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離婚不離家那個說法嗎,法律上有離婚不離家的說法嗎?

時間 2022-03-05 18:30:03

1樓:張偉傑律師

雙方離婚後,一方沒有住房,屬於生活困難,另一方應該允許暫時居住。

見:1、《婚姻法》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2樓:愛穿拖鞋

有啊,法律也是同意共同有房屋居住權,只是沒規定能不能上一個炕上去。

3樓:水鄉泥人

有的,如果一方沒有居住地,是可以暫時仍然雙方住在一個房子裡的,但這樣很難受。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解除婚姻關係,後專指通過法律程式解除夫妻關係。

離婚的方法:1、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2、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准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

「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法律上有離婚不離家的說法嗎?

4樓:天津市劉律師

1、離婚有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兩種方式,無論哪種方式均以考慮雙方自願選擇在先,如涉及財產或住房,雙方選擇不分割或是暫時居住,法律也不強制介入。

2、如離婚後,一方仍居住在屬於另一方的房產內,則另一方不反對的情況下,法律也不禁止。如果另一方反對,則可訴訟解決,要求對方遷出。

相關法律: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對此並沒有明文規定,也就是並未規定兩人離婚後必須分開居住

6樓:皓令超

回答離婚不離家合法,但此時形成的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雙方不再具有夫妻間的權利義務,產生的財產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將按一般共有財產來處理。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提問離婚不離家的訴求法院支援該訴求的條件是什麼:

回答稍等

提問離婚不離家的法律後果

回答離婚不離家沒有法律規定,只是一種行為

提問怎麼不回荅

回答離婚後,如果繼續住在一起可能會導致雙方在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中的財產分割形同虛設,易使雙方的個人財產相互混同,這樣極有可能對一方甚至雙方的財產權益造成損害。

離婚不離家」期間產生的債務,如果不能證明是用在共同生活中,會被推斷為是個人債務。否則,視為同居期間的共同債務。

離婚不離家的狀態可能會出現因為同居原因導致的撫養費難以主張等問題。

更多10條

7樓:暖雲律師

離婚不離家受法律保護嗎

婚姻法有沒離婚不離家的說法

8樓:瀟瀟九兒

沒有,婚姻法沒有此類規定,但作為當事人你們可以離婚後自行協商

9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沒有這個說法。

根據《婚姻法》,離婚時會做財產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中有沒有離婚不離家這一條,離婚不離家該怎麼解釋。

10樓:驚夢電子宅

離婚不離家指離婚後還住在家中,離婚後無房一方可以暫時居住在有房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規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11樓:五年後

雙方離婚後,一方沒有住房,屬於生活困難,另一方應該允許暫時居住。

見:1、《婚姻法》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離婚後果:

人身關係

1.夫妻之間的配偶身份關係解除

2.基於夫妻關係而形成的夫妻之間的相互扶養義務和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也隨之消滅

3.同時雙方的結婚自由的權利又得以恢復

子女撫養關係

1.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2.故對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3、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4、對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5、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財產關係

1.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男女一方婚前、或單獨所負債務,由本人償還。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給予適當的經濟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前的5個財政措施:

1、蒐集夫妻共同財產憑證

儲存家中存摺卡號、工資卡號、**、**賬號,將這些單據影印留底。對房產證、購車協議這種大額不動產,儘量儲存原件,如果不能,也要妥善地保管影印件。(插入資料連結1)

婚前財產公證的3種情況

(1)絕大部分夫妻沒必要進行財產公證。普通夫妻結婚前,沒有進行公證,婚前個人財產依然是個人財產,離婚時會把婚前與婚後明確分割。

(2)一方非常富有,兩人感情非常好,他們公證這一部分財產為雙方共有,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3)對法律中間狀態,需要界定的,要進行公證。如果結婚之日,一方獨自出資購買的房產、汽車的產權證沒下來。婚後才辦下產證,法律上會認為這是夫妻共有財產。這種情況需要公證。

2、諮詢律師

請一個婚姻方面的專業律師,如實陳述家庭財產狀況,採納專業的指導意見。如果夫妻雙方能夠和平地籤一份協議書,分割一下共同財產,去婚姻登記機關辦個簡單的手續,省下一筆請律師的費用,自然是最好的。

但事實上,很少有離婚能如此簡單,僅財產分割的問題就很難達成一致。即使兩人態度都很誠懇,也很難決定怎樣才會對雙方都公平。而律師則可以幫您們解決這些棘手的問題。

舉例說,如果你家的房產證沒有辦下來,應該採取哪些手段,

保護自己的房產,對這類大多數人模稜兩可的問題,律師的諮詢會非常有幫助。

3、防止對方隱匿共同財產

4、委託調查公司

你的婚姻有必要提起訴訟,又擔心對方進行財產轉移,可以委託偵探事務所或者調查公司。商務資訊諮詢公司和商務調查公司已經是國家工商機關批准、合法執業經營的機構,通過他們,可以調查有關的財產資訊和線索。

5、凍結財產

你發現對方已經在開始轉移財產,要採取主動,請你的律師在提起訴訟之前,對方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申請財產保權,凍結房產、汽車、存款帳戶、**帳戶。當所有財產凍結以後,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這部分財產會依法分割。對於財產分割和後期的執行而言,這都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

離婚不離家合法嗎,離婚不離家,違法嗎?

沒有離婚不離家這個說法的。離婚,領到離婚證的那一刻開始,婚姻關係就結束。離婚不離家,只是因為雙方個人情況來決定的,可能是另一方暫時沒有地方可以住,暫時住在原先的房子。還有一種情況,兩個人為了孩子暫時住在一起。雙方都同意的話,就同居關係了。法律不會再次認定為夫妻關係。同居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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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前提下,當事人的戶口是不能單獨遷移的 1 遷移戶口必須要符合戶口遷入地的准入政策 如 離婚且無單獨住房等 並且當地的村 居 委會及戶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當事人的戶口才可以遷出 2 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身份證 戶口本等,諮詢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及當地的村 居 委會主任等,以對方的答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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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孩子不離婚值不值得的問題,要看具體情況的。一般情況下,為了孩子不離婚是對的。但是,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離婚也是法律允許的。因為,離婚後,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所以,離婚後,只要自己能盡到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也是可以的。下面是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