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房屋買賣的問題。覺得自己法律常識太少了。希望高手詳解

時間 2021-10-15 00:32:16

1樓:匿名使用者

1、不過戶也沒什麼隱患,只是買賣時麻煩一些。因為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是自被繼承人死亡時就開始了,遺產即時繼承,不需要辦任何手續。

2、如果要買賣的話,也可以直接以老人的名義過戶,但得證明你對房屋擁有所有權,得辦理繼承公證或由法院判決確認。

3、放棄繼承不一定要寫出來,也不一定要公證,但得有證據能證明繼承人放棄繼承。

4、綜上,最簡便的辦法還是到法院起訴要求繼承析產,再考慮房屋買賣。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過戶,這個遺產房屋的所有權人就不明確,以後對該房屋的處分(如買賣)就會受到限制,而且也容易引發幾個繼承人的糾紛。放棄遺產繼承權的書面證明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證,但是公主的法律效力更高,如果房屋管理部門在過戶時要求公證那就必須要公證。

3樓:匿名使用者

(1)自然人死亡,其民事權利基本就終止了,不可以用逝者的名義作為合同一方。其死亡,有遺囑遵從遺囑,沒有遺囑就適用法定繼承,所以該房屋買賣,應該經由對該房享有權利的所有人同意才行。

(2)房屋買賣時不動產最好有登記,因為所有人才明確且得到法律保護可以對抗第三人,買家也才能順利變更登記得到房屋所有權

(3)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必須公證,只是公證了更有效力,如果出現兩份不同的表達,那麼公證的就可以對抗沒公證的

房屋買賣交稅的問題,關於房屋買賣稅費的問題

1 營業稅 賣方 2 個人所得稅 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稅率20 按財產轉讓所得 本次交易 房屋原價 原繳納契稅 本次繳納營業稅 合理費用 計徵 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 的1 徵收。賣方承擔 3 契稅 由於您的房屋面積超過90平米,不能夠享受國家契稅優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

關於房屋買賣合同問題,合同法關於房屋買賣問題

首先,感謝你的諮詢,依據我國 物權法 等相關法律之規定,在物權買賣合同中,涉及的有物權行為和債權行為兩種法律行為。房屋的交付 房屋產權的登記產生的是物權行為,買賣合同的簽訂,產生的的債權行為。因此,房屋買賣以登記生效產生的是物權法律效力。因此,相對於物權的買賣 交付等程式而言,登記當然是賣方人附隨的...

關於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問題,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的問題如何處理

一 能反訴。從程式上講,符合反訴條件 從實體上講,是乙公司違約,甲公司有權追究乙公司的違約責任。預售許可證制度是一種行政管理制度,即使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也是違反了行政管理規定,不是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四條規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