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律制度受儒家思想之影響的有哪些

時間 2021-08-11 17:17:12

1樓:匿名使用者

春秋決獄

春秋決獄又稱“經義決獄”,是西漢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來的,是一種審判案件的推理判斷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來對犯罪事實進行分析、定罪。即除了用法律外,可以用《易》、《詩》、《書》、《禮》、《樂》、《春秋》六經中的思想來作為判決案件的依據。《春秋》是孔子修訂的一部魯國的編年史。

在西漢中期儒家思想取得正統地位後,董仲舒等人提倡一《春秋》大義作為司法裁判的指導思想,凡是法律中沒有規定的,司法官就以儒家經義作為裁判的依據;凡是法律條文與儒家經義相違背的,則儒家經義具有高於現行法律的效力。

春秋決獄主要是根據案件的事實,追究犯罪人的動機來斷案。如果他的動機是好的,那麼一般要從輕處理,甚至可以免罪。如果動機是**的,即使有好的結果,也要受到嚴厲的懲罰,犯罪未遂也要按照已遂處罰。

首犯要從重處罰。

董仲舒有關的斷獄案例還曾被彙編成十卷的《春秋決事比》,在兩漢的司法實踐中被經常引用。到現在,原來的案例遺失很多,現存史料中記載了少量案例,典型的有五個:

第一個案例

甲沒有兒子,揀了個棄嬰,作為養子乙。乙長大後殺了人,甲把乙藏起來。如果按照當時法律,藏匿犯人要受重刑。

但《春秋》上提倡父子一方犯罪後可以互相隱藏。董仲舒認為他們是父子關係,所以甲不能判罪。後來,唐律明確規定了父子相互隱匿不屬犯罪。

第二個案例

甲把兒子乙送給了別人,兒子長大後,甲對他說:你是我的兒子。結果乙一氣之下打了甲二十棍子。

按照法律,打父親要處死刑。但董仲舒認為甲生了兒子不親自撫養,父子關係已經斷絕,所以乙不應被處死刑。

第三個案例

父親和別人因口角發生鬥毆,對方用刀刺父親,兒子拿棍子相救,結果誤傷了父親。有的官吏認為兒子犯了毆打父親的重罪,要按律處死。但董仲舒根據孔子的觀點,認為兒子的動機不是打父親,所以應免罪。

第四個案例

有個女子的丈夫坐船時不幸淹死海中,無法找到屍體安葬。四個月後,父母將這個女子改嫁。按照法律,丈夫沒有埋葬前,女子不能改嫁否則處死。

董仲舒認為女子改嫁不是淫蕩,也不是為了私利,所以應免罪。

第五個案例

有個大夫跟著君主出外打獵,[君主打得一頭小鹿,讓大夫帶回。半路上,碰見了母鹿,互相哀鳴。大夫可憐他們,就放了小鹿。

君主要以違]背君命處罰。還未處罰,君主得了病,想到大夫心地好,不但免了罪,還想提拔他。董仲舒認為,當初君主捕獵小鹿,大夫沒有阻止(秦漢時禁止捕殺小鹿,以及其他幼小禽獸,春天時禁止捕殺任何禽獸),是違背了《春秋》之義,有罪。

後來釋放小鹿,算是有功,可以赦免。但提拔是不應該的。

董仲舒的這種思想對以後封建時代官吏審判案件起了指導作用,一般案件特別是民事案件,基層官吏審判時都是按照動機以及倫理道德來定罪量刑的,[不是嚴格按照法律條文來定罪。

2樓:匿名使用者

刑部上大夫,去除肉刑,以人治國,天地君親師 ;

八股科舉制度 ;

春秋決獄

春秋決獄又稱“經義決獄”,是西漢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來的,是一種審判案件的推理判斷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來對犯罪事實進行分析、定罪。即除了用法律外,可以用《易》、《詩》、《書》、《禮》、《樂》、《春秋》六經中的思想來作為判決案件的依據。《春秋》是孔子修訂的一部魯國的編年史。

在西漢中期儒家思想取得正統地位後,董仲舒等人提倡一《春秋》大義作為司法裁判的指導思想,凡是法律中沒有規定的,司法官就以儒家經義作為裁判的依據;凡是法律條文與儒家經義相違背的,則儒家經義具有高於現行法律的效力。

