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工資沒有工資單違法嗎,公司不給工資條,犯法嗎?

時間 2021-10-15 00:20:52

1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條問題規定是要向員工明示的,但是現在一般都是銀行發工資,所以現在對員工簽名不做要求了,所以很多單位是不給工資條的,以免發生勞動糾紛。

這雖然不合理,但是一般反應了也只是要求糾正,不會有處罰的

你的加班費少計,和社保問題。如果你還想做就匿名向勞動局反應,如果不想做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不過首先你要取證,把自己加班時間記錄下,有工廠的記錄是最好的,仲裁的時候可以要求補償回2年的加班費

社保不是說轉正才保的,是要求第二個月就開始繳納的,你仲裁的時候可以要求補足社保

由於是工廠違法,你可以以工廠違法提出辭職,並要求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也就是說,你現在最好的是以工廠違法提出辭職並且向勞動部門提出勞動仲裁,要求

1:按一年一個月給補償金

2:補足2年時間的少計加班費

3:補足社保

公司不給工資條,犯法嗎?

2樓:華律網

工資條是企業發給員工本月工資的明細,能讓員工清楚瞭解自己的收入構成。一旦發生糾紛,工資條可以作為員工在這個公司的收入證明及其他明細證明,還能夠監督企業及時發放工資。《勞動法》規定,員工對於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

因此,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條或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綜上可知,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條的不會涉嫌違法,但是會對勞動者構成侵權。如果勞動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資條內容的話,可以要求單位提供。

3樓:壹人事平臺

不合法。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由此可見,工資條是一定要發給員工的。對於要不要給員工發工資條這個問題,相信大家已經瞭解了。

目前很多企業都是採用電子工資條的方式,以節省紙張,無紙化辦公,有以下幾種方式。

電子工資條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簡訊方式:

簡訊大概有70字的限制,推送形式也比較單一,有問題反饋,核算人員也沒法實時檢視原來的工資條進行實時反饋。

郵件方式:

郵件對於收郵件習慣比較好的企業還好,例如對於生產,銷售一體的企業,生產的一線操作員工大部分是沒有收郵件習慣和查閱郵件的便利條件的。在這情況下,這種方式就很難操作。

4樓:滿嘴胡說**律

公司不發工資條違法嗎?為什麼違法?

5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不合法的。你們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加班工資,經濟補償金和補繳社保等,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援了,便喪失了勝訴權.

6樓:塔起蘇璞

公司不給工資條不合法。用人單位應當發放一張工資單給勞動者,並要求勞動者簽字確認。

工資條也叫工資表,是員工所在單位定期給員工反映工資的紙條,但並不是所有單位都給員工工資條,有的單位會將工資的各項明細表發給員工,但是有的單位是沒有的。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7樓:丹妮

違法。《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

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員工對於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等。因此,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6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

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好律師網參考

9樓:丹丁爾

這個不犯法的 不過按照規定應該有工資明細

10樓:用友工資條

公司不提供工資條是違法的,可能是覺得紙質或者截圖太麻煩,不安全之類的,可以嘗試使用用友工資條,一分鐘輕鬆傳送到員工手機上,安全高效

公司發工資不發工資條,可以投訴嗎?

11樓:華律網

工資條是企業發給員工本月工資的明細,能讓員工清楚瞭解自己的收入構成。一旦發生糾紛,工資條可以作為員工在這個公司的收入證明及其他明細證明,還能夠監督企業及時發放工資。《勞動法》規定,員工對於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

因此,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條或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綜上可知,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條的不會涉嫌違法,但是會對勞動者構成侵權。如果勞動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資條內容的話,可以要求單位提供。

12樓:快貝闖涯

可以投訴,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1、按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 規定,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也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2、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委託銀行發放的,可以不要求領取者簽字,但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13樓:生活養生小百科

企業發工資而不發工資條,這種情況下,不能投訴公司。

1、因為企業給你發工資是義務,而你向公司索要工資條是你的權利,但是公司並不具有要向你發工資條的義務。

2、沒有法律強制要求公司方必須出具工資明細,公司也可以根據自身管理模式而對員工當事人外的其他人的工資進行保密。注意:權利可以放棄,但義務必須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6條規定: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

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工資條是員工所在單位定期給員工反映工資的憑證。工資條應該是企業發給員工每月工資的明細,是員工清楚瞭解自己收入的一種較好形式。

一旦發生糾紛,工資條可以作為員工在這個公司的收入證明及明細證明,也能監督企業是否按時發放工資,是一種憑證。

工資條還能反映員工每月工資總額,是否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有沒有在工資中扣除員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至於其他專案在非特殊情況下不能扣除。

同時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是以一定的工資起點為標準,工資條也能顯示單位是否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發放工資,這些都在工資條中體現,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工資條應該是作為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  。

14樓:和企共贏財稅平臺

可以。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工資條可以作為認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員工對於自己的收入有知情權和監督權,工資條就是最好的表現形式,作為證據之一的工資條,不僅對認定企業是否按時發放工資起到憑證作用,而且在產生糾紛時也是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之一。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即使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只要能提供工作證、工資支付記錄或考勤記錄等憑證,同樣可以被認定為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工資條是勞動關係的憑證,所以單位應該供給。

15樓:張羲會計

公司不按時發工資是違反勞動法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及時支付工資的解決方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2、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16樓:滿嘴胡說**律

公司不發工資條違法嗎?為什麼違法?

17樓:深圳商務律師

如果企業是現金支付工資又不發工資條,對勞動者而言是很不利的,因為在勞動仲裁案件中,工資標準是由勞動者負責舉證的,現實中勞動合同裡企業往往寫低了實際的工資,如果勞動者自己又證明不了工資標準,只能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如果企業是銀行轉賬支付工資,有沒工資條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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