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五光十色
是的,但是我國的勞動爭議是「先審後審判,仲裁前」制度,即勞動仲裁是訴訟的必要前提程式。也就是說,如果已經喪失仲裁時效,即使進入訴訟程式,也將失去勝訴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勞動法》規定,以當事人的仲裁申請超過期限為由,做出不受理的書面判決、決定或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由人民法院受理。仲裁申請期限已過,沒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的,依法駁回訴訟。
可以看出,仲裁時效經過後,還可以提起勞動訴訟,但勞動訴訟將喪失勝訴權。
目前企業的時效意識較低。特別是對仲裁時效的意識更弱。勞動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申請勞動仲裁。
也就是說,仲裁時效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超過仲裁時效申請勞動仲裁的,仲裁機關不予受理。在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致使當事人不能依照時效規定申請仲裁的,適用時效中止制度,時效期間從時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後,在合併計算的時效期間內,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而繼續計算後超過時效期間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不予受理。
實際上,由於各種原因,企業喪失仲裁時效的事例數不勝數。有些企業完全不知道仲裁時效是什麼,因此失去時效。一些企業在與職員進行交涉的同時,自覺會導致時效中斷,從而失去時效。
一些企業用不辦理退休手續的手段強迫員工推卸違約責任,沒有及時採用仲裁手段,強迫未成年人(退休問題之前已經提到過),但時效已經喪失。
2樓:網友
我國勞動爭議實行「先裁後審,仲裁前置」制度,即勞動仲裁是訴訟的必經前置程式,這意味著,如果確已喪失了仲裁時效,那麼即使進入了訴訟程式,也喪失了勝訴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第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以當事人的仲裁申請超過六十日期限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確已超過仲裁申請期限,又無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的,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3樓:周**強強
是有的。所以這就給很多人們帶來了方便,並且也給很多人在利益方面得到了許多幫助。這個政策真的非常棒。
4樓:行樂樂樂行
沒有了,所以一定要在固定的時間進行起訴,而且千萬不要錯過最佳的起訴時間,一定要準備好相關的證據。
5樓:一紙荒誕
如果仲裁時效過了就沒有訴訟時效了,但是你可以重新發起仲裁,還是會受理的。
6樓:拉布拉斯不變換
過了仲裁時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的**維護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
請問勞動仲裁的時效有效嗎?
7樓:喻瑞淵
員工勞動仲裁有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 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困清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 因 拖欠勞動報酬 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侍弊動關係終止汪談前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仲裁有訴訟時效嗎
8樓:法律諮詢
勞動仲裁有訴訟有效期。勞動仲裁與法律訴訟之間有時間限制。根據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一方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或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問:勞動者何時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答:在下列情況下,勞動者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受傷;(三)因工傷或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法律、法規規定了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三條。
勞動仲裁是否有時效
9樓:李俐
勞動仲裁有時效。 根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勞動爭議 申請仲裁鏈冊的時效期間臘談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棚局巨集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仲裁,調解什麼意思,勞動仲裁和強制勞動仲裁是什麼意思?
勞動調解是指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由於社會保險 薪資 福利待遇 勞動關係等發生爭議時,由第三方 例如專業性的人才機構 爭議調解中心等 進行的和解性諮詢,通過勞動爭議調解達到法律諮詢 和解方式等的說明。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調...
勞動仲裁是什麼意思啊,勞動仲裁和強制勞動仲裁是什麼意思?
華律網 勞動調解是指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由於社會保險 薪資 福利待遇 勞動關係等發生爭議時,由第三方 例如專業性的人才機構 爭議調解中心等 進行的和解性諮詢,通過勞動爭議調解達到法律諮詢 和解方式等的說明。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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