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布樂正
上班第一天簽訂勞動合同,三天後想辭職按照規定是不可以馬上走的,在試用期內是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過了試用期需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單位。除非用人單位出現違法違規的情況,才可以立刻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違約時,勞動者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間的勞動報酬。
從這個規定來看,如果勞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的,用人單位需要兩個條件,一是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二是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
具備這種情況下才可以和勞動者約定違約金。這是因為用人單位提前對勞動者進行了投入,使勞動者的勞動技能得到提升,用人單位讓勞動者接受培訓的目的也是在於勞動者能為單位履行合同期限內的勞動,如果勞動者期限未滿就提出辭職,這樣會給用人單位造成相應的損失,所以通過這樣的約定以達到平衡雙方利益目的。
一是勞動者違反合同期限,在接受培訓後尚未上崗就離職的,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二是勞動者履行了部分勞動合同期限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上班第一天就籤合同,那麼要檢視合同書的條款,看看有沒有關於試用期的規定,因此,在試用期辭職的,那麼提前3天申請辭職即可,不然,要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的,而且要做好工資交接,才能離開公司的。
3樓:狂瀾步青雲
不可以,法律上是這麼規定,正式簽訂合同便已經建立工作關係,遞交辭呈後不可立即離職得經過審批,且在特定時間不可離退,
4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到用人單位那裡上班的第一天開始就與用人單位建立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你只要在這方面做出證明就達到你的目的了。用人單位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明顯地,
5樓:勞博網律師
你好:試用期需要書面約定。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辭職,沒有或不在試用期內,需提前三十天。當然,如果單位同意提前讓你走,也是可以的。
6樓:陳志華
可以,從職業人個上來講,應該一步步走完程式,這樣給你周邊的人一個好印象,關鍵是給你自己一個好習慣,習慣養成了就是個人的素養了哦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離職走人,才三天無大的利益衝突。
在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簽了勞動合同,在第三天就不想做了,可以直接走嗎?還在試用期!!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幹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話,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規定進行處理的,有可能會要求你支付違約金,甚至有可能影響到接下來的新工作。
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條的明文規定,如果勞動者想要辭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子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那麼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到了3天就可以走了,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注意需要用人單位給開解除合同證明,否則會影響你以後的就業。
10樓:
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單位就可以在3天后離職。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上班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我不想走了,可以直接走人嗎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復同但是第二天制就不想幹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話,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規定進行處理的,有可能會要求你支付違約金,甚至有可能影響到接下來的新工作。
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條的明文規定,如果勞動者想要辭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子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那麼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12樓:法律實習生
直接走人會涉及到違約問題,如果合同約定了違約金,那麼你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你可以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只能先通知,30天后直接走人就可以。
剛簽完勞動合同沒多久,不想幹了,可以直接走人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提前三bai日提出就可以走du人。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zhi書面形式通知用dao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版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權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第一天簽了bai勞動合同但du是第二天就不想幹了zhi,不可以直接dao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話,公司是
回可以按答照合同中的規定進行處理的,有可能會要求你支付違約金,甚至有可能影響到接下來的新工作。
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條的明文規定,如果勞動者想要辭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子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那麼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5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剛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3天申請辭職,一定要終止勞動合同的,不然,無法入職新單位的。
試用期內上班第一天就簽了勞動合同,但是上班了三天覺得不合適,擅自離職了,也不想要工資了!這樣可以嗎 5
16樓:三人文藝
擅自離職,在任何時候都不好,這既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也是個人職業道德問題。
一、《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依照上述法律規定,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三天後即可離職,沒有特別緊急的事情請等三天,給用人單位一個良好的職業形象。
三、在實踐中,確有緊急需要馬上離職處理的事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提前離職,一般來說,剛試用幾天的人員,工作都還沒有熟悉,單位也沒有將重要工作放手地交給新人去做,如果好言好語地和單位協商,單位一般會安排其他人員**,會同意還沒進入狀態的新人儘快離職的。
四、才試用了幾天,確實要擅自離職,單位也不能採取什麼經濟措施,只是會影響到個人的職業形象,還有就是,如果確實給單位造成麻煩,而單位也不怕麻煩,可能會通過信用網或人才網等渠道登記或傳播擅自離職者的不良記錄。
17樓:廣州清迪**
可以的,但是這樣做可能對公司的工作繼續開展不太好。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七天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我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幹了可以直接走人麼
嗨呀你爹臨死前 不可以直接走人的,試用期需要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單方面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怎麼祝福朋友第一天上班,送給第一天上班的人的祝福語
唯獨你 朋友第一天上班鼓勵語 1 在工作中,願你在千軍萬馬中一馬當先,發揚龍馬精神,立戰功 在生活中,願你在車水馬龍中走馬觀花,任憑天馬行空,享清閒。願朋友馬年,一張一弛簡單快樂,幸福永遠 2 一閃一閃亮晶晶,滿天都是幸運星,千萬祝福送給你,請你收下我的心,生活時常會關心,問候向來都貼心,友誼永遠是...
第一天上班,怎麼這麼疲憊,第一天上班怎麼這麼累啊
調整作息 假期過後,上班的第一天許多人往往會感到疲憊,這是因為睡眠不足造成的。在假期裡,許多人都會玩得很晚,有的甚至通宵達旦,凌晨時分才入睡,直到第二天中午才起來,這是很不好的生活習慣。在假期結束前,一定要把這種晚睡晚起的生活狀態調整過來,改變作息時間。合理飲食 蔬菜常常是長假期間容易被遺忘的,因此...