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米蘭加油
你好,如果單位不和你續簽勞動合同,應該提前30日告訴你才可以。
到時候應該要求單位給你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就是證明你和這個單位沒有勞動關係了,這個是單位必須要給你辦理的手續!到時候領取失業金還有到其他單位工作都是需要用的。
下面說一下失業金的情況。
那如果單位不給你續簽合同,也就是說到時候你就面臨失業了,失業了你可以去領取失業金。
領取失業金是有條件的,首先失業保險必須繳費滿1年以上,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可以享受失業金待遇。
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在解除勞動合同60日之內,到社保機構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手續。
然後還有你的檔案問題,你辭職後單位應該把你的檔案送回你戶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場或者是交給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然後就是你的社會保險,你辭職後單位會給你終止交納社會保險,你的社保本子還有醫保會交給你,你到了新單位後可以續假。
這些手續是單位必須要給你辦理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前:一定要拿到原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者退工單。然後結算當月工資。
辦完離職,處於失業狀態後:
1. 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登記失業,同時辦理申領失業金,樓上說的很詳細了。
2. 將社保等保險移交封存到你個人的賬戶中。以後你有了新單位,可以繼續繳費的。
3. 公積金本身就在你個人賬戶中,無需動用他,不用辦什麼手續的。
目前階段,你單位不給你繼續簽訂合同,但你工作3年,單位主動提出的,不是你主動提出離職的,按規定應該給你多補償3個月的工資。
好好與單位協商吧,爭取自己的利益。
祝你好運並儘快找到新工作!
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3樓:懶貓沙畫
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的區別?
4樓:東奧名師
合同解除和合同終止的區別: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既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2、適用的範圍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於違約場合。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於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於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
由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範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範圍廣。
5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還沒到期 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合同終止:即由於一定的法律事實的發生,使合同所設定的權利義務在客觀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權利和義務的終止,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 或簡單的說是合同到期了
6樓:了了葉咯
根據定義來看,二者極為相似,即都發生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效力。但是二者還是有區別的,其區別主要表現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2、二者適用的條件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於違約場合。
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於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於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由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範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範圍廣。
簡而言之,適用的條件不同。合同終止既適用於一方違反合同,也適用於沒有違反合同的情況;而合同解除主要適用於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況。
3、適用範圍不同。合同終止只適用於繼續性合同,即債務不能一次履行完畢而必須持續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則上只能適用於非繼續性合同。
4、合同的終止,即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的終止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5、所謂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於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行為。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合同關係客觀上不復存在。
7樓:孫樹帥
解除合同是公司的行為,終止合同也是公司的行為。
8樓:華律網
合同的終止,即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的終止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於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行為。
其區別主要表現在: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
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2、適用的條件不同。合同終止的適用範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範圍廣。
合同終止既適用於一方違反合同,也適用於沒有違反合同的情況;而合同解除主要適用於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況。3、適用範圍不同。合同終止只適用於繼續性合同,即債務不能一次性履行完畢而必須持續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則上適用於所有合同。
合同自動失效和終止區別
9樓:微甜世界
一、合同自動失效和終止區別:
終止是指權利義務的履行停止,而失效指的是合同自始無效。
1、合同成立的條件不同
無效合同指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有效條件,合同關係不應成立;而合同權利義務終止是消滅已經生效的合同。
2、合同效力不同
無效合同是當然無效,即使當事人不對合同效力提出主張,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也有權確認合同無效;而合同權利義務終止是出現了終止合同的法定的事由,當事人行使權利使合同關係消滅,國家不主動干預。
3、法律後果不同
合同被宣告無效後,合同自始無效,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而合同權利義務終止主要是對將來失其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只有某些被解除的合同溯及既往。
二、在法庭上不能以該合同為依據的情況: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一、合同終止
1、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關係建立以後,因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使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的法律名詞。
2、《合同法》第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二、合同無效五種情形解讀:
(1)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根據《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8條之規定,所謂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詐人因欺詐行為發生錯誤認識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產生的。
根據《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9條的規定,所謂脅迫,是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相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脅迫也是影響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損國家利益時,該合同才為無效。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謂惡意串通,是指當事人為實現某種目的,串通一氣,共同實施訂方合同的民事行為,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損害的違法行為。
惡意串通而訂立的合同,其構成要件是:
1、當事人在主觀上具有惡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為會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損害,而故意為之。
2、當事人之間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連、勾通,使當事人之間在行為的動機、目的、行為以及行為的結果上達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實現。在實現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後,當事人約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實施該種合同行為。
3、雙方當事人串通實施的行為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惡意串通的結果,應當是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法律並不禁止當事人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中獲得利益。
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謀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時而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時候,法律就要進行干預。
惡意串通所訂立的合同,是絕對無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條規定的一般的絕對無效合同的原則處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條的規定,將雙方當事人因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或者返還集體或者個人。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也稱為隱匿行為,是指當事人通過實施合法的行為來掩蓋其真實的非法目的,或者實施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內容上是非法的行為。
當事人實施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當事人在行為的外在表現形式上,並不是違反法律的。但是這個形式並不是當事人所要達到的目的,不是當事人的真實意圖,而是通過這樣的合法形式,來掩蓋和達到其真實的非法目的。因此,對於這種隱匿行為,應當區分其外在形式與真實意圖,準確認定當事人所實施的合同行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訂立的合同,應當具備下列要件:
1、當事人所要達到的真實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須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規所禁止的;
2、合同的當事人具有規避法律的故意;三是當事人為規避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採用了合法的形式對非法目的進行了掩蓋。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規無明確規定,但合同又明顯地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時,可以適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條款確認合同無效。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約目的、訂約內容都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釋》第4條明確規定:「合同法實施以後,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
合同解除和合同終止的區別是什麼,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的區別是什麼?
合同解除和終止主要有以下三個區別 1 合同終止是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又稱合同的消滅,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於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行為。合同終止的依據是符合法...
怎麼寫解除合同書,怎樣寫終止合同申請書呢?
是應寫明,如果沒寫明的話可以拒籤,當然如果合同裡面沒寫而實際支付了也行。解除合同有很多種 1 合同履行完畢,自然解除合同 2 明確告知對方要解除合同,這樣可能導致違約,要賠償違約金 3 向法院請求裁決解除合同 這個應該很簡單的.解除合同協議書 大致內容就應該是某年某月某日,甲乙雙方簽訂過某某合同一份...
合同解除與合同終止有什麼區別,退工單上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區別是什麼
合同的終止,即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 義務關係歸於消滅,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債務人依法行使抗辯權拒絕債權人的履行請求權,使合同權利 義務關係暫處於停止狀態。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間,權利 義務關係依然存在,在抗辯權消滅後,合同的權利 義務關係恢復原來的效力。合同的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