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中正鏽劍
到勞動仲裁院申請仲裁,準備申請書,證明你與該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以及老闆違法扣錢的證據。
3樓:問法網姜律師
根據你的情況,單位違法的情況較多,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可以主張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補繳社保和賠償,還要支付你加班工資,單位不能扣押你的工資。
合同到期廠方不繼續簽合同書合法嗎
可以不續簽,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就合法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
不再續合同可以得到賠償嗎,不續簽合同能拿到賠償嗎?
勞動合同法 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所以你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你的經濟補償金根據你的工作年限確定,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所以你可以獲得相當於三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08年1月1日前勞動合同終止是...
代簽合同可以嗎,代簽合同是否有效
代簽合同需要授權,如果你沒有得到授權而幫助你朋友代簽,屬於無權 無論合同出現什麼情況你都要對所簽訂合同承擔責任。同時,由於你要代簽的合同金額約30萬,數額為巨大,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 刑法 224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 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