的,最高賠付1為你。
5樓:手機使用者
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但前方的車未打轉向燈不允許猛拐負主要責任,而且前車超載。。《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前車還非法搭人超載不說,並且還搭有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我的意見是前車負完全責任,後車無責任。
6樓:華華
我炒,摩的和計程車最亂。要嚴打。
打了左轉彎燈沒有左轉和直行車輛發生碰撞如何認定責任
7樓:開在每個人的屋後
車輛在路口直行超車,和左轉車輛發生碰撞,你知道怎樣劃分責任嗎
8樓:匿名使用者
打了左轉向燈,但沒有左轉,卻和直行車發生碰撞,不對啊,你沒轉彎,都是直行怎麼還碰撞了?把問題描述的儘量清楚一些,詳細一些,大家才好幫你啊。沒看懂你的是怎麼回事。
9樓:珈藍書蘭
如果你要是已經進入車道的話,你們碰了就是她的責任。
在無訊號燈的十字路口發生了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對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或無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2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1、交叉路口,包括所有的路口,比如十字路口,t型等不規則路口。
2、機動車通過路口的狀態,包括直行、左轉、右轉。
3、所讓右方道路來車狀態包括直行、左轉、右轉。因為在你看到這輛車的時候,無法馬上分辨對方是左轉右轉還是直行,並且都要通過路口中心點附近。也就是此時是直行不但讓右方道路直行,還讓左轉彎、右轉彎車。
所以不是所有轉彎都要讓直行!
4、發生碰撞和誰撞誰沒有關係,因為讓,就是隻要對方不減速可能撞上就要讓 。
11樓:地雷娘娘丶
你應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對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或無責任。因為開車要讓右側方向的來車。你從東往西,他從北向南,他在你的右側,你要讓他。由於對方有超速,他應該也要負一部分責任。
所讓右方道路來車狀態包括直行、左轉、右轉。因為在你看到這輛車的時候,無法馬上分辨對方是左轉右轉還是直行,並且都要通過路口中心點附近。也就是此時是直行不但讓右方道路直行,還讓左轉彎、右轉彎車。
所以不是所有轉彎都要讓直行。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參考資料: 公安交通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12樓:食貓魚
一、您好,您應付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對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或無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2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1、交叉路口,包括所有的路口,比如十字路口,t型等不規則路口。
2、機動車通過路口的狀態,包括直行、左轉、右轉。
3、所讓右方道路來車狀態包括直行、左轉、右轉。因為在你看到這輛車的時候,無法馬上分辨對方是左轉右轉還是直行,並且都要通過路口中心點附近。也就是此時是直行不但讓右方道路直行,還讓左轉彎、右轉彎車。
所以不是所有轉彎都要讓直行!
4、發生碰撞和誰撞誰沒有關係,因為讓,就是隻要對方不減速可能撞上就要讓
二、還需要注意北向南方向,是否有減速讓行標誌或標線、停車讓行標誌或標線。如果有這些標誌,標線,則對方車輛全部或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1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
三、各類讓行 標誌、標線
13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條例上有,開車要讓右側方向的來車。你從東往西,他從北向南,他在你的右側,你要讓他,你要是從西向東,就是他讓你了,你在他的右側,現在他超速了,他也要承擔責任吧。不知道對不,我的理解是這樣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我想提另外一個問題 讓 是在能觀察到對方的情況下才可以讓 假如對方的速度是正常人無法觀測的 如何處理 讓行 這個標準 不是不讓 而是 我想讓的時候對方飛過來了 這樣我全責 不人道 也對超速行駛的人有助紂為虐的傾向
15樓:匿名使用者
多問一下,今日遇上,和樓上一樣方向,但我們這邊有三部車一起跟著過,,對方沒剎車直開到第二部後坐位置,第三部車跟著前面,,對方覺得沒讓他就急剎,相差二十釐米就撞上,,,這種情況下第三部車例如碰上該如何區分呢
16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對方車輛帶了個人受傷我要向我賠償起訴我如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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