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溫文爾雅且俊俏灬小兔子
您好:1、公司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
2、你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或者向仲裁委申請仲裁。
3、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支付雙倍工資、補辦社會保險、支付加班費。如果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你打算繼續履行合同,可以視為你工作滿12個月後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僅供參考。
2樓:張珂律師
物業管理公司自聘用之日起一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月薪。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支付勞動者月薪的兩倍。
法律分析物業公司在招用員工時,不願意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用工協議,認為不籤勞動合同勞動法就管不了,並擔心簽了勞動勞動合同就要幫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員工手上有了勞動合同容易被員工抓住把柄,打起官司來對單位不利,還有的單位擔心簽了勞動合同擔不能隨意辭退員工了。總之,很多單位對籤勞動合同存在各種各樣的顧慮。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係,即使是沒有籤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
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樓:張揚不張揚
你們公司的做法顯然是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具體有三:一、未與員工簽署勞動合同。二、未按當地基準繳交社會保險。
三、公司因工作需要產生的員工加班未給與規定的加班工資。僅憑此3點你就可以去勞動局告你們公司了,一般勞動局對這種事情追查力度還是很大的,勝算很高!
公司違反勞動法未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要怎麼樣去維權?
4樓:匿名使用者
堅決要求法辦,越大的廠越怕這事。主要是人事怕事,這個年頭,不該饒他們了。我在三個公司都獲得過補償,而且是我主動不籤的。我只是捉住別的漏洞,誰叫他們平時不重視。枉他專幹人力資源。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不籤,而你又不同意的話,它要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給你作為補償金(你工作年限的平均值),
企業違反勞動法,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該怎麼要求賠償,如何走法律程式?
6樓:戚廣利
1、企業違反勞動法,如果超過30天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
2、如果公司協商解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通過仲裁機構解決問題。
7樓:客戶至上
可以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給付雙倍工資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8樓:徐志勇律師
前提是提供有效的勞動關係證明,然後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提問公司拖欠三個月工資未發 員工協商要求結清工資 但結清的前提是要離職 否則只結兩個月 進去公司一年3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未見社保 這種情況怎麼辦。
回答拖欠工資的賠償是:勞動者工資被欠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沒有繳納社保應該讓企業補繳。具體繳納數目按照工資和國家標準辦理;如果社保局不能補償,折算成現金補償。
全部的賠償可以自己核算要求賠償。
提問公司要求離職才能結清工資合法嗎。
公司要求離職後一個月後才結工資是不合理的,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提問沒有離職準備 但是結清拖欠的三個月工資的前提要求員工離職。
提問這種勞動仲裁的話 公司申請破產的話 員工可以得到上述的報酬嗎? 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
提問如果我去勞動仲裁的話 大概的流程 時間 材料大概是些什麼呢。
回答(四)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提問用人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 未繳社保 那也相應第四條的證據資料怎麼辦呢 這種情況下勞動仲裁贏的幾率有多少呢。
回答證據資料很好取得的沒拿到工資就把工資條整理好,缺的就是證據,未繳社保這個可以到社保經辦單位查詢,取得憑證。情況屬實,贏得機率是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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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華律網
未訂立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訂立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10樓:查悅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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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貴公司也是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所以這樣的賠償是合法的。
12樓:周律師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3樓:懶貓沙畫
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與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有四個月。那麼你要賠3個月的雙倍工資,還有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要是你社會保險沒有買,那麼你還要補交社會保險。
15樓:匿名使用者
聽起來好像比較氣,但是社保部門的確有此規定,政策偏向於弱勢群體。滿試用期後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不管什麼情況單位都是有責任的。
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違反勞動法哪些規定
16樓:濟南程律師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要求籤訂,並要求雙倍工資。
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各需要承擔什麼責任或者義務
17樓:深圳張勇律師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
你要保留好你與公司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工資條,工作證,社保紀錄等等一切能夠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過的證明材料,也包括人證。
勞動仲裁要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據,立案,排期,通知**,**,裁決。
一般仲裁在受理立案後45天完成,**,後一個月左右出裁決書。
要根據具體案情作出分析,建議帶上材料諮詢律師。
18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公司責任:
1、公司必須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每個月支付2倍的工資作為補償,直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為止。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員工沒有任何責任,但有權根據以上規定維權。
19樓:豫長泰58陳乃會
公司與員工沒有鑑定勞動合同情況下,員工死亡在公司,工種是保安,公司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對招聘員工沒有做健康體檢和沒有健康證,導致員工死亡,請問用人單位有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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