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河北劉律師
所謂「事實婚姻」 ,是指男女雙方即使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也會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與合法的正式婚姻沒有任何區別。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只有雙方在1 9 9 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開始同居關係的,才會被認定為構成事實婚姻。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事實婚姻就是在2023年婚姻法修改前同居的都屬於事實婚姻,受到法律保護
2023年婚姻法實施以後同居,並且有小孩的,不認可婚姻關係,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我的回答你滿意嗎,望採納,謝謝!
3樓:傾城布衣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2023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前,未辦結婚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如同居時或者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如同居時或者起訴時一方或者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2023年10月1日)起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
4樓:
事實婚姻作為婚姻關係存在的一種方式,是指男女雙方未按法律規定進行結婚登記,即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地予以認可,這就產生了「事實婚姻」這一概念。
5樓:射鳥英雄傳
根據《婚姻法》規定,已經取消了事實婚姻,也就是說,現在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只承認已經登記有合法手續的婚姻。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指出:
「自2023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事實婚姻有法律效力嗎?
6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劉學品和張豔同村居住,兩人在高中畢業前確立了戀愛關係,並將此事告知父母,雙方父母均表同意,後兩人均未考上大學,於是便雙雙回家務農。2023年11月,劉學品和張豔即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次年,兩人舉行了結婚儀式,邀請朋友和同學參加,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後兩人感情惡化,遂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
問題:劉學品和張豔是事實婚姻嗎?
答:我國2023年新修訂的《婚姻法》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婚姻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也規定:
「未到法定結婚年齡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因此,劉學品和張豔之間不是一種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
所謂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便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他們是夫妻關係的結合。由於種種原因,事實婚姻在現實中尤其是在農村中存在很多。
對事實婚姻而引起的糾紛,我國的法律法規進行了區別對待。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中分別規定:(1)2023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實施之前,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既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2)2023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後,2023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前,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同居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同居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3)2023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未辦理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使當地群眾也認為他們是夫妻關係的,也不能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有效,而只能以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從以上的規定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國法律從2023年2月1日起便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也就是說那時起,如果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後又起訴離婚的,即使當地群眾也認為他們是夫妻關係的,也不能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有效,而只能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本案中的劉學品和張豔是2023年11月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他們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只能是解除他們之間的非法同居關係,他們的財產只能按照各人所實際取得的份額分割,而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處理。
7樓:律圖網
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係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
8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2023年2月1日之前,由於傳統原因,承認事實婚姻。但是之後,不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婚姻不受法律保護。辦了婚宴,生了孩子,住在一起,也只是同居。
如果不想一起生活了,只要分開即可。不必辦理離婚手續。
9樓:易書科技
《婚姻法》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婚姻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也規定:「未到法定結婚年齡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
10樓:庚暢睦向彤
2023年2月1日以前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但在2023年2月1日以後形成的事實婚姻就沒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護了。
什麼是事實婚姻,事實婚姻的定義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事實婚姻,以前是全國婚姻檔案沒聯網,結婚註冊各地方各自為政,所以就很混亂,把長時間同居在一起盡夫妻責任義務的算成事實婚姻。
12樓:河北劉律師
所謂「事實婚姻」 ,是指男女雙方即使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也會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與合法的正式婚姻沒有任何區別。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只有雙方在1 9 9 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開始同居關係的,才會被認定為構成事實婚姻。
13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婚姻作為婚姻關係存在的一種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結合。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結合。自2023年2月1日以後,《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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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事實婚姻,司法實踐中對事實婚姻如何認定
14樓:海牙堡
你提到的事實婚姻目前基本算是一個歷史概念了。目前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根據婚姻法解釋一認定,在2023年2月1日前,男女雙方符合婚姻實質要件的(男女雙方持久、穩定的生活,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等),可以按事實婚姻處理相關人身財產關係;2023年2月1日後男女雙方符合婚姻實質要件,簡單的可理解為:2023年2月1日後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雙方應當辦理結婚證,否則,法院將按同居關係處理相關人身財產關係。
另,法律上對同居關係和婚姻關係處理相關人身財產問題時,主要區別在於對共同財產認定的要求不同,以及繼承權。
15樓:wcg選擇
中國的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
16樓:匿名使用者
1、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2、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
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係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群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李軍婚姻調查工作室「我們只為「受害者」提供服務。
3、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什麼是事實婚姻,事實婚姻可以離婚嗎,怎麼離婚
17樓:張偉傑律師
2023年2月1日以後就沒有事實婚姻了。
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18樓:愛喝粥
1994之後沒有事實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19樓:訟師mr.柳
你好,2023年之後不存在事實婚姻的說法,如果你們沒有登記結婚在一起生活,屬於同居行為,可以協商解除同居關係,如果在子女撫養或者財產分割方面存在爭議,可以起訴解決,要求解除同居關係。
20樓:法律快車
事實婚姻指的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但雙方並未領取結婚證的關係方式。 1、2023年2月1日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事實婚姻如雙方要離婚則必須到法院起訴。2、2023年2月1日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什麼叫事實婚姻,什麼是事實婚姻?
河北劉律師 所謂 事實婚姻 是指男女雙方即使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也會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與合法的正式婚姻沒有任何區別。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只有雙方在1 9 9 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開始同居關係的,才會被認定為構成事實婚姻。 現在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也沒有事實婚姻之說。所以必須有結婚證明才會...
事實婚姻是什麼,什麼是事實婚姻?
沒辦理過結婚手續,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1994年起,已不再承認事實婚姻,都老黃曆了,問這過時的玩意兒幹嘛。 河北劉律師 所謂 事實婚姻 是指男女雙方即使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也會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與合法的正式婚姻沒有任何區別。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只有雙方在1 9 9 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開始同居關...
什麼叫事實婚姻,什麼是事實婚姻?
河北劉律師 所謂 事實婚姻 是指男女雙方即使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也會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與合法的正式婚姻沒有任何區別。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只有雙方在1 9 9 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開始同居關係的,才會被認定為構成事實婚姻。 熊熊依琴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