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人員的父母交通費,護理費,國家沒有規定給予報銷或者支付。應當自理。工傷職工異地**的交通費,可以報銷,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解決。
如果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可以支付護理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樓:匿名使用者
***頒佈的行政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四項規定:「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頒佈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立3個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或者30%。
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護理費:受害人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也可以參照護工市場**計算。受害人出院以後,如果需要護理的,憑**醫院證明,按照傷殘等級確定。殘疾用具費應一併考慮。
正是由於《民法通則》對賠償標準和賠償範圍沒有明確具體的規定,有關部門不得不就各種型別的傷害事故制定了各不相同的傷害標準。除上述規定外,涉外海上人身傷害案件、鐵路旅客人身傷害、鐵路路外人員**事故、國內航空運輸旅客身體損害等均有有關行政法規、規章、司法解釋等作出不同的規定。其中有一些是符合國際慣例規定的,但從總體上看,這種政出多門、各行其是的賠償規定,不利於法制的統一,也有悖社會公正。
民事權利義務的分配,由民事法律規定,是立法法的基本精神。賠償問題涉及分配正義,對民事權利影響極大,應當統一並規範賠償標準。
3樓:小孫說法
交通費按實際發生數額賠償。陪護費按受傷人員的陪護級別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可以計算,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誤工費,沒有陪護費。這些費用一般按照實際支出,憑相應的票據。
縱橫法律網 韓紅平律師。
5樓:wz張丹楓
追問:有道理,護理費安一人標準計算,不需要考慮你父母因素。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到什麼部門進行傷殘評定
韓飛律師 各地級市一般都有數家鑑定機構可供選擇,名稱以 司法鑑定所 居多,如果是交通事故,持事故認定書個人可以委託鑑定機構鑑定,與鑑定機構簽訂協議 委託書等,提供相關病歷 等。傷殘程度鑑定的臨床法醫鑑定項包括1 損傷程度鑑定 即輕傷 重傷 輕微傷鑑定或稱傷情鑑定。2 傷殘程度鑑定 包括 i 級傷殘至...
交通事故中是否有故意傷人或過失傷人的問題
月夜 一 交通事故中有故意傷人和過失傷人的問題,但是具體情況具體來判。二 根據 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規定 第二條 受害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故意 過失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但侵權人因故意或者重大...
工傷和交通事故的一些問題,工傷和交通事故的一些問題
可以啊,法律並沒有禁止工傷和交通事故賠償不能同時獲得,法無禁止即可。但是操作上醫療這一塊因為兩邊都要原始單據,一般只能獲得一方面的賠償。像傷殘賠償金,可以兩邊要求賠償的。1 工傷在發生後一年內都是可以申請認定的 2 你現在是費用對方沒有按照法院調節例行的話,是法律問題,可以到法院起訴 3 如果現在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