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業幾天了,又不給發工資,可以解除合同嗎

時間 2023-01-04 16:30:02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公司不發工資並不符合你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你如果想離職應當依據合法途徑辭職: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最差提早一個月提出要辭職的要求就可以了。

公司拖欠工資4天,還不發 我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我應該怎麼解除呢?我直接不去上班了,行嗎?

3樓:夏晨兮

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隨時離職。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告。要求及時結算工資。

4樓:律丶

按時支付工資是單位的義務,當單位違反了法定的義務時,勞動法也賦予了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如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二款,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種解除可以隨時提出,不用提前30天。 但是當企業遇到生產經營困難的問題時,即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最長限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而《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並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後,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企業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各省市地方對遲發工資一般給出了幾天寬限期。北京地區「北京市09年會談紀要」規定了一個七天的期限,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內支付工資,但最遲不得超過工資結算支付週期屆滿後七日。

如果工資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時,應當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了 員工可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合不合勞動法 如果合法 30

5樓:夙蘭

可以的,幾個月不發工司員工資的了,我國勞動法裡,有一個勞動者權益保障條例,在一定工作日內單方面可以解除合同,別的都應該給你。

6樓:熱愛觸寶

可以單方解除,合法的,屬於公司違約在先。

7樓:網友

你的要求符合勞動法的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可以得到支援的。公司無權收回已經支付的款項。

公司八十多天沒發工資,可以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嗎

8樓:濤聲海韻

公司八十多天沒發工資,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9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這個不屬於離職的理由,但是單位拖欠工資的你可以通過以下手段來解決:

1、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10樓:雲天海

沒問題,去勞動局告,免費的。

公司不給發工資,可不可以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20

11樓:網友

儘快!!

同意1樓,因為勞動監察有強制作用,先不要申請仲裁,仲裁要等到與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後再考慮(就是單位不用你了,或者你辭職了)。

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2樓:餘少平

先找勞動局的糾察部門,他們專門管這個事情。

公司違法解除合同後到發工資時間了,還不給發工資,這樣可以嗎? 30

13樓:王元頁

解除合同時就應該結算工資。

違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87條賠償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4樓:秋繁葉

可以去找當地勞動隊。

如果你沒有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單方面非法解除的,不生效。只要你能證明你實事上你去上班了,都要支付工資。

公司兩個月延遲十天發工資,我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嗎?

15樓:彌茂

你如果想要立即解除合同,這恐怕不太妥當,你應該提前一個月申請,過了一個月再離職,你並不能夠因為公司兩個月延遲10天發工資就說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16樓: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如果你想解除合同的話,當然是可以的,但是最好要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你並不能夠因為公司兩個月延遲10天發工資你就你這個理由來辭職。

17樓:雍赩

這兩個月延遲十天發工資,我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嗎?我認為合同不易,解除延遲工資並不是不發給你,工資合同是事先定好的,根本不能隨便解除解除合同屬於違約。

18樓:數碼百達通

來說它是違反相關勞動法的規定,應該是可以解除合同,是可以處理你們相互之間的勞動關係。

19樓:逍遙觀人生

以此為由辭職估計沒有補償,辭職是你的權利。

公司拖欠工資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嗎

老闆不給發工資,連電話也不接,人又不知去哪了,我們沒有簽訂合同,希望得到大家的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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