春秋決獄主要是根據案件的事實,追究犯罪人的動機來斷案。如果他的動機是好的,那麼一般要從輕處理,甚至可以免罪。如果動機是**的,即使有好的結果,也要受到嚴厲的懲罰,犯罪未遂也要按照已遂處罰。

首犯要從重處罰。

董仲舒有關的斷獄案例還曾被彙編成十卷的《春秋決事比》,在兩漢的司法實踐中被經常引用。到現在,原來的案例遺失很多,現存史料中記載了少量案例,典型的有五個:

甲沒有兒子,揀了個棄嬰,作為養子乙。乙長大後殺了人,甲把乙藏起來。如果按照當時法律,藏匿犯人要受重刑。

但《春秋》上提倡父子一方犯罪後可以互相隱藏。董仲舒認為他們是父子關係,所以甲不能判罪。後來,唐律明確規定了父子相互隱匿不屬犯罪。

第二個案例

甲把兒子乙送給了別人,兒子長大後,甲對他說:你是我的兒子。結果乙一氣之下打了甲二十棍子。

按照法律,打父親要處死刑。但董仲舒認為甲生了兒子不親自撫養,父子關係已經斷絕,所以乙不應被處死刑。

第三個案例

父親和別人因口角發生鬥毆,對方用刀刺父親,兒子拿棍子相救,結果誤傷了父親。有的官吏認為兒子犯了毆打父親的重罪,要按律處死。但董仲舒根據孔子的觀點,認為兒子的動機不是打父親,所以應免罪。

第四個案例

有個女子的丈夫坐船時不幸淹死海中,無法找到屍體安葬。四個月後,父母將這個女子改嫁。按照法律,丈夫沒有埋葬前,女子不能改嫁否則處死。

董仲舒認為女子改嫁不是淫蕩,也不是為了私利,所以應免罪。

第五個案例

有個大夫跟著君主出外打獵,[君主打得一頭小鹿,讓大夫帶回。半路上,碰見了母鹿,互相哀鳴。大夫可憐他們,就放了小鹿。

君主要以違]背君命處罰。還未處罰,君主得了病,想到大夫心地好,不但免了罪,還想提拔他。董仲舒認為,當初君主捕獵小鹿,大夫沒有阻止(秦漢時禁止捕殺小鹿,以及其他幼小禽獸,春天時禁止捕殺任何禽獸),是違背了《春秋》之義,有罪。

後來釋放小鹿,算是有功,可以赦免。但提拔是不應該的。

董仲舒的這種思想對以後封建時代官吏審判案件起了指導作用,一般案件特別是民事案件,基層官吏審判時都是按照動機以及倫理道德來定罪量刑的,[不是嚴格按照法律條文來定罪

3樓:匿名使用者

刑不上大夫,去除肉刑,以人治國,天地君親師

中國古代法律制度,哪些是直接受儒家思想的影響而形成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漢代的《春秋》決獄、《魏律》規定的“八議”制度、《晉律》和《北齊律》確立的“準五服制罪”制度。

漢代的《春秋》決獄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領域的反應。其特點是依據儒家經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則審判案件,而不僅僅依據漢律審案。《春秋》決獄實行“論心定罪”原則,如犯罪人主觀動機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為構成社會危害,也可以減免刑事處罰。

相反,犯罪人主觀動機嚴重違背儒家倡導的精神,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危害後果,也要認定犯罪給予嚴懲。

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時,以《周禮》“八辟”為依據,正式規定了“八議”制度。“八議”制度是對封建特權人物犯罪實行減免處罰的法律規定。它包括議親(皇帝親戚)。

議故(皇帝故舊)、議賢(有傳統德行與影響的人)、議能(有大才能)、議功(有大功勳)、議貴(貴族官僚)、議勤(為朝廷勤勞服務)、議賓(前代皇室宗親)。

《晉律》與《北齊律》中相繼確立了“準五服制罪”的制度。服制是中國封建社會以喪服為標誌,區分親屬的範圍和等級的制度。按服制依親屬遠近關係分為五等:

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服制不但確定繼承與贍養等權利義務關係,同時也是親屬相犯時確定刑罰輕重的依據。

5樓:白增博

和倫理道德沾邊的 有很多都是儒家思想演變的

發律為發家,而法家**於儒家,荀子的學生為李斯和韓飛

6樓:匿名使用者

和倫理道德沾邊的 有很多都是儒家思想演變的

儒家思想對中國古代法制的影響?

