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代表人死亡不影響職工工傷認定。
法人是指用人單位,是由法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而非法定代表人。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死亡,不影響工傷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在申請前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工傷死亡申請流程
3樓:律漸
法律分析:1.每月5-25日,由參保單位持《xx市社保參保人員減少表》、死亡證明覆印件加蓋公章到社保收繳部門辦理死亡減員。
2.每月5-25日參保單位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職工死亡前12個月的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證明、死廣證明、《工傷職工登記表》到支付部門申請工亡職工待遇。
3.經辦人稽核無誤後辦理工傷登記及待遇核准,列印《因工死廣職工工傷待遇核准表》,企業在報表上簽字確認,經部門主管確認、中心主任審批後,返回企業兩份,將複核後報表同申報材料一起裝訂留存歸檔。
4.每月1日前支付部核對後進行業務結賬,列印《工傷保險**支付月報彙總表》,由經辦人簽字確認,部門主管確認後,經中心主任審批後轉財務部,同時將報表歸檔。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傷死亡申請流程
企業職工死亡後能拿月的工資嗎,企業職工死亡後能拿20個月的工資嗎
1 退休職工去世不是20個月工資,是去世者生前十個月的退休金和當地規定的喪葬費補貼。2 去世者是公務員及事業編制的才可以領到20個月的工資。3 職工死亡喪葬及撫卹費是指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職後死亡的喪葬費,和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以及退職 退休 離休後死亡的喪葬補助費 供養...
職工在宿舍突發疾病死亡的算不算工傷
上班時間,分為正常上班時間和加班時間。員工是在正常上班時間發病亦或是在加班時間發病,所能享受的待遇並不盡相同。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工作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外在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我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
職工死亡家屬有撫卹金嗎,工傷死亡父母撫卹金,父母有單位退休了,有撫卹金嗎?
職工死亡在有社保的情況下,家屬是可以獲得喪葬補助和撫卹金的,其養老保險餘額可被繼承。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 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