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偉士集團沒按勞動合同法發放加班費

時間 2022-03-17 11:20:03

1樓:山野柴胡

【拖欠工資 拒付加班費 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最低工資標準應是920元,

週一到週五8小時外加班費為1.5倍7.93元/小時。

週六週日加班費為2倍:10.57元/小時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為3倍:15.86元/小時你們公司的工資演算法不符合勞動法,請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

3樓:歸十與想

1、單位做法沒有法律根據,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

2、如單位拒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樓:匿名使用者

該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38條,勞動合同法38條

勞動合同法38條是關於用人單位違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按照此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作年限給予補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

勞動合同法

如果你當初離職的時候沒有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現在勞動合同就繼續有效,如果辦了,則原先的勞動合同無效了 原勞動合同在你離職後已經算解除了,現在重回原公司工作應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只要沒有接觸勞動合同的手續,原勞動合同就仍然有效。如果已經離職,辦理了離職手續,原合同已經解除,不在適用了。新進去,需要...

勞動合同法

你的問題可用 勞動合同法 和 勞動法 兩個法規來解釋。第一個問題單位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安全生產狀況 勞動報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