7樓:

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和“禮”,即“仁者愛人”和“克

己復禮”,仁禮之道具體派生出家族主義,而家族又是中國法律所著重維護的秩序。

1、“仁”對我國古代法制的作用

孔子的“仁”,貫徹給我們最重要的就是一個“恕”字。

我國古代歷代王君也正是意識到了仁義和寬恕的貢獻,才使得當時的法制不斷從野蠻走向文明,西周的“有德”就是得民心,針對商紂王亂刑無辜,周朝的法制思想轉變為“明德慎罰”以達到保護臣民的目的。

歷史的見證無不體現了儒家思想的仁義道德對中國法制發展的巨大貢獻,這裡的仁德思想與我們當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所貫徹的以人為本理念也是一脈相承的,真正做到以史為鑑,才能更好的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2.“禮”對我國古代法制的作用

“禮”亦是孔子的儒家學說中極為重要的思想。

義在其中,義體現為禮,禮是人內心的義的具體實現形式。一方面,禮是統治者根據人民面臨的實際生活狀況也就是“中”的原則制定出來的,因此,禮就是“中”的哲學思想的體現。另一方面,禮,尤其是周禮,是長期以來逐漸形成的,被證明是非常有效的。

在中國法律漫長的歷史發展中,“法”的內涵不斷豐富 ,而且許多“禮”的內容也逐漸融入其中。西周時期, 周公制禮, 呂侯制刑, 禮與刑成為當時兩大部門法。禮是調整行政、經濟、軍事、民事、訴訟各方面的綜合**, 刑是定罪量刑的法律。

擴充套件資料

儒家文化思想的核心內容

儒家思想也稱為儒教或儒學,由孔子創立,最初指的是司儀,後來逐步發展為以尊卑等級的仁為核心的思想體系,儒家的學說簡稱儒學,是中國影響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國古代的主流意識。儒家學派對中國,東亞乃至全世界都產生過深遠的影響。

1、儒家基本上堅持“親親”、“尊尊”的立法原則,維護“禮治”,提倡“德治”,重視“人治”。儒家思想對封建社會的影響很大,被封建統治者長期奉為正統思想。

2、儒家的“禮治”主義的根本含義為“異”,即使貴賤、尊卑、長幼各有其特殊的行為規範。只有貴賤、尊卑、長幼、親疏各有其禮,才能達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的理想社會。

國家的治亂,取決於等級秩序的穩定與否。儒家的“禮”也是一種法的形式。它是以維護宗法等級製為核心,如違反了“禮”的規範,就要受到“刑”的懲罰。

3、儒家的“德治”主義就是主張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認為,無論人性善惡,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這種教化方式,是一種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恥辱而無奸邪之心。

這是最徹底、根本和積極的辦法,斷非法律制裁所能辦到。

4、儒家的“人治”主義,就是重視人的特殊化,重視人可能的道德發展,重視人的同情心,把人當作可以變化並可以有很複雜的選擇主動性和有倫理天性的“人”來管理統治的思想。

中國儒家思想的發展歷程,中國古代儒家思想的演變歷程及其演變的原因和歷史影響

1 春秋時期 孔子創立儒家思想 思想體系的核心是 仁 主張以愛人之心調節與和諧人際關係。維護周朝的 禮 主張貴賤有序。主張以德治民。2 戰國時期 孟子思想的發展 政治上主張實行仁政,提出 民貴君輕 的思想。主張 政在得民 寬刑薄稅。3 西漢 董仲舒的新儒學成為統治思想 董仲舒以儒學為基礎,以陰陽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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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兒 儒家思想的核心,我認為用 為天地立心 為生民立命 為往聖繼絕學 為萬世開太平。這幾句話概括最為恰當,當然我不是說要求每個人都能做到這些,這是一種胸懷,一種被當代青年學子遺忘甚至唾棄過的胸懷。而且我所指的儒家並非董仲舒 程朱理學 甚至明清八股那些偽儒學。所以,儒家思想並非迂腐,真正的儒學對人生的...

儒家思想對當代教育的影響

冬夏 儒家思想,是先秦諸子百家學說之一。儒家思想也稱為儒教或儒學,由孔子創立,最初指的是司儀,後來逐步發展為以尊卑等級的仁為核心的思想體系,是中國影響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國古代的主流意識。儒家學派對中國,東亞乃至全世界都產生過深遠的影響。儒家是中國古代最有影響的學派。做為華夏固有價值系統的一種表現的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