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權的條件下把資金或貨幣暫時轉讓或儲存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或者是說把使用權暫時轉讓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或貨幣。首先,《婚姻法》第18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即婚前個人存款應屬其個人財產。《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19條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故婚前個人存款不因夫妻二人登記結婚而發生改變,婚前歸誰所有還是歸誰所有。婚前存款怎麼保護:1、雙方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在婚前協議中對銀行存款約定如下:
銀行戶名、開戶行、帳號,賬戶內現有存款多少元為男方或女方婚前所有,歸男方/女方所有。婚前協議在書寫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幾點: (1)必須是兩個人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 2)簽訂的條款必須是可行的 ;(3)條款中不能有欺詐、脅迫、顯失公平、乘人之危的內容;( 4)各樣條款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上述條件就可以了2、將存款憑據列印出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前的個人存款屬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從婚姻關係成立之日起算,以結婚證登記之日為準。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樓:老王老師**
1、沒有婚前財產公證,婚前存款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屬於。《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一方的財產不因結婚就自動變為共同財產,因此,一方的婚前財產包括存款仍屬於一方所有,即使離婚,也不應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為了避免麻煩,可以通過婚前財產公證、財產約定的方式確定或者協商確定財產的所有權,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可以通過書面財產約定的方式改變或者確定財產原本為個人或者共同所有的屬性。尤其是對於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財產歸屬的,更有必要通過財產約定的方式確權。
婚前存款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4樓:華律網
夫妻一方婚前存款婚後取得的利息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首先婚前存款婚後取得的利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我們做如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理解》(二)第17條規定「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應認定為共同財產。
可能有人說,那利息應該就是共同財產,這種認識是錯誤的。關於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根據民法理論可以分為兩類:孳息和投資收益。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通過自然規律或法律規定產生的收益。孳息與投資相比最突出的特性在於「定期性」,通常按法律的規定或法律關係即可定期獲得收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也是由夫妻共同財產承擔。
因此,夫妻如個人財產投資於公司或企業所產生的收益,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對該公司或企業的經營產生的利潤部分如股權分紅等,應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婚前存款婚後取得的利息屬於法定孳息,不屬於「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雖然取得時間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但仍應屬於個人財產。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原因:
1、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2、另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 第十九條的規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關於共同財產:
1、共同財產,即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
2、工資、獎金。
3、生產、經營的收益。
4、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5、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6、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6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存款屬於個人財產,但婚前存款在婚後所產生的利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個人存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7樓:北京英淇律師事務所
首先,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為結婚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個人存款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存款很容易和婚後財產混同,就無法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建議雙方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明確婚前財產範圍和婚後的安排。如果,實在不方便籤署婚前財產協議的,建議將婚前存款單獨存放,避免與婚後財產混同。
8樓:可靠的蠶寶寶
婚前的個人存款屬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從婚姻關係成立之日起算,以結婚證登記之日為準。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9樓:慧工生活通
回答您好,請放心,不會的。
個人婚前財產不會因為結婚後而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婚姻法》將於2023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3年1月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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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陽光老師
婚前的個人存款還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婚前的個人存款屬於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婚前財產不會參與財產分割。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的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節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第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藥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第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第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第五,其他應當歸一方財產。
而夫妻共同財產是指的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婚前房產婚後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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