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未提前30天勞動法怎麼規定的

時間 2023-06-26 09:27:02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根據以上規定,提前30日和以書面形式通知,這兩個條件是構成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成立與否的基礎。

根據規定,勞動者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其提出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規定而不能成立;同樣,勞動者雖以書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單位,但未提前30日,其提出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規定仍然不能成立。

勞動者如果未按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就如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樣,其勞動合同的解除不能有效成立,雙方仍然具有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關係,雙方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法定義務。勞動者在合同解除前未能正常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法的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2樓:律說律答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離職的時候工資可以按照約定的支付日期支付,勞動者也可以要求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結清。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樓:法務餘老師

你好,親,員工離職屬於應當提前30天告知的情形而未告知,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樓:王金虎

員工離職未提前三十日的,屬於違反法律規定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員工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三十日後,就可以拿到離職證明,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未依法離職的,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賠償數額要根據單位的損失進行確定,勞動者不予賠償的,用人單位可以從未結清的工資中進行扣除,工資不足以賠償的,可以通過其他合法的方式解決。

以上就是律師為大家總結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相關法律諮詢或者其他事項不明白的也可以致電**律師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猜答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芹喊;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嫌兆野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員工離職未提前30天提出的,應當賠償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自願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賠償。

勞動者未提前提出的,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盯肆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凱亮轎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鍵答。

勞動法關於提前月和月離職的規定,勞動法關於提前一個月和三個月離職的規定

1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試用期後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但如果存在勞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的,不用提前的。2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

勞動法辭職要提前幾天,員工辭職按勞動法需提前多少天

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 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

物業公司違反勞動法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您好 1 公司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2 你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或者向仲裁委申請仲裁。3 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支付雙倍工資 補辦社會保險 支付加班費。如果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你打算繼續履行合同,可以視為你工作滿12個月後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