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和單位解除合同以及保險的問題(南京的)

時間 2022-02-24 05:05:04

1樓:生命天空保險網

樓主還沒察覺到公司一直在推脫嗎?明顯在騙人嘛。

1、在公司沒辦理補交手續前,不要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手續,這樣公司就更得寸進尺了,對你肯定不利的。

2、照公司說法,大家都不要按規定按月繳納社保了,都等到一下子交,純屬瞎扯的。醫療保險一般不能補交的,而且一旦停止繳費就不享受報銷待遇的。能補的,也只有養老保險。

3、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自己努力爭取的,公司不願補交,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強制單位補交。

2樓:匿名使用者

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你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只能補交社保,卻不能以返現金的形式.

3樓:心為寧碎

可以拿著合同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追討這部分的保險費用,不過,需要你自己支付個人繳費部分。

必須是他們先補齊,然後在解除合同,然後在辦理轉移。

4樓:匿名使用者

是必須先補齊。能要求賠償。

關於解除合同的問題,關於合同的撤銷與解除的問題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 有小部分律師認為,沒寫違約金條款就不用承擔違約責任。這其實是個十分錯誤的觀點!根據我國 合同法 規定,違約責任是指違反合同所需承擔的民事責任。因此,你只要違反了合同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只是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之一,承擔違約責任還包括繼續履行合同 採取補救措施 賠償損失。如果...

終止合同後,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你好,如果單位不和你續簽勞動合同,應該提前30日告訴你才可以。到時候應該要求單位給你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就是證明你和這個單位沒有勞動關係了,這個是單位必須要給你辦理的手續!到時候領取失業金還有到其他單位工作都是需要用的。下面說一下失業金的情況。那如果單位不給你續簽合同,也就是說到時候你就面臨失業了,...

在行政單位連續工作二十年的合同工解除合同補償標準是多少

如果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應發工資 不是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大於等於實發工資 不超過上一年度當地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那麼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基數為解